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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

3月前
(新加坡29日讯)一名咖啡店管工在8个月内,偷拍497名女子裙底录像,甚至猖狂到掀起受害者的裙摆来偷拍,今早被判坐牢两年又3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3岁的西杜叶南(译音,缅甸籍),案发时在新加坡当了两年的咖啡店管工,如今面对7项偷拍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于今年3月20日凌晨零时零2分在新加坡海军部地铁站,尾随一名35岁女子上电动扶梯。 被告掀起女子的裙摆,偷拍裙底录像,过了几秒钟后,再次重复举动。 8个月偷拍497名女子 女子当时感觉有人触碰她的小腿后侧,于是转头查看,发现被告握着手机,而且手机的闪光灯是亮着的。 被告只说了一句:“对不起,对不起。” 女子察觉自己被偷拍,立即质问被告,并要求检查被告手机。 被告起初拒绝,尝试逃走,幸好被两名路人制止。 被告被要求在女子面前打开手机相册,结果女子发现手机里有她的两个偷拍录像。 被告知道事迹败露,企图删掉偷拍录像,不过被女子及路人制止。 警方接获报案后,到场将被告逮捕。 调查揭露,被告在去年8月4日至今年3月20日,偷拍497名受害女子共534个裙底录像。 控方:被告是连环犯罪者 控方陈词时表示,被告是名连环犯罪者,8个月内偷拍497名女子,平均一天偷拍超过1个裙底录像,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4个月至30个月,以及4周至5周。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昨日以视讯方式出庭,并向法庭提交手写的求情信。 被告也通过通译员,表示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说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犯罪,希望法官轻判。 不过法官指出,被告多次干下偷拍行为,不能把他当成是初犯,最后判被告坐牢24个月又3周。
3月前
(新加坡1日讯)在新加坡工作的日籍发型师,一夜狂饮后遇到同样通宵买醉的20岁女大生,强行将她带回家,还没到家就开始性侵她,之后在家中暴力强奸她还拍下录像,今天在新加坡高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7年半和鞭笞20下。 这名恐怖强奸犯是来自日本的38岁发型师Kita Ikko,他共面对7项强奸、性侵,以及录制、传播和私藏猥亵录像的罪状;控方以其中3项加以提控,另外4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熊抱醉酒女大生搭讪 案件发生于2019年12月30日凌晨3时许至5时之前。受害者是一名当时20岁的大学生,就读大学最后一年,她目前24岁。 根据案情,女大生事发前一晚和数名朋友外出买醉,在实龙岗上段的购物中心喝了一轮,之后与一名朋友继续到克拉码头一带续摊,期间喝了不少烈酒、啤酒以及烧酒。 当她和友人离开克拉码头的夜店时,被告和同行的友人上前搭讪,从身后熊抱女大生,4人之后沿着克拉码头走了一段路。 女大生当时明显喝醉,被告时不时要伸手搀扶,她也一度跌倒在地,需要朋友和被告将她扶起才能继续走路。 未到家门就在电梯里性侵她 4人不久后分道扬镳,被告带着女大生搭德士返回他的住所,各自的友人也散去。 抵达被告的住处后,女大生醉倒在被告身上,被告将她扶进电梯后就十分猴急地强行要她为他口交,性侵了她。 被告将醉得不省人事的女大生扶进家门后,直接把她推倒在床上,开启手机的录影模式,脱光衣物开始把女大生当玩偶,性侵她的同时也不断非礼和亲吻她的裸体。 女大生意识稍微清醒后试图反抗,也哭求被告放过她,但被告骑坐在她身上继续为所欲为,最后强奸了她。 被告玩弄女大生长达40分钟左右后才停下,女大生赶紧穿上衣服,逃出他的住家,致电友人前来接走她。 被告之后将录像传给前一晚同行的友人。 女大生当天中午酒醒后在友人的陪同下报警,被告当晚被捕,警方也从他的手机发现有关视频,揭发他干案的过程和细节。 被告称女大生要求去他家发生关系 被告聘请了律师黄恒毅代他求情。根据律师的求情书,被告在案发前和朋友到克拉码头一带喝酒,离开酒吧后遇到女大生,他上前搭讪调戏,而女大生给他的回应是要和他一起回家发生关系。 被告称,他一直以为带她回家后就可以和她发生关系。 控方针对刑罚陈词时说,被告在女大生醉得不省人事后占尽她的便宜,将一个陌生女子带回家性侵强奸,长时间羞辱玩弄她,罪责严重,要求法官判处监禁18年和鞭笞20下。 律师则说,这是被告有生以来第一次犯法,诸多控状也是同一起事件里发生的,希望法官轻判他监禁11年至11年半,以及鞭笞8下就好。 法官最终判处被告监禁17年半和鞭笞20下。
5月前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