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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花踪
【花踪17.马华小说奖决审会议记录】恰到好处的细节,让小说变成生命的寓言(上)
日期:2024年8月31日 时间:上午10时 地点:Zoom线上会议 决审委员:葛亮(简称“葛”)、徐则臣(简称“徐”)、龚万辉(简称“龚”) 记录:本刊记者 张露华 本届花踪文学奖马华小说奖共收到97篇作品,经初审评委叶蕙、许钦斐、林韦地选出30篇,再由复审评委黄俊麟、黄琦旺、邓观杰选出10篇进入决选。龚万辉被推举为主评。 龚:徐老师好,葛老师好。上一届我当过复审,花踪对我来说比较熟悉,所以我就承大家不弃,担任主评。大家手上有10篇作品,选出的名次只有首奖和评审奖,所以建议先把各位最满意的3篇选出来。 徐:有些可能不需要花太多力气讨论。 龚:对,先选出最满意作品,再看结果怎样。我大概列出一些自己喜欢的,可能就由我先来。 【第一轮投票】 〈土〉3票(龚、葛、徐) 〈云之国〉2票(龚、葛) 〈一个饥饿的男人〉1票(龚) 〈初生戒疤〉1票(葛) 〈香火〉1票(徐) 〈边界之外〉1票(徐) 龚:现在入围的有6篇,4篇不在讨论范围,大家有意见吗?这4篇对我来说还好,看大家对这4篇有没有遗珠之憾,若没有那我们先讨论这6篇。 【得票作品讨论】 ●〈土〉 龚:虽然它故事性不强,但细节很丰富、扎实。他写出耕耘一片土地的不确定感,因为那不是真正属于他的土地,所以没有归宿感。他常常在自己的橡胶园里迷路,种种描写似乎在隐喻华人在马来西亚这片土地的处境。他有不断延伸出来的一些梦魇,写被困在土地上,想要耕耘出新的东西,后来却徒劳无功。这个题材写得蛮好的,他特意用许多华文之外的语言,包括方言、马来文等等,这种混杂对我来说是熟悉及可以接受的。 第二,他在描写农务,包括种香蕉的过程写得还蛮真实的。先不论他是不是农地出生的,至少耕地考察还做得蛮好、蛮写实的,这是我选它的一个理由。 葛:我对这篇也蛮有好感,文字特别,细节非常扎实,万辉也提到它有非常浓厚的在地感,作为马华读者,可能觉得更亲切。在马华之外,陌生感呈现出来的文学张力还蛮强的。特别是他有大量关于农作非常细节的在地知识性展示,这跟我个人审美叠合,尤其是接近于格物的部分,他一定是做了大量田野考察,才会集中展现。 它的节奏感蛮好的,不会特别密集,不会被知识所捆缚,又有一种很微妙的松弛感。他选取了非常鲜明的马华本土题材,呈现出非常纷呈的文化混杂性,它也提到外来文化对本土的影响,甚至于不同阶别、国际的人交互,这也蛮有意思。它也呈现出一种无助感,体会到对于生活的无力感。在这种无力感之下,它又有点微微自嘲,所以赋予整个作品的气韵相当高的完成度,我给这篇的分数相当高。 徐:按照我的标准打分,〈土〉是最高的。它也可能是完成度、成熟度最高的一篇,包括语言和叙述。我喜欢它的原因是,虽然那是一个马华农夫一生的某个片段,感觉这一段大概前后不过几个月,但这段时间像一生那么漫长,呈现出非常强烈的命运和轮回感,感觉他像他父亲一样,走在父辈队伍里,慢慢慢慢也变成了父辈的一员。但这种生活依然会前仆后继,接下来假如他有孩子,也可能依然是这样的命运,所以又给了我一种强烈的命运感。 它的细节,像葛亮刚才说的格物,非常详尽,但这个详尽很耐烦又不拖沓、不累赘,让我不觉得节奏特别慢,因为它整个语言和叙述都特别的清爽。 我做编辑久了会有个毛病,看东西都会拿着笔,有时忍不住要给它改。但是这篇小说我基本上没怎么动,整个语言的叙述虽然有些可能跟大陆、跟我的语言表达系统稍微不一样,但是放在他自身的逻辑里完全是自洽的,整个语言特别流畅。它也让我想到很多小说,比如胡安·鲁尔福写墨西哥的《烈火平原》,还有像阎连科《年月日》那样的小说,它就是对着一件小事一直盯着走,很简单的一个事,就是一个人的事,但最后慢慢写成了一个寓言。他的细节落实得特别好,呈现出来的整体感就是那小说的意义。它也没有什么宏大或是微言大义的东西,但是小说呈现出的命运感,最后慢慢变得像寓言。它脱离了非常现实的那一块,虽然它非常现实,但写着写着最后变成一种,就像福克纳在小说里说的:我们都在苦熬,就一下变成这么一个东西。所以我对这个小说比较满意,我还在想这样的小说是不是我们也可以发一下,作为编辑,这是职业病啊! ●〈云之国〉 龚:〈云之国〉是我和葛亮老师选的。它大概就写一个男生对自己性别的疑惑,在整个青春成长时候对性别的探索。然后可能对身为男孩的抗拒,他想变成一个女孩,他希望有个女孩的名字,一个女孩子的身分。他在小说里遇见的人,像隔壁的男孩学长、自己的父亲,还有一个变性的马来人,性别转换在马来西亚当然是个蛮敏感的课题,尤其是马来人,他们的教义非常严格。对于这点,我在小说里也看到,这种想要改变自身性别,却需面对很大的现实考虑,里面的细节很吸引我。比如他常常在凌晨时分听见祈祷的声音,反正睡不着,他有时会跟着哼,这些小细节让我感受到他的孤独感,那种不被理解的感觉。 他描写跟父亲的关系时,有点暧昧。我可能解读错误,但我觉得他跟父亲之间有一些蛮耐人寻味的情愫,可能他也以父亲为学习对象,但父亲后来出走,离开了那个家。 他的文字也掌控得好,很多情欲流动的部分,有些还蛮露骨,但他不煽情。以这样的题材,他用这样的手法,还蛮难得的。当然它的故事性不强,但可以看到自己的纠葛,我们也可从中看到整个大环境、现实对性少数者的压抑,所以我蛮喜欢这一篇。 葛:他写的是相对来说比较锐利的题材,但其实在当下吧,特别是这个华语文学界,年轻一代的作者处理这一类题材也不为少数了,它涉及性别觉醒,甚至是性别认同的问题。我在上创意写作课时,每年都有学生涉及此课题。但这篇给我蛮深刻的印象,他想处理的问题还蛮复杂的,而且这种复杂性下面能看出这个作者的勇气。 是它体现出实际上马华所处的语境,一个所谓的宗教体系之间的冲撞。其二就是社会伦理的冲撞。万辉也说到小说中间的暧昧,这在作品中形成了一个线索,他跟父亲的关系有很多层次,其中一个就是父亲对他达到了一种性的启蒙。然后是代际之间的处理,因为他一直到了后期,包括选择伴侣、在情爱方面的诉求,都有非常鲜明的向父辈倾斜的倾向。父亲成了他人生的依赖,这在作品中还是非常明确的。它非常动人的一点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人在外界没有清晰的指引下,表达出自我和解及博弈的过程。 他有一个马来朋友,这人的出现好像是他的一个文化,乃至于性别认同的引渡者。实际上这也是他自我启蒙的过程。这和他的文字表达是切乎相关的,伴随着一种非常深重的痛感。 但这一篇我没有把它放到最前面。因为我一直觉得似曾相识,特别是文字表达,较像朱天文早期的名著《荒人手记》。《荒人手记》也在处理这种题材,也在表达一个人的这种内部觉醒,表达他和外界的种种交互,甚至也会有种非常深重的疼痛感。虽然当下这作品的完成度相当高,但就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我有更多考量,所以我暂时把它放在后面。 龚:徐老师没有选这一篇,我还是希望听听你没有选它的原因。 徐:我不是没有选,只是排第四,刚才说选三篇嘛。两位谈的我非常赞成。这块在大陆写作里相对来说较少,他写得非常好,对性别醒觉的认同等意识,呈现得非常彻底。那种纠结粘稠的暧昧,包括作者的勇气,这些我都非常认同,但他更多的是细部的呈现,缺少了某种整体感或是目标感。它跟〈土〉的感觉不太一样。〈土〉也是呈现细节,在细节上一点一点的推进,好像心无旁骛写一个农夫面临一片土地,改种香蕉的整个过程。〈土〉有一个我可以抽象出来的东西,但〈云之国〉更像一个平面的、拼贴的不同经验,缺少一种纵深感。 里面虽提到宗教关系,但是作为短篇小说题材,它的攻击性还是少了点,也就是说目标稍微少了一点。它的篇幅受限于1万字,按照这样的写法与思路,这小说可以写很长,把同样的经验反复不停地拼贴,它可以越来越广。它在对自我的认同和发现过程有一定的推进,但有些经验是比较单一的。所以我稍微有点不满足,整体感可能弱了一点。 〈香火〉和〈土〉是同一题材。同一题材的确有些遗憾,至少参赛作品该有不同的样貌,写作生态才能有比较全面的体现。虽然我把〈香火〉的分打得比〈云之国〉要高,但最后综合一下,用〈云之国〉替代〈香火〉我也能接受,它能更全面地呈现出马华生活的现实和经验。 ●〈香火〉 龚:花踪比较残酷的就是它只有两个名次,首奖和一个评审奖,以前有3个奖。但在题材选择上是不是要有考量,我觉得还可以再斟酌,后面还有好几篇,所以不急在一时。我们就接着徐老师提的,直接进入〈香火〉。 徐:〈香火〉是我看的第一篇作品,因为我打印以后就往那一放,再随便抽一篇来读,抽的第一篇是〈香火〉。看的时候特别兴奋,第一篇就写得这么好,那10篇的质量应该都是非常棒的。 之前做过一点黎紫书的评论,所以读到这个作品时我就觉得整个叙述是比较地道、比较本色的,整个语言和叙述都比较马来西亚。语言挺好的,虽然故事性不是很强,但生活的繁琐交待得比较完整,而且小说里的任务有一种躲不掉的宿命感,这种宿命感随着故事的展开而逐渐饱满和充分。〈香火〉对东南亚,尤其大陆南方意义重大,但这个重大的意义又由于小说中那种虚无感结合起来,写得特别有意思。 从一个读者角度来看,透过〈香火〉可以对马来西亚关于香火的认识有了比较丰富、到位的认知,从语言叙述上知道它的确有这样一个问题。后来我看了〈土〉,就觉得它的语言有点拉杂,或者说语言没有〈土〉那么清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虽然它比〈土〉更丰富、更博杂,但在阅读感受上它不如〈土〉,所以我选〈土〉。 葛:对,我的感觉其实蛮相似,因为我也是先读〈香火〉,当时确实有审美上的撞击感。老实说这些年也看了一系列的马华文学作品,这一篇十分地道,像真实人物跃然纸上,比较集中在一个家庭空间展开所有故事,围绕着所谓的社会伦理,对整个事件逻辑铺陈的路径也非常在地与独特,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与〈土〉的分别。 初读〈香火〉,你会觉得它的文字老到,而且整个铺陈自然和舒展,但〈土〉的完整度甚至格局会更鲜明。〈香火〉确实有些值得称道的地方,比方文字叙述特点鲜明,对于家族成员矛盾,他都用四两拨千斤的笔法,让我觉得这个作者在文字表达上游刃有余。但整体结构或格局和〈土〉相比,可能稍稍逊色。 徐:葛亮说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叙述和文字兩相比较就是,〈土〉是打磨过的,〈香火〉还需要再打磨,就是那种边边角角、丝丝拉拉的东西有点多。 龚:这一篇我没有放在太前面,主要也像刚才葛亮老师说的,就是他用了近万字,但还是给人一种小品的感觉。当然他在人物塑造方面蛮成功,个性蛮鲜活,人物互动也蛮有趣,但若用〈土〉来比较,〈土〉的深刻感觉是它没有的。它以香火为题材,从现今的角度来看就已经有点落伍了,我希望在小说里读到一种可能对香火传统的反讽,虽有一点但不多,相对于整个故事就是个家庭剧场,父亲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及各种冲突等等。 对于家庭剧场,我反而更喜欢〈一个饥饿的男人〉,在文字表达和创意方面,我更喜欢这篇。 ●〈边界之外〉 徐:〈边界之外〉可能跟这次的小说都不太一样。我觉得写小说有两种,一种是以写小说、讲故事的方式去写;还有一种是用写论文的方式去写。当然我不了解这个作者,也不知是谁,但我感觉他应该是个学院生或做学问的人,他以写论文的方式来写小说。他在论证,是一种学者式的小说,用故事、细节论证自己的观点:边界在哪里、边界之外是什么。它以不同的生活、学问、对猫如何等几个方面、几条线交叉,相互论证他的主题,就是边界的问题。这与其他小说迥然不同,整个叙述比较冷静与理性。虽然有点干涩,但这种问题的意识我是比较赞成的。这是它给我的最大感受。 有些小说细部特别好,把一段生活或现实场景呈现得特别好,但缺少某些意识,尤其是问题意识。这小说基本上是弥补了其他小说的态度,从这意义上来说我挑了它。 葛:我跟则臣一样都给每篇打分,这篇的排名是比较高的。它在题材考量方面比较完整。我也选了另一篇〈初生戒疤〉,两篇对读,因为它们都涉及了女性的自我认同问题。它的起点是,把问题置于所谓的学术政治范围内考量,或说一个学院政治的范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它最后对自己生命的再次选择跟放弃。实际上它是看到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学院政治的刻板印象,因为我们能感觉到它有一系列隐喻,伴随着女性的自我认同;比方说少数族裔,甚至是性别少数的部分。它有两个角色:阿里和依布拉欣,这两个角色的隐喻感非常强,就是一对男性伴侣。另一个是猫和狗,在小说里也是很重要的隐喻;比方说“你们华人一般不都是养狗的吗?为什么你会倾向于和我们一样”?通过对猫的关注,它或也代表着主人公身为女性的自我认同,就是女性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学术政治上的一个缩影,也是一种伪世界政治的表达。 相对来说,它有一个比较清晰的霸权体系。这个女孩子为什么七、八年时间都拿不到学位,就是因为她的论述体系跟所谓的学术要求,产生了非常鲜明的砥砺跟冲撞。在这种情况下,她必须要有一个屈从而牺牲的姿态,面对这种以男性为中心的游戏规则,接受整个世界的对她的评估,才能嵌合在里面。但她最后选择了放弃,实现了自我生命的肯定和选择,所以从她的个体角度上来说,她其实是胜利了。 这个小说主题很鲜明,它的题目已概括了我们刚才想探讨的。从“边界”这个角度上而言,这个女生一直在做一件事,就是要冲破这个边界,所以这个作品相当有力量。 但后来因为我又读了〈初生戒疤〉,它用医生与病患的双重视角,去切入“女性经验”这种非常切肤的生命体验,让我那种感受更加深切。首先〈初生戒疤〉的叙事相对成熟,文字特别冷静和自持。我们在表达一种很锋利的生命体验时,往往会有很强大,特别希望跟读者共情的角色,这种共情会表现出强大的情感指向。但在〈初生戒疤〉里,你看到它的文字流淌是非常冷静的,而且那个铺陈过程游刃有余,因为它涉及大量场景的切换,相对来说〈边界之外〉较是自我心路逻辑的铺设跟延展。就女性经验而言,〈初生戒疤〉技巧更复杂,两篇相较,我会更倾向于〈初生戒疤〉。 龚:我没选〈边界之外〉,主要是因为他的叙述方式冷静平实,比较接近散文。它有很多东西写得太明白,失去了小说值得玩味的部分。包括面对刻板印象的各种抵抗,如刚才讲的华人养狗,马来人养猫,或者男生就要喜欢蓝色,女生就要喜欢粉色。而最重要的是,它对男性女性这个学术圈子的权力不等,我还是觉得它写得太一目了然。最后他把收容所的动物都放走,自己也分享了所谓的一个边界之外的自由,对我来说理所当然了一点,所以我没有选它。我比较喜欢〈初生戒疤〉。(11月26日续) (备注:马华小说奖入围名单——郑家瀚〈海马体〉/ 赵佳浩〈终于失恋的麦先生〉/ 颜家升〈土〉/ 谢阳声〈香火〉/ 赖威竣〈云之国〉/ 杨焌恒〈边界之外〉/ 蔡晓玲〈出走〉/ 李宣春〈我们很快乐〉/ 王晋恒〈初生戒疤〉/ 方肯〈一个饥饿的男人〉) 相关文章: 【花踪17.马华小说评审奖】赖威竣/云之国(上) 【花踪17.马华小说评审奖】赖威竣/云之国(下) 【花踪17.马华小说首奖】颜家升/土(上) 【花踪17.马华小说首奖】颜家升/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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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春秋
邱向红/霉
不知何时起,卧房里的衣橱开始不停冒出霉菌。无数细小的霉点汇聚成大大小小的灰白色圆形,像水母被压扁后贴在上面。 起初,角落出现硬币大小的白点时,她以为只是灰尘。在这乌烟瘴气的城里,没有一样东西不沾灰。直到有一天,她拉开窗帘让阳光入室,光照下的橱门上突然浮现一层白色花纹样式。她走过去用指腹轻轻揩过,闪亮亮的尘埃颗粒瞬间在空气中游弋。 掀开橱门,橱身里边满是圈圈点点的痕迹,如此形状,必不是灰尘所能形成。她把湿布拧干,将衣橱里里外外抚过一遍,不忘往里头塞一盒除湿剂。搓洗抹布时近看,沾在纯棉布上的粉末是灰绿色的。 过了两天,霉菌再次蔓延。她出门时顺道从超市提回杀菌消毒液和几块新的抹布。她拿起干抹布蘸点消毒液在橱板上用力揉搓。一来一回,角落的灰尘一并擦去。 希望不会再长了。她盯着眼前的衣橱,甚是满意。 消毒液都用上了,干脆把屋里各个角落全都擦一遍。各类清扫用品轮流上阵,海绵、钢丝球、凹槽刷、百洁布、一次性纸巾、大小吸尘机、双头马桶刷、360度无死角拖把、硅胶刮条与刷头二合一洗地刷。还有针对不同材质的洗涤剂,粉状、液状、膏状、块状、混合状。这些东西的发明,让她对这个不耐脏的世界还保有一丝容忍。 小小的居室很快弥漫着浓郁的消毒药水味,那是一种日子安稳、岁月悠长的气味,仿佛生活的污秽不曾存在。她横在澄亮的地板上,让身体的疲劳一同被消毒液溶解。 待一阵门铃声刺入耳膜,她不知自己睡了多久,感官再次堆叠起来。打开木门,铁花外是两名披着制服的警员。 打扰了,我们只是问几个问题。较高的那位说道。她点点头。 最近这里有居民高楼抛垃圾,你知道或是见过吗? 她立马又摇摇头,视线绕过铁花,瞧见高个子警员的深蓝色衣袖上有一层灰,像白色彗星划过夜空。 要是知道些什么麻烦拨打我们警方的热线,谢谢配合。 另一人也没多问,两人转身就去敲下一家。估计这样的对话今天重复了上百次。 傍晚丈夫回来,药水味已几近消散,但还是让他鼻头一颤。如此细微的变化她是看在眼里的,花点心思,再细小的东西都能看见。 晚餐时,空气里混入一股煎鱼的味道,从邻居厨房的窗口绕进来的。一天没见几次面,彼此每天的伙食倒是知根知底。坐在对面的丈夫一边嚼着米饭,一边说着公司的事。 婚后她发现,丈夫尤其在吃东西时话特别多,像是嘴巴都动起来了,还不趁着多说几句。 复印机一天竟然卡纸五次; A同事用公司的复印机印旅游机票被主任发现; B同事抱怨老板的信息错发到工作群组去; C同事的女儿考进了附近那所名校; 午餐打包的杂菜饭肉都没几块; 衣橱又发霉了。她淡淡插入这句,仿佛只是丈夫一连串琐事的补充。 丈夫没再接话,用筷子挑了一块鸡骨。滑溜溜的鸡皮加上移动速度之快,一下就滚出桌面。她直勾勾望着鸡骨坠落在地,仿佛它来到桌上就是为了这一刻从她眼里滑出去。很快,丈夫弯下腰徒手抓起鸡骨放在桌上,继续夹下一块啃着。 桌脚旁落下几块黑渍,她甚至可以闻到瓷砖表面渗透着的酱油味。她起身进厨房,出来时手上挂着一块抹布,躬身把它盖在污渍上。眼前登时发黑,她感觉有一块布幕同时盖在她的头上,在极度黑暗的世界里,她看见似曾相似的画面——丈夫始终坐着,她在他的注视下跳着单人舞,一面往身上浇灌火辣辣的现代洗涤剂,一种施虐的快感被引燃,如某种亘古不变的宗教仪式。 而城市的夜晚总是无法达到彻底的黑。 在漏光的房里,丈夫早已入睡,唯有那张嘴老开着,像吸尘机的吸头,无条件接纳空气中的颗粒。她躺在另一边把被子掖得紧紧的,深怕只要有一丝缝隙,那些霉菌就会飘进被窝,穿过皮肤表层,侵占她的内里。 万一又发霉怎么办?要不要直接换个新的衣橱?刚刚睡前她轻摇丈夫的胳膊,暗自希望他也还在烦恼衣橱的问题。然后他们会为此谈上至少一小时,一同找出解决方法,再愉快地相拥入眠。 不是擦干净了吗?别想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先睡了。说完后像吐出最后一口气,沉入柔软的床褥里。 除了丈夫的呼吸声,她感觉房里还有其他有生命力的东西正在滋长。 她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卡通片,一集一个故事的那种。其中一则小故事叫“灰尘怪物跑出来了”。里头有两姐妹,为了教育孩子,妈妈告诉女孩们,如果不打扫,半夜时灰尘怪物就会跑出来。姐姐听话,马上动手清扫房间,而妹妹懒,偏不扫。剧情发展可想而之,妹妹晚上就被角落生出来的灰尘怪物吓着了,第二天起早开始打扫。 从那时起,她的心里也住了一只灰尘怪物。 他们刚搬进来的那一天,新家一团乱,大大小小的箱子四处堆积,一些刚送来的家具也还未组装。她坚持先打扫一遍卫生,丈夫阻止她,说,现在扫也是白扫,箱子拆完后肯定又脏了。 她说,不行,半夜时灰尘怪物会跑出来的。 如今,不断跑出来的,还有霉菌怪物。 果然还是没除尽吗?又过了两天,吃早餐时,她喃喃道。 清不掉的,都钻进去了。同样的位置上,丈夫抓起面包往嘴里塞,她望着总是会掉落出盘子外的面包屑,叹了一口气。 丈夫出门后,她独自思忖了很久。 看来还是要彻底些,螺丝洞和螺丝钉也忘了擦,我怎么没想到。 仿佛找回希望,她把上半身栽进衣橱里,然后环抱着堆叠的衣服退出来。如此来回几次,把衣橱清空。当中还发现一盒拆封过的验孕棒,两支只剩下一支。接着,她去储藏室取来螺丝起子,把衣橱关节处的螺丝钉一颗颗扭开。原本臃肿的衣橱被卸成大小不等的瘦巴巴板块,她感觉自己的脊梁骨也松松散散的。再次取来消毒液,把所有板块的表面和洞孔都抹两遍,最后再用干抹布重复一样的动作。必须晾一晾才能装回去,成堆的衣服和大大小小的板块就这样被四处摊放,蔓延到房门外。原本狭小逼仄的房间,连走动的空间都没了。 当初决定在这座城定居买房时,夫妻两人考虑了各种因素,最终买了一房式的单位。这代表什么?夫妻俩睡一间房,不打算有孩子了。签合同的那一刻,仿佛跟后半生立下了谢绝婴儿的契约。 搬家后,他们花了差不多一个月才找回生活的规律。一个下午,她半蹲在房间里把双人床上的最后一道皱折拉平。床架与对外窗之间的走道,恰好可以嵌入一个人。她摘下后脑勺的发夹,让整个后背贴着地板躺下。旁边晾晒好的床单还有余温,掉落在她身上的洗衣液粒子,温暖且清香。 她听见房外有动静,便卷起身子走出去。 一眼望尽的客厅里,丈夫坐在沙发上,双手搭在一个摇篮边缘,摇啊,摇啊。她走近,一团软绵绵的婴儿陷在里面。四周很安静,空气是静止的,室内所有物品都让人安心地待在适合它们的位置。突然,丈夫疾走向窗户,推开玻璃窗,一只飞蛾扑扑棱棱飞了进来。由它领头,尾随其后的是呼啸的狂风和震耳欲聋的噪声,不顾她的阻拦,肆无忌惮侵占他们的家。它每振一次翅膀,就落下一些粉末,如亮晶晶的魔法。然后,他们的家变了样。起先是喝完的奶瓶、裹着屎的纸尿布、奶味的玩偶、流到地上的米糊,然后是摔坏的玩具、涂鸦的墙、断掉的蜡笔、撕烂的故事书,再后来还有沾上泥巴的白鞋白袜、吸满汗水的校服、电池耗尽的游戏机……摇篮里的婴儿,在满目疮痍的废墟中咯咯咯地笑着。她怔怔地望着它,一股莫名的恐惧从微凸的小腹涌上心头。 再后来,她买回了验孕棒,确认上面只有一条红线。这一切,她没有告诉丈夫。 如今窗户下的走道,因为橱板的挤压,只勉强空出一个小窟窿置放她卷缩的身体。她倚着墙,手心贴地,一股冰凉从指尖袭上颈脖。她猛地对眼前的一切陡生厌倦,身体里埋藏已久的另一感官系统豁然打开。全身肌肉传来酸痛感,就像是在海里游了很久,久到忘了自己为何在海上,回过头时,身边满是漂浮的板块,可她却已不想奋力抓着。 那些不断发霉的板块。 傍晚,她又见到丈夫了,这次是眉头皱折比床单还多的丈夫。她还缩在原地。对岸的丈夫扫视着排列冗长的板块,十根脚趾尖动了动。她原以为丈夫会转身离开。下一秒,他提起膝盖,左一下,右一下,玩起障碍赛,瞄准板块间的空隙踩下去,一步一步朝着她的方向迈进。一蹦一跳,汗珠顺着他的下颌骨涓涓流下,在下巴汇聚成一串动人的情话。她有些恍惚。 阿呜!什么东西? 嘶喊声毫无怜悯地震散了她好不容易掬起的怜爱。门框下的丈夫抱起右腿,另一只脚本就倾斜着,随即整个人往后一倒,正正躺卧在平放在地的一个橱门上。被庞大身躯所覆盖着的地方,有一道无声的裂缝在蔓延。 胸口怀揣着愤怒混合好奇,她急匆匆爬过去。不太远,大约五块瓷砖的距离就能到,她数过的。不仅仅是数量,这屋内的每一块瓷砖,她都能清楚记得它们的所在位置。特别是房门口进来的第二块,90度尖角正正对上双人床右下的直角,每次拖地拖过去,都觉得那是世上最完美的对角。 比他们唇贴唇的角度还完美。 不顾膝盖的磕碰,她张牙舞爪来到丈夫面前,用搓去污垢的力气把丈夫搓走。 门板上裂出一道狡黠的笑,她把眼皮贴在上面。天色渐沉,在比夜晚还黑的夹缝里,那些顽固的、难以忽视的东西,以往日三倍的速度在她眼前滋长;煮饭台上的油渍,碗槽的皂垢,餐桌上食物的余渍,马桶上的尿渍,排水盖的粘液,瓷砖上的绿苔,花盆边缘的淤泥,鞋子旁的沙粒,扇叶的尘垢,水泥墙上的衣蛾茧……都是肉眼所能瞧见,她不明白为何丈夫总是看不到,对于她所有的怨怒与哀叹,丈夫也总是置若罔闻。 她幡然醒悟,原来那些霉菌,早在很久以前就已附着在看不见的罅隙中。何止是霉,所有腐蚀她生活的东西都在悄无声息地生长,占据任何可见或不可见的表面。 风从窗口进来,一双无形的手在空气中来回揉捏,如揉面团般,角落里一团黑黝黝、毛茸茸的不明物在膨胀。她欣喜若狂,朝那来路不明的巨型怪物伸出手,扭头望着丈夫:“你看到了吗?你看到了吗?灰尘怪物跑出来了!” 丈夫瞪大的双眼悬在空中,她无力地笑着。感觉有一股力量支配着她,她半瘫似地站起来,举起门板,用力地往窗外掷去。 终于不用再见到了。 相关文章: 邱向红/是我 【新秀个人特辑】邱向红/诗作两首 邱向红/急症室夜行
2月前
文艺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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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纪念册
我和佳华在机场不期而遇。我从澳洲飞槟城,在新加坡转机。等待取行李时看到输送带另一头有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不敢确定是她,也不愿意会是她。一时迟疑,要相认还是不要,同时下意识地闪在人后,不希望她看见我。行李出来,我赶忙去拖自己的箱子,一忙就把这件事忘记。我出到入境大厅,东张西望,找去出境大厅的告示牌。一转头就看见她在身后,见她愣了一愣,知道她肯定也认出我,这时只好别无选择地与她的目光相接。我扯了扯嘴角却说不出话,倒是她开口叫我,她说:紫蕾,是你吗? 我说:是。你是佳华? 她说:是的。好多年了。你好吗? 我回答说我很好。我们面对面站着,不知如何继续谈。良久,我才问她是不是还住在新加坡。她也问我是不是还住在悉尼。当她知道我必须等6个小时才能飞回槟城时,就提议我们去喝咖啡谈谈。 我们拖着行李去找餐厅,她在前我在后,我想起那一次我们去欧洲,她因为曾经在伦敦念书,老马识途,每去一处都是她带路。我们就是这样一前一后走。从中学时期起,我就是比她矮一截,体型如此,心态也如此。欧洲之行是最难忘的经验,我们住最便宜的背包客住宿,轻装便捷,早起早睡,佳华计划整个行程,我乐得轻松放任,一切依赖她。在阿姆斯特丹的博物馆我看到罗丹的沉思者,欢喜若狂。前后15天的旅行,我们相处融洽,我以为,知己莫若庄佳华,是她带我走入艺术的殿堂,开拓我的心灵之旅。 找到一个比较静的座位,我们点了咖啡,没有多点食品,仿佛心照不宣,都不想久坐。我们没话说,回避互相的目光,气氛有点僵,我看餐厅外的人流,想我和佳华的种种,涌起很多念头,我有很多话要问她,就是一时不会表达。我想问她这么多年为什么不回复我的电邮,想问她为什么在我的联络网中自动蒸发。但是我不想说出来,隔了这么多年,我的生命里已经没有她的位置了,她的存在或不存在已经没有意义,再把她失踪的原因问出来也没有意义,不如就像两个没有过深厚友谊的老同学那样,碰上了随便聊一下。 咖啡来了,我让她付账,然后我们品尝咖啡,她说机场的咖啡不能要求太高,我们终于有了个话题。谈咖啡、谈近况,却尽量避开过往,我感到我们的交谈太勉强太表面,可是,她客气的语气令我无法向她表现熟络,我也自觉已经跟她距离很远,找不到交叉点,她是一个紧闭的圆形,我是另一个不在她圈圈内的封闭圆。也许她也感到我的话语中没带感情,或许这是一场错误的相遇,我们其实应该寒暄一两句就各走各的,何必坐下来谈呢!举手投足间,我发现她的小动作还是以前的样子,她的声音沉得多,沾了年岁,不然她一点都不显老,丰腴了一些,眼神依然带着自信,52岁,不上不下的年龄,她似乎处理得自如。 她赞我保养得好,总是富贵命。我谦虚地说哪里哪里,人到老来大家都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我下意识地在她面前尽量要保持低调,现在都已经不是知交了,何必还在乎怎样在她面前放置自己呢!从中学时代起,她就是我心目中最要好的朋友。我是独女,她不但是好朋友,我还把她当姐妹一样。但是,她对我是居高临下的态度,仿佛我们的关系不是互爱,而是施舍跟接受。于我这很自然,因为她是全级功课最棒的学生,功课好、课外活动活跃、办事能力更强,我在班上属于芸芸众生中一张平庸的面孔,我们能凑在一块儿,纯属天方夜谭,所以,她对我好使我受宠若惊,几近感激涕零。她家境好,常常带我到她家吃糖水甜品。那个时代,她妈妈已经流行英式下午茶,邀请了一些很高尚的妇女,我们小孩子没有上桌,只让我们自己在厨房进行我们自己的喝茶仪式。英式下午茶从那时起就深嵌我的意识,代表一个高不可攀的、一辈子都去不到的神圣境界。 佳华没有生养,她到婚后就不太顺遂。工作好,丈夫却不好,出轨。她离婚后,我结了婚,随丈夫移民澳洲。我们的交往便靠电邮。我的生活渐趋佳境,家庭经济越来越好,不用出去工作,就只专心相夫教子。我一向没有大志,只盼平安健康,在悉尼的生活匆忙紧凑,带三个孩子等于没有自己的空间,我倒能应付过去。跟佳华十年如一日,每周总会通一次讯。跟她谈,是我的稍息时间,暂时忘记身边琐事,写信给她,就像在跟自己的心灵沟通,是向她倾诉也是向自己内心观照。我们的友谊,在我的感觉中,在来往的书信中,比中学时期深厚得多。也许是远距交流,我更能坦然跟她诉说,从柴米油盐到未来的憧憬到生活的苦乐,没有什么是不能谈的。我们虽隔得远,我总感到我们这样反而更接近,我的生活重心在家庭,精神堡垒在佳华那里,她在职场上是女强人,在我心目中是神,她的睿智一向是那颗不让我迷失的启明星,我理所当然地仰望她。 现在我们坐在餐厅里,我竟不能直视她,因为我的眼光变质了。不明白为什么,一切变淡,像喝茶喝到第五泡,茶味剩下一丝幽魂,游离而苍白,我因自己的淡漠而涌起歉意,要梳理情绪让昔日的情感复燃,要唤回那份对佳华的崇敬,要再度匍匐于她的光晕下,已经做不到了。我有犯规的感觉,自觉不可以降低她却不由自主地亵渎她,是的,亵渎!一个你把她奉为神明的人,现在被你降格,连寒暄都想廻避,连起码的尊敬都丧失,剩余的是客气、生疏。她告诉我现况时,掩盖不住落寞,使我警觉性地避免告诉她我的顺遂,避免表现得意,尽管我对孩子们的成就有多骄傲。记得上一次见面时她曾说的:厉害的女人不是女强人,而是成功找到好男人的女人。我敏感地知道她的隐喻,但不肯承认针对的是我。我百分之百地忠诚于她,也毫不怀疑她对我的忠诚度,只让她的话轻轻拂过去,不留痕迹。 见面相聚的那一次,我因久别重逢,特别兴奋热烈,告诉她我把英式下午茶继承下来,已经成了一个对过往美好回忆的纪念仪式。她的反应令我有点失望,我意识到她嘴角边的轻蔑,仿佛在指责我,说我不配借用她家的优越氛围,把名种蝴蝶兰移植到与扶桑凤仙杂处的篱边那样地糟蹋。我陈述自己的幸福及生命给我的恩宠,以为她也能为我高兴,把快乐分享给她的时候我深切地期待她的喜悦及祝福,同时感激她曾开启我观望世界的窗口,让我的视野开阔起来。她的眼神没有表情,看我时像穿透我望向没有尽头的虚空,我错愕地静下来,她轻搅咖啡,茶匙在杯缘叮叮响着,刹那间我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不小心地调错了我们的位置。可是,也许是虚荣,也许是过度自信,我粗心地反观她的失意,对她生起怜悯,而自作聪明地把她的微妙变化当成一种没什么大不了的自然反应。 如今我们再度对坐喝各自的咖啡,我已经不再是年轻时的我,佳华更不是我心目中的佳华,我们都笑说样貌没有多大改变,只是心都老了。我自忖,我们的心难道都已经风化到歪扭畸形,分辨不出本真面目,没有回头的可能,就像我们的情谊那样莫名其妙地进入一个失重到丢了分量的境地?如果佳华重拾这份情谊,我会如何反应?我凝视杯里的咖啡,是一潭浓稠得令人窒息的液态暗夜,吸摄了一切光,没有前尘,我意识到,“时过境迁”原来很无情,它让人不知不觉中割舍掉过往而毫不惋惜,仿佛往事只不过是一个个过渡到现在的生命片段,过去了就如飘远的烟云,不带半点重量。我真的淡到像一望无际的平原,什么都不能挂上钩,风过也无痕。面对佳华,除了仍然不自主地缩小自己,已经透透亮亮不带云彩,而有了一种通透的澄明,我就知道我们是不可能回到过去,往日情谊不会再现。她怎样想对我也不重要了。 我们谈到同学会,佳华表示不屑,跟中学同学见面大家吃吃喝喝、嘻嘻哈哈,没有深度,就免了。我感到她原来还是她,年月没有磨圆她,那些棱角还在,是不是都被隐藏在她如今显得落寞的眼神后面,言谈间幽然流露出来?那我自己呢?我没被生活磨圆,却让富裕堆叠敷饰得像甜腻的奶油蛋糕。我在同学会的确是笑脸迎人,嘻嘻哈哈。我俩从前的情谊,她的高尚和我的平庸曾经给过我们很长的一段愉快共处时光,当时我没有怀疑我们的关系,现在回想,我顿悟到我曾那么讨好地攀附佳华,她是书生我是书僮,她是小姐我是奴婢,我们一直是一高一矮、一尊一卑的形象。曾几何时我借着金钱来堆砌我的身分,妙想天开地以为生活的优渥能让我一级一级地趋向她的高度,甚至调转我们的位置,物质泛滥的优越感使我产生膨胀的自信。现下的我仿佛是一个充饱气体的汽球,以为自己上升得能直达天外,陶醉得能抹杀一切过往,把自己抬高到可以漠视佳华,事实上,她一直在主导我们的故事,她随意在我的生命中来去,她的高傲永远左右我的心态,我以为是我不要重拾友情,原来是她的态度逼使我采取这样的决心。 咖啡喝完了,也意味着我们可以结束这场相遇。佳华淡淡一笑,说: “ 祝你在马来西亚度过一个快乐的假期。”我机械地谢谢她,说:“也祝你一切都安好。” 我们没有交换联络管道,我们都有互相的电邮地址,却都不提起要再联络。我要去出境大厅,我们就在餐厅出口道别。她先转身离开,我看她的背影,一如以往那样在她的后面。我从头到尾都走在她后面,不管我的地位和身分再怎样改变,佳华永远在前头,她走得优雅洒脱,在我生命里烙印之后又从容抽身而去,我相信她不会有歉意,她从没欠我什么,我无从要求或抗议,或者我们的关系只是施与受,她不愿意再施舍感情了,我凭什么再拉扯死缠?接受,也许就是我与生俱来的特长,我不可以执拗,只能顺应本然,看着佳华的背影放她走出去,也同时收回自己,接受。 从马来西亚回到悉尼,一切又落实回日常。风和日丽的一天,我烘焙了松糕饼干,约了朋友,搬出茶具。在庭园里准备英式下午茶,插瓶花时忽然一阵惆怅,这场英式下午茶一刹那间变得很滑稽,我的喝茶仪式是那么可笑,我原来只是一个扮演成贵妇来讨喜的小丑。我凭什么把不属于自己的美丽晚礼服穿搭在自己身上,不合身的、别扭的扮相,不但糟蹋了衣服,更突出身材的臃肿丑陋?我这才了解,我一直都在做白日梦,幻想着那个高高在上的境界,以致没有好好地低头看看自己——那个双脚踏地的自己。我醒觉到,是时候从虚幻云端降落下来,回归土地了。我收起茶具,把它们装箱放进储物室。从昏暗的储物室出来,眼前一片耀眼的青草地,我有一股冲动,想在草地上打滚,深深闻吸泥和草的芬芳。 相关文章: 扶风/晏夏(上) 扶风/丽晴 扶风/缓缓流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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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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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彬/竹竿
竹竿的个子高高瘦瘦,他的同学们都叫他竹竿,结果全校同学也都这么叫他,连老师们上课时都会脱口而出:“竹竿!专心点,你成绩很不理想!” 竹竿的学业成绩向来不好,老师们看到他都觉得头痛。他没有什么朋友,休息时会一个人跑到学校的某个角落,有时躲在楼梯口后面,盯着墙上的裂痕发呆;有时他会跑到厕所去躲;有时也会到篮球场旁的垃圾槽躲。 但同学们始终会找到他,把他揪出来,然后高喊:“竹竿!晒衣服咯!” 竹竿就必须表演晒衣服。同学们搬来两个垃圾桶,逼竹竿双手伸直,抱住前面的垃圾桶,然后把他的两只脚抬到另一个垃圾桶上,竹竿只得死命撑住。然后同学们轮流坐在他的背脊上,上下弹啊弹的,大声唱着莫名其妙的歌曲,或是练习高喊污秽不堪的粗口,竹竿只得死命撑住。只要竹竿稍微松懈,其他同学就会伸脚去踢他的胸口和小腹,竹竿只得咬紧牙根,死命撑住。 垃圾桶的腥臭冲进竹竿的鼻腔,每当他忍不住松手,狠狠跌落在地,撞翻垃圾桶,倒卧在垃圾里,同学们都会大骂:“没用的竹竿!”然后十多只脚一齐往他身上招呼。上课铃声响起时,同学们一哄而散,竹竿只得忍着一身疼痛,回到教室,再忍受老师的责骂:“怎么顽皮!怎么弄得那么脏!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坏!”所以竹竿后来也变得精明了——休息时,他会脱下校服衬衫,穿着体育T恤;休息结束,他会把校服套上,回到课室。 那一次,竹竿见到同学们在学校外抓着一只鸡。他们大声吆喝,大把大把拔掉鸡身上的羽毛。竹竿很好奇,站着从远处观看。鸡已经没在挣扎,显然死去了。同学们失去兴趣,把鸡扔在草地上,拔出来的鸡毛洒落一地,兴高采烈地离去。 竹竿走上前一看,只见鸡紧闭着眼,血迹斑斑,身上光秃秃的,只有头部还有些许羽毛。竹竿仔细观察,却不见鸡的身上有什么致命伤口。他心里一阵伤感——这只鸡活活被扒光羽毛,是活活被同学们虐待至死的。路上满满的羽毛,色彩鲜艳,被风卷去,一些飞到了附近马路上,一些飘到了附近草丛里。 竹竿轻轻抱起鸡,双手颤抖,走到附近的大水沟,轻轻地把鸡扔进急流里去,看着鸡随着水流而去,遂消失。竹竿感到无可奈何,忽然听到身后一位陌生阿姨大骂:“真坏的孩子,怎么可以乱把小动物丢进水沟!”竹竿转过头,看见那戴眼镜的阿姨指着自己,正在对身边的孩子说:“你不要学他!那是坏孩子!” 竹竿从来不敢招惹他的同学。每天下课铃声响起,竹竿都不会立刻踏出校门,有几次他躲在学校,直到黄昏时刻,学校关门前,竹竿才冲了出去,结果还是被埋伏在学校外的同学们逮着,拖到校门旁的那个阴暗角落去。 “很厉害是吗?让我们等你等那么久?打死你,打死你!”同学们乱拳招呼,竹竿抱着头颈,一声不吭,让同学们更加兴奋:“这竹竿很耐打嘛!” 每次竹竿回到家,在暮色中,冲凉换衣,立刻就洗米煮饭。他不开灯,为了省电、省钱,于是在阴暗的厨房里煮饭、烧菜、煮汤。然后妈妈拖着疲累的身子回来了,母子俩在夜色中一起吃饭。竹竿觉得这样很好。这样妈妈就看不到自己脸上的伤。 吃了饭洗了碗盘,竹竿就拉一张小桌子,一张小椅子,出门到走廊去。走廊有灯光,他就在那里做功课,为了省电、省钱。每一次他都会听见楼上的夫妻吵架,楼下大叔们喝酒时喧闹大笑的声音,邻居电视节目发出的嘈杂声音。有时会有警车,警察冲上楼,竹竿就会抱着功课匆匆奔回屋里,紧锁大门,听警察和不知哪一间单位的住户对峙。 有时竹竿在走廊做功课,敌不过睡意,就会伏在小桌子上睡着,直到天明。竹竿睡觉时常常做梦,有时梦见过世的奶奶,有时梦见自己在与巨大的恐龙搏斗,有时梦见自己在外太空俯瞰地球,周围一片静默安宁。 所以那一夜,当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悬在半空中,他只是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觉得自己做的梦越来越荒诞离奇了。 微凉的晚风拂过他的发梢,弄得他眼皮发痒,于是他再睁开眼,一抬头,就看见了圆月。 竹竿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遂从悬在夜空的椅子上掉了下来。他急忙伸手抓住椅子的脚,自己两脚悬空,这才惊觉,他不是在做梦。 竹竿看着脚底下的城市。整座城市像是一片发光的电子板,静默无声。路上有些车子缓缓而行,像是落单了的蚂蚁,又像是毫无意识的甲虫。竹竿往上看,月光耀眼,竟然让他的双眼隐隐作痛。 竹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陷入这样的处境,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伸出另一只手死命抓住椅脚。他的手心冒汗,就快要撑不住了。竹竿想,一旦撑不住,他明天就不必上学了,喔,这样也很好啊。竹竿忽然很怡然自得,嘴角微微扬起。 然后竹竿忽然想起了妈妈。一想起妈妈早晨醒来,找不到他时,会是如何着急,会是如何难过,竹竿的眼泪就夺眶而出。 竹竿哭得很伤心。他已经忘了自己多久没有哭了。爸爸3年前在工地因为一场爆炸死去以后,竹竿就再也没有哭过。他此时重新感受眼泪的温度,感受眼泪像远古时代的河流宣泄不止,他的胸口大力抽搐,鼻涕直流…… 竹竿想,要是这样松手,一落下去,就可以结束一切痛苦。想到这里,他满腔悲愤,无法自已。他想起母亲望着他时那种茫然空洞的眼神,想起死去的爸爸从前活着时总是一副累得笑不起来的疲态。 然后竹竿忽然想起,老师们每次叫他“竹竿!”时,总是一副轻佻的神情。他又想起每次挨揍时,同学们的笑声和掌声。他总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让身边的人那么讨厌他,但如今悬挂在半空中,双脚无力,双手渐渐滑下椅脚,竹竿忽然明白,原来在学校里,他是所有人快乐的泉源。 在黄色的月光下,竹竿终于明白,自己作为竹竿的价值,他存在的一切意义,就是为了让学校里的人发笑。那是他在家中永远做不到的事,因为在家里,他不叫竹竿。 于是竹竿自己也渐渐笑了起来。 他初时笑得很不自然,那笑声像是什么坏掉的电动扶梯那样难听。但渐渐地,竹竿越笑越大声,越笑越畅怀。天色暗了下来,月色朦胧,黎明即将破晓。 在黑暗中,竹竿全身起了异样的感受。他定眼一看,看见自己两只手臂正冒出羽毛。 这不是梦。竹竿清楚感觉全身上下都在冒出羽毛,也清楚感觉脚指甲快速变长,化作爪。竹竿看见自己的嘴往前凸出,变成了如指甲般坚硬的喙。他听见自己全身骨头“嘎啦啦”扭曲、缩短,骨头摩擦出刺耳的声响,但竹竿根本不觉得痛。他看见自己身上长出色彩鲜艳的羽毛,然后他的双眼被拉开,视线拉宽,看见了左右两侧,看见了广阔的天空,漫天星光。 天色渐明。竹竿的双手完全变成了翅膀,他抓不住椅子了,于是直直落下。 时间仿佛变慢了。竹竿在空中翻滚,羽毛在空中被大风扯得凌乱无比,他张开口,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他努力伸出两翅,巨大的气压几乎要把他的翅膀拉断。 地面上的事物越来越近,他看见大厦,看见树顶,看见街灯,看见清晨穿着校服排队上校车的学生们。然后在接近地面时,竹竿使尽全身力气,大力拍打翅膀,“呼呼”两声,急速滑过地面,飞过众人眼前。 他看见众人惊讶诧异的神情,也在那一瞬间看到其中一位同学的满脸恐慌——就是那个抓着他打,每天叫他表演竹竿的其中一位同学。竹竿自然知道,那位同学肯定认不出现在的他了。但竹竿很肯定,此刻那位同学肯定想起了被扒光羽毛的那只鸡,恐怕那一天是再也无法挤出任何笑容了。 竹竿把众人抛在后头,死命拍打翅膀,飞过了草地、飞过了大水沟、飞过了大马路、然后飞到了自己居住的组屋单位。其时朝阳初起,四处都是鸟儿嘈杂的啼叫,红日染红了一座座的组屋,组屋窗户反射出耀眼的日光。 竹竿期待看见妈妈。于是竹竿张开嘴,对着朝阳,发出了一声嘹亮的鸡鸣。 相关文章: 王筠婷/数位人生完胜! 周少龙/黑豆泥鳅汤(上) 朱洺衡/钱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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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秀屏/陈就就想起并delete了一场雨
陈就就想起的那场雨,是长滩岛的雨。 ● “多年以后,你会如何回忆长滩岛的雨?” 陈就就在电脑荧屏前打下这几个字之后,手指在键盘上凝固。 “不知道。”她自顾自地嗫嚅着。或许有一霎,她想写的,是真正的多年以后,她会如何回忆那场远在吉尔吉斯坦比什凯克樱花旅馆12年前的初见。可最近都城疯狂落雨,她总在梦里想起岛屿的雨。于是她决定写一场雨。不,是几场雨。 属于岛屿的几场雨。为了纪念一场重聚与分离。 ● 陈就就怀疑她会否在多年以后再想起一场海滩上的骤雨。但她总不会忘了海滩绵长而岛屿欢乐,是吧。 诚然,她无法预知多年以后。然而那场旅行一周年以后的如今,她依然对当时风的声音、海浪的吟唱、人声的鼎沸,感受真实得仿佛那些豆大的雨滴此刻仍拍打在身上。那种热带的湿漉混合着汗液的黏腻,在暗夜的风雨里肆意张扬。因为情境里有他,她记得。 有人和她说过,记忆力太好其实也不是一件好事。啊不对,就是他说的。 岛屿和海滩的雨在陈就就的回忆里如此揭开序幕,之后又如此突兀地被拉下雨季的帷幕。 就像他们相识逾10年,在疫情3年以后忽然一起旅行,又忽然在一场岛屿的酣畅淋漓的行旅以后无声分离。 在陈就就来不及正式告白以前,戛然而止。 ● 面对着布拉博海滩的那个迷你吧台,顶上铺着密密麻麻的茅草。大滴大滴的雨珠从茅草尖端密密融融地、滴答滴答地坠落。陈就就抬头凝视那就着雨珠散发昏黄光晕的小灯泡,沉默着。 他在她身后,大概和她一样在发呆或刷着手机。 一个小时前,陈就就正悠闲地与他在长滩岛布拉博海滩边上的Levantin餐馆啜饮着饮料。他选择了清爽的Calamansi汁,陈就就喝的是西瓜汁。他们俩当时舒服地斜躺在餐馆外的藤椅上,迎着日暮的海风,顺带让风稍稍缓解了热带岛屿的湿腻感。 他们已经在岛屿几乎徒步了一整天。彼时彼刻,一起凝望着属于布拉博海滩的浪漫。或许只是陈就就心里私以为的浪漫。 陈就就觉得,面对着海洋,一切细小的、零落的时光碎片都会变得浪漫。比如骑着脚踏车的人经过,停下与遛狗的人闲聊两句。比如吹着海风漫无目的地散步。比如仅仅只是看着椰树迎风摇曳。而更多的也许,是她可以和他一起观望这一切的浪漫。虽然天空有些灰瑟,雨云似乎从远方开始积累。 结账以后他们踱步在海滩的步道上,走入夕阳时分凉快的热带风里。陈就就就是没想到海岛的变天如此猝不及防。蓦地,狂风与暴雨交缠缱绻,巨大的黯黑幕布刷的一下狠狠覆盖。在大约距离那家民宿前两百米,大雨倏忽哗啦倾盆。 陈就就手忙脚乱了地“啊”了一声,拔腿就跟在早已迅速反应的他的身后,往前碎步奔跑。 然后他们就如此尴尬地伫立在别人家民宿小吧台的帐篷底下。洋人老板正与住客在小吧台闲聊,他们与他们相互对望了一眼,四人很有默契地别开目光。陈就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话,大部分时候言不及义。发现他没怎么回应,才想起他一直不太回应无意义的“聊天”。 彼时陈就就遽然醒觉:哦,他会觉得烦。陈就就见着他总是开心地吱吱喳喳,他们虽相识于逾10年前的旅途,却常年分属不同城。每一次的相见她总有许多的话要对他说。以至于她偶尔会忘了,自己曾被他嫌弃分享太多。可即使在这样的滂沱大雨中,能与他同在屋簷下还是让陈就就太开心了。那是他第一次叫上了她一块儿来旅行也。 虽然彼刻,他们被困雨中。 陈就就在有点窘迫的氛围里开始狂想。看来大雨一时半会儿不会停,该怎么办呢。陈就就记得酒店房里有伞。狂风吹雨滂沱的时候她四顾环视,瞄见了民宿的几位女生正在狂风暴雨里收拾早已东倒西歪的阳伞和几把晾在地上的伞。 陈就就一动念:“不如我和她们借把伞然后走回酒店再来接你?”她天真地向他提议。可其实她当时不太记得回酒店的路。 “……” 沉默片刻,陈就就又动了另一念头:“啊不然我穿雨衣回去酒店拿伞过来?”她的包里有雨衣。 但她不穿,执着地坚持与他一起躲雨、一起狼狈,大不了不过是一起雨湿。 “……” 她咬牙继续绞尽脑汁,都是些毫无创意的脑汁。她也没认真赋予行动。 陈就就似乎也不太记得后来自己还提过了什么建议。只是有点着急要将他俩从这场猝不及防的大雨里解救出来。但他一直不置可否。 于是后来陈就就只好继续杵在小吧台边上,默默无言地刷着手机。偶尔再抬头,凝睇着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在带沙的地上划上泪痕的雨滴,听着布拉博海滩的肆意晚风与浪。偶尔觉得无聊,又转个身和他搭话。话不到几句终究还是让无声陷落在雨声里。 于是陈就就等待。无言。再等待。再无言。 往后陈就就回忆起这段渐渐模糊的事,总忍不住嗤笑。仿佛在回顾电影片段,看见那个后来有点赌气又默默气鼓鼓的自己,在狼狈的雨夜里,拼命想着怎么解救彼此却遭受忽视。她一直不清楚他心底想着什么,但她知道他不做无意义的尝试。 一直到雨势终于稍歇,他蹦出了一句:“雨小了些,我们走吧。”随即大踏步走出民宿,回到仅剩微弱街灯映照的海滩步道上。雨未全歇,依然密密。但已比此前好了许多。 陈就就愣怔了一会儿,痴痴地看着他的背影在溟蒙模糊的密雨里快步奔走。她赶紧把小背包拉起搁在头上聊以慰藉似地顶着雨势冲进雨夜,就在那一瞬间的一个冲动,她哑声大喊了一句:“我只是不想你生病!” 那些发疯似的狂想,想要取伞给他的念头,全是因为“不想你生病”。陈就就脱口而出之后,自己也挺诧异。那是她觉得很有重量的一句话,怎么就轻易说出去了呢。 撇落的雨丝在步道上的微弱街灯下闪烁不定。陈就就遥遥地看见他回头了。然而瞬间密度加倍的大雨必然吞掉了她的话。陈就就并没有看清他的脸,复闷头顶着雨紧紧追上。好不容易等来稍歇的雨,倏然雷霆万钧地哗啦啦复倾盆。陈就就慌张地加快步伐追上他。 陈就就后来回想,那大概是唯一一次她必须得紧追他的步履。此后的路途,她总不觉察他是否离得太远,因为在往后的6日旅程里,他仿佛总在身边亦步亦趋,不曾远离。而她很自然地,即使在某些看不见他的时刻,心下从未慌乱。他总在陈就就开始焦虑以前找到了她,或在她焦虑以前,让她一抬眼就见着了他。 瓢泼的雨落,沿路右首是夜色里早已看不见的布拉博海滩,左首是某家酒店门口的护卫亭。纯白色的,有个小小梯级的护卫亭。陈就就和他唯有冲进这座小小的护卫亭里。他往阶梯上边挪步,让出阶梯下的位置予陈就就。 稍稍缓了口气,陈就就抬头。眼神对上的刹那两人都笑了。那是严肃的他难得的笑。可陈就就没说什么,只是傻笑着,觉得这样的狼狈终将特别难忘。 雨忽骤忽歇。某个忽歇的时刻,他催促着她:“走吧。” ● 后来陈就就与他终于在逐渐疏落的雨里回到了那家暮日时分懒洋洋地坐着迎风喝果汁的Levantin餐馆。决定就在那儿吃晚餐。 雨终于落成了稀疏雨滴。 松了一口气,饶有兴致地,他发现了餐桌上昏黄的蘑菇灯可调节亮度。陈就就调皮起来,摁着摁着,在灯光的变幻里看着桌上的披萨和carbonara也跟着转换色彩。陈就就忘了最初在民宿里躲雨的尴尬时光,开怀地笑着,第一次觉得这场雨让她非常快乐。 ● 岛屿的雨总在夜晚降落。白日里,陈就就跟着他几乎把白沙滩的沙子都踩了个遍,在海滩与海滩之间来回逡巡。他们先是看尽了狂雨和风,后又看尽了绝美日落。 某天日落以后,又来了。轰隆隆一阵雷响,噼哩啪啦下起了瓢泼大雨。陈就就正在杂货店里东张西望,发挥着莫可名状无聊的好奇心。下起雨才猛然想起他在杂货店对面的7-11便利店外呆坐等候。 发狂的风把雨打乱了节奏狂扫进了两面通风的杂货店,游客急急忙忙地往里头挤。员工紧紧张张地把铁闸拉下一半。那时候陈就就不晓得得等多久,仔细观察了一下,买下了篮框里的最后一把伞。张望着在7-11前刷手机的他,等候着。然后来到了他跟前,得意地说:我买了把伞也。 他不置可否。然而那一次的雨很快地收起声势,他张望着外头有些收敛的雨,对得意的她笑了笑,说了声:“走吧。”就起身。 “欸欸欸,我们一起撑伞吧。”陈就就急切地喊着。他回头看了看她手中的伞,微微皱眉严肃地说:“不用了。你自己撑伞吧。” 然后他快步奔在前头。她撑着伞小心翼翼地走,也没追逐他的身影,更没留意他在一眨眼的功夫是怎么消失在游人群里。当她正犹豫着该在哪个路口拐进通往酒店的路,原本低头望着地上泥潭水的陈就就猛然抬头。就瞧见他站在前方一角。似电影定格画面,如织的游人走动都模糊成了影子,而她看见他就伫立在那里,她一抬眼的方向。 后来的后来,他总是在陈就就需要的时候,那么刚好就出现在眼前。她也总在人群里,一眼就见着了他。而除了那些时候,他总是不疾不徐地走在她身边,听陈就就很无聊的胡言乱语。陈就就记得,那段短短的旅途中,他依然像12年前初遇之时一样,莫名地给了她满满的安全感。虽然他依然不回应无意义的话题,但他会调侃她丢三落四,也会在她没在意的时候,将煮开的水倒进水杯里,摊凉了才提醒她记得喝水。 咦,怎么想起了一杯水?陈就就心想。这个一周年,她不是想写关于那场岛屿的雨吗? ● 歪了歪头,微一思索,陈就就又在键盘上打了这一句话:“多年以后她终于想起,在那临近雨季尾声的岛屿里,就长滩岛最后几场的剽悍风雨里,正式确认她原来悄悄爱着他已逾10年。从初见后不久。” 只是这10年,在一场后疫情旅行之后,他们于阳光底下毫无波澜地告别,却从此不明不白地不了了之。陈就就觉得,或许一切都是她的幻觉。他友好而她幻想太多。如同他曾经念着她:“怎么老是想那么多?” 雨季在那晚结束。后来他们飞离了岛屿,来到岛国的都城。她得回返而他继续旅程。最后那天早上在马尼拉,陈就就在朦胧睡醒间和他含含糊糊地说:“飞机延误了。”凌晨时分她收到了航空公司的信息。 她依稀、恍惚间,听见他说:good。 她以为那是他不舍得她陪伴的微弱证据。只是后来陈就就发现,那仅是自己的异想世界。或者,他不是说好,只是说嗯。 因为在一起吃了都城的星巴克早餐之后,他们告别。回到各自之城,他忽然沉默不语,终于无声远离。也许他在她后来的社交媒体上察觉了什么,因毫无心思而只好选择默默冷却关系,让她知难而退。陈就就伤心过吗?在一场快乐旅行以后,他们反而从此天涯。 面对着亮灿灿的电脑屏幕,此时此刻的陈就就于是又写下了这句话:“也许多年以后,当她回忆起热带岛屿的雨,才幡然醒悟,一切不过是她的雨夜狂想。道别的那天,他说的不是‘good’,是‘嗯’。” 然后一切戛然而止。 她顿了顿,又兀自摇头。最终,她用滑鼠选择了select all,然后按下delete。没有多年以后,没有岛屿,没有雨。也许故事得从12年前说起。陈就就觉得。 如今都城的雨依然每日落着,她依然偶尔会梦见。这篇呓语毫无意义。这只是她一个人记得几场雨。为了纪念没有如她所愿发生的情感关系,她想把他们最后的相聚写下来。她终将知道,她是陈就就,不是他的某某某。 Delete按键才是她的最爱。管她记得或想起哪场雨。 相关文章: 区秀屏/话你知啊,旧阵时嗰度…… 区秀屏/如果世界一直不好 区秀屏/身后的诗, 与生活的野蛮疯长(上)
3月前
文艺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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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采杏/相约的那一天
有很多人从我面前经过。一对牵手的男女,男子在看手机,女子单手翻找包包,不小心掉出一张小纸片,落在走道中间。一个小男孩趁他妈妈和姐姐不注意,用手结结实实地摸了商场地面一把,没能捡起那纸片,急忙又跑走了。一群学生边走边变换队形,每个人似乎和谁都能聊上几句。走得很快的独身男子,没有注意到身边刚经过了一个值得多看几眼的白皙女子。这些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也并非想找人搭讪。实际上我对他们毫不关心,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把他们忘个干净。 发德约我在市中心的商场看电影。商场是新开的,我不熟悉,转了两圈才找到停车位。电影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反正是发德喜欢的类型,就是一堆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其中肯定有几个美女)一起对抗一名世俗认定的“坏人”。这种多打一不讲武德的电影,既可以让人享受身在团体中作为cool kid的一员的舒爽,又能肆无忌惮地观赏美女。我对剧情毫无兴趣,主要喜欢看里面的美女。 电影上午11点开始,发德还没到。对发德这种热爱生命的人而言,让他等人一分钟,他都认为是浪费生命,因此每次约他,他总在最后一分钟赶到。我不同,我享受等人的这段空白的时间,提早到达让我有种优越感。我可以随便看看周围的人,再慢悠悠地走到约定的地点,这样似乎我不止赢了,还赢得轻松。 发德是我的高三同学,原先我们的小团体还有其他几人,现在都已结婚生子,基本约不出来了。发德不是本名,他本名叫什么我忘了,只记得有个“德”字。他被叫做发德,是因为他动不动就喜欢说“fxxk”。对他而言,这个词适用于几乎所有情境,高兴、生气、惊讶、无聊都可以用fxxk来表达感叹。发德本人倒也不特别粗俗,只是惯用的语助词不太优雅罢了。由于他太喜欢fxxk,我们干脆管他叫fxxk德,后来变成发德。这个外号的个中渊源,只有我们几个兄弟知道。 10点59分,发德还没出现,这表示他极有可能迟到。发德除了不喜欢等人之外,还喜欢迟到。我决定先行入场。 电影的剧情平淡无奇,最后英雄战胜了反派,而我只记得美女错落有致的腰和臀。发德错过了整场电影,我查看静音的手机才看见他发给我的一条消息:Bro,老婆临时叫我。等下吃午餐。 这家商场有发德想吃的炸鸡店。一般这个时间看完电影,我们会一起去吃个饭。发德的意思是,虽然错过电影,但他还是想去吃那家的炸鸡。发德没有老婆,他说的“老婆”是近两年很火的韩国少女团体成员。我搜了一下那位女团成员的社交媒体账号。果然,10点16分她发了一条动态:待会直播,我爱的大家一定要来哦~~(爱心)(爱心)(闪亮)(闪亮) 发德没有回我消息,应该是看完了老婆的直播,正在驾车赶来。 他没说几点到,我刚好不饿,于是先在商场里随便逛逛。我进了几家店,想买些东西,但没有任何商品能引起我的兴趣。当然,要我掏钱买下几个我不太喜欢的物品也不是不行,只是买了又能如何?它们只能为我带来极其短暂的快乐,快乐从做出决定的一刻开始,到结账的一刻结束。我想再逛下去也毫无意义,决定找张凳子坐下等。这座商场崭新漂亮、人潮汹涌,但椅子着实少,我找了两个楼层才找到一张长凳有个空位正好能容纳我的屁股,我毫不犹豫一挤一坐,坐在一对情侣旁边。 你明知道我一天什么也没吃,为什么不帮我也买一杯?你根本没想过我。我要帮你提购物袋,哪里还有手拿第二杯奶茶?什么叫“帮我提”,说得好像里面没有你的东西一样。我让你喝我的这杯,可以了吧?不要生气了。这奶茶加了椰子,我不吃加了椰子的东西,我说过多少次了,你第一天认识我?所以我说你一点都不关心我。那你关心过我吗?我们原本约好12点吃饭,餐厅我都订好了,你看到大减价要进店抢货,一瓶粉底液选了一小时,还要逛第二家、第三家,我因为你没得吃午餐,现在你还敢在这里发大小姐脾气?算了,我服侍不了你,我们分手吧。我跟你说过,你再敢提一次分手,我真的不会再和你复合。你这种公主,谁和你在一起谁倒霉。和你这种男人在一起才叫倒霉,东西拿来。 一男一女迅速分好手上购物袋里的东西,各自离去。他们说话的这半小时里我一动不动,不敢走开。我不是八卦,尽量假装不存在是怕我一起身会打断两人饱满的情绪。如果他们发现有人在听他们对话,肯定很尴尬。我不忍心搅乱了这场酣畅淋漓的分手。我由衷佩服这两人的果决,他们是我今天遇到最令人舒畅的人。那两个远去的年轻背影令我感动,他们提醒了我,人生可以这样快意潇洒。 他们离开后,我终于有空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难怪发德没有找我,原来我的手机没电关机了。我赶紧找了一家有插座的咖啡店坐下充电。发德发消息说他在炸鸡店里等了我15分钟,现在已经吃饱,要去剪头发了。 我说没问题。发德没有回复。 其实那家韩国炸鸡店消费挺高。正好我可以随便找了一家汉堡店填饱肚子,然后打道回府。 你问我如果下次发德再约我,我会不会赴约?大概还是会的,毕竟会约我的只有寥寥几人,约是赴一场少一场。至于发德还会不会约我,我不确定。到了我们这个年纪,不问是基本的默契,越疏离的才是越长久的关系。 我以前有写日记的习惯,坚持了7年。总结自己的每一天能让我感觉活得充实,后来生活忙碌,就停下了。要把发生的事化为文字,需要反复思考、整理,导致我还记得很多从初识到熟悉的场景。随着场景逐渐增多,某人的身分从同学,变成朋友,再变成兄弟,他的身影在我的世界逐渐清晰。现在,那些人又从兄弟、朋友,退化成老同学,身影模糊得只有一圈外形还能认得了。 若要我再像以前那样写日记总结这一天,我只能感叹一句:不过就是个普通人,度过了普通的一天而已。多的也写不出来了。 相关文章: 【新秀个人特辑 01】傅采杏/快问快答 傅采杏/松动(上) 傅采杏/松动(下)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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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洺衡/钱包(下)
前文提要:可颖说,如果妈妈知道我把钱包弄丢了,不止会大骂一顿,还会断了我的经济来源。可颖的声音颤抖。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如此不安,不禁难过了起来,说道:“我也不想失去你,可颖。可是我该怎么办?” 隔天晚上,可颖陪我到皮具店去。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很相似的长夹钱包,虽然它看上去稍大一些,但这点细微的差别,没仔细看是不会看出来的。 可颖很清楚我弄丢钱包后,生活过得拮据,于是帮我付了钱,买下了钱包。之后又借了我一笔钱,而作为回报,我必须为她做一件事。 “说吧,什么事都行。”我信誓旦旦地说道。 随后在一家韩式餐厅吃晚餐时,她隔着韩式拌饭升腾起的氤氲,推了推眼镜后,小声地对我说:“其实,今晚我有个计划。我想打抢一家麦当劳,你要帮我。” “打抢!”我险些喊出声来,好在她及时伸手按住了我的嘴。 “小声点。”她说。“你刚才不是说,什么事都可以吗?” 我的手在颤抖,毕竟打劫这种事,我从来没干过。冷静下来后,我问可颖:“你以前干过这件事吗?” “没有。但我以前中学时偷过一些东西。”她说着耸了耸肩。“那并不难,真的。我在便利店偷过很多次,只有一次被抓到,但警察只是警告了我,就放我走了。没事的。” “我们会被警察抓吗?” “不会,不会的。怡琳,相信我,好吗?” 我有些不安地低下了头。 “我们是好闺蜜,对吧?” 我看着她的眼睛。“嗯,当然是。”我点点头。“我相信你,可颖。” 今天是除夕夜,还没到10点,许多店便关门了。街上空无一人,一片寂静,有股人去楼空的沧桑。在灯光的照耀下,路灯的影子显得更加漆黑和孤独。我跟在可颖身后,想到我们待会儿要干的事,身子不自觉地颤抖。 我们来到了一家地处偏僻的麦当劳。里面灯光昏暗,只有一位站在柜台处发呆的年轻女员工,还有一位坐在窗边、吃着汉堡的老妇人。可颖露出得意的笑,小声地在我耳边说道:“你看,真幸运。” “真的需要这么做吗?”我问道。 “当然啊,都来到这里了。不要害怕啦,怡琳。想想看,抢来的钱我们对半分,你至少也能拿个几千块。你难道不想发财吗?” “嗯。”我强装镇定地点点头。“当然想。” “相信我,好吗?” “嗯,当然,我相信你。” 11点了。老妇人把汉堡的包装纸揉成一团后,朝门口这里走来。待老妇人走远,我们向彼此点了个头,走进了麦当劳,玻璃门上挂着的风铃发出了叮当的声响。女员工正把店里的布窗帘拉上。看到我们时,她按着嘴巴打了个哈欠说:“不好意思啊,我们打烊了。” 我环顾四周,确保店里只有女员工一人后,向可颖点头示意。 “打劫,不要动。”可颖霍然从背包里亮出了一把巴冷刀。女员工的表情僵住了,两片惨白如雏菊般的薄唇不停地颤抖。 “把手举起来。”可颖说。 女员工手足无措地东张西望。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我喝令:“你最好照她说的去做。” 可颖看向我,露出了满意的笑。“我再说一次,把手举起来。”她的声音更大了。 女员工慌忙把手举过了头顶,双眼因恐惧而睁得老大。 可颖把目光投向了玻璃门,“好,现在,把铁门放下来。快。” 她看了一眼可颖手中的巴冷刀后匆匆走到门口。铁门缓缓落下,“啪”地一声锁上了。 “很好。现在回来这里。”可颖用巴冷刀指了指柜台。“手举起来啊。” 可颖向我递了个眼神。我立刻明白,从可颖放在地上的背包里,拿出了事先准备的麻布环保袋,放在柜台上。 “现在,把钱装到那个包里,快。”可颖说。 “好,好。好的。”女店员的声音颤抖,看了一眼可颖手上的巴冷刀,打开收银台,双手颤抖着,将一叠叠的钞票喂食般送进了环保袋里。 “快点啊。”可颖厉声说道,手中的巴冷刀在黑暗中闪烁着光。 不久,收银台被清空了。可颖说道:“干得好。谢谢你的配合。”随后朝我眨眼示意。我把环保袋塞入背包里,看了一眼里面满满的钞票,拉上背包的拉链。 离开麦当劳前,我又回头看了那位女店员一眼。她依旧站在那里,脸色刷白,瘦削的肩膀止不住颤抖。 事情办完了。我们回到大学,在可颖的宿舍里,喝酒庆祝。经计算,我们今晚共赚到了4122块,可说是不虚此行。 第二天傍晚,妈妈下班后,如约来到了我的大学。看到她时,我没等她说话,急不可待地拿出昨天买的钱包,故作一副什么事也不曾发生的样子,说道:“你看,妈咪,你买给我的钱包。我没有弄丢喔。我真的好喜欢这个钱包啊。” 妈妈愣了一下,看了看钱包,又看了看我。“哦,这样啊。你喜欢就好。” 她的语气让我有些失望。她为什么没生气呢?为什么没有痛骂我一顿呢?吃了晚餐后,回到宿舍。妈妈说要洗澡。这时,我叫住了她。 她看向我,手里拿着一条毛巾。深邃的目光,仿佛她已经知道了一切。于是,我把昨晚发生的事告诉了她。 “什么?你说你抢劫了一家麦当劳?你在跟我开玩笑吧?”妈妈说道。 “妈咪,我是认真的。” “别开玩笑了。你是我女儿,我知道你不会干那种事的。” 我知道再怎么说也无济于事,便从橱柜里拿出一个麻布环保袋。看着里面的钱,妈妈总算相信了我说的话。 “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啊?万一被警察抓了怎么办?”妈妈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摇晃着我,声音颤抖地说道。 “我知道,妈咪。对不起。”我喃喃地说,一股满足感如海浪般席卷而来。 “你一个人干的?” “一个人。” “我的天啊。”她双手抱头,不可置信。 “对不起。” “现在,跟我走。” “走?去哪里?” “去火车站。”她坚决地说。“你给我去舅母的家,在那里躲一阵子,不要让警察找到你。” “我不要。我不要离开这里。” “听话!” 妈妈的喊声把我吓了一跳。我噤声不语,看着她匆忙为我收拾行李的身影,一股复杂的感受在心中升腾。书桌上方的留言板,挂着一张和姐姐的合照。妈妈在房间里来回行走时,无意间撞到了桌脚。照片在撞击声中,缓缓地、轻柔地飘落到地上,宛若一片枯叶。 妈妈买了张火车票,塞进我的手里,催促我赶紧上车。 在火车里,我看着在月台上朝我挥手的妈妈。火车开动了,妈妈的身影逐渐变小,最终消失在了远方的夜色里。 车厢内,扭动的人影,脚步声,嘈杂声。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只有远处朦胧的微光。车内乘客的脸,在黑色的窗上若隐若现。 我摸着口袋里的长夹钱包,满脑子都是可颖。想着她因为再也见不到我,难过的表情,我不由得感到懊悔,不该将抢劫的事告诉妈妈的。我背叛了可颖,背叛了她一直以来对我的好。 我拿出钱包,看着表面晶片般的亮光,沉思一阵后站起来,趁没人注意,将紧急车窗拉开一个小缝,把钱包扔出窗外。看着黑茫茫、静悄悄的夜色,我知道我的钱包,是永远也找不到了的。 我靠在窗户上,感觉到了一股倦意。在火车轻柔如摇篮般的晃动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身影,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我轻唤一声:“可颖!”对方转过身来,却是姐姐。一对如夜空般清澈的瞳孔,透过眼镜打量着我。我这才发现,她们俩是多么相像啊。 在火车上,我做了个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7岁的姐姐和4岁的我,在离家不远的游乐园里,笑着、玩闹着、追逐着。猛烈的阳光照得我们睁不开眼,杂草骚着我们赤裸的脚底,蚊子嗡嗡地从耳边飞过。那一刻,我感觉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拆散我们姐妹俩。一切是如此的美好,如此的幸福。 相关文章: 朱洺衡/钱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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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洺衡/钱包(上)
我把钱包弄丢了。 如果没记错,是个黑色的长夹钱包。里面有我的信用卡、身分证、学生证、驾照、还有一笔现金。上次看到,还是3天前的事了——至少,我是这么告诉我自己的,但我其实并不确定。记忆糊在了一块,现实与幻想的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尤其是睡前和睡醒后不久的时刻,更是如此。 钱包不见毕竟不算什么,我至今依旧觉得这件事,没必要告诉任何人。再说,让别人因此误认为我是个疏忽大意的女人,倒不是什么好事。就像我的好闺蜜可颖说的,有些事,还是自己一个人知道就好。 可颖是我在大学结交的第一个朋友——至少,我是这么说服自己的。她很高,几乎高我一个头,而且总像我姐姐一样照顾我。她为人乐观开朗,笑起来时,总能感染身边的人。但于我而言,那笑只是个面具,底下似乎隐藏着什么我看不见的,更为黑暗的东西。每次看着她笑,我总能隐约察觉到她脸部肌肉的颤抖,还有藏匿在圆框眼镜后,那双深灰色瞳孔里流露的不安。那是如胎记一般,消不去也藏不住的。然而,很多时候,我都把它们像垃圾那样,扫到一旁没人看见的角落。正如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都难免有着难以向他人启齿的黑暗面一样,有些事物,还是不要说穿为好。 因此,如果有人问我,世界上最不可能感到难过的人是谁,我的答案依旧是可颖。这也是我希望自己去相信的。她开朗的个性,总是像阳光一样照耀着我。每当内心的不安快把我淹没,她总会出现在我身旁,安慰我,帮助我。她常给我一种感觉,仿佛世上任何的困难、绝望都不曾找上她,这让我很是羡慕。 我很喜欢跟可颖聊天,不是因为我真的享受,而是因为我需要它,需要她的笑。尽管知道她的笑不一定是真的,尽管她的笑,在带给我欢乐时,也带给了我更多的不安,让我想起了自己试图逃避的一切,但我依旧需要它。对,我需要它,很需要它,就像有些人需要毒品一样。 刚上大学的第一年,有一段特别难熬的时期。当时,我生了场大病,躺在床上休养了两个礼拜。尽管痊愈了以后,我的身体依旧虚弱,但看着这两个礼拜堆积的分组作业和报告,我不得不拖着身躯坐到书桌前。每一天,我都得熬夜到凌晨四、五点。刚好那段时间又碰上了经期,压力导致出血量增加。我无时无刻不想着杀了自己,一了百了。 有一天,可颖忽然来到我的宿舍,带了一包自制的巧克力曲奇饼,还有一张泰勒丝·斯威夫特的唱片。我已经关在宿舍房间好一段时间,此时看见她,比什么都令我兴奋。那一整个下午,我们有说有笑,吃甜食,听泰勒丝动人的歌声,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自己仿佛忘了所有的事,什么报告,什么分组作业,通通都像不存在一样。我很感激她,尽管我至今还不知道,她那天究竟是为了什么来我宿舍的。我想,这也许是我一直需要她这个朋友的原因。她就是我的毒品,让我短暂忘却活着的痛苦。 说回我的钱包,这个星期三,我在大学讲堂上课。教授平淡的语调,让我几乎要睡了过去。直至临近放学,可颖的一则讯息,才使我一下抖擞了精神。“我买了一些烤鸭,今晚要不要到我宿舍来吃晚饭?”她的邀约,我从来没拒绝过,毕竟她可是我的好闺蜜。 走在路上,我思索着待会儿见面要对可颖说的话,内心雀跃不已。当有个人从我身边走过,我按着口袋(自从去年在曼谷旅行,钱包被人趴走,我就养成了这样的反射动作),却发现我的口袋只有一把我宿舍的钥匙。于是我把几个口袋逐一找了个遍,又把书包里的东西全倒出来,却依旧没找到我的钱包。 “怡琳,你还记得你今天到过哪里吗?”抵达可颖的宿舍时,她问我道。 我稍微平复了心情。“今天?”我看着她的笑,想了想,“早上我到便利店工作,之后回宿舍吃了个午餐,就赶去讲堂上课了。” “你记得你回到宿舍时,钱包还在口袋吗?” “我没去注意,不过应该有吧。” “你有拿出来吗?” “没有。”我虽然这么说,内心却不太肯定。 “那钱包一定是在你去讲堂的路上掉的。” “为什么?” 她没说话,目光坚定。我选择相信她。 当时,我们还没吃晚餐,烤鸭都放在桌上,冒着热气,但可颖坚持陪我到校园里找找,说一定有的,钱包一定就在路上。然而,我们几乎找遍了路上所有可能的地方,还是一无所获。我见天色晚了,便对可颖说:“也许它不见了也好。” 可颖卻像没听见我说的话,自顾自地道:“不要担心啦,怡琳。如果有人捡到,看到了钱包里面的学生证,过不久就会拿来还给你的。”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果然,3天过去了,它依旧不见踪影。看来我的钱包,是永远也找不到了的。 昨天下午,在宿舍写分组报告时,妈妈打了通电话来。我没有多想就挂掉了——这是我多年来练就的反射动作。过了几分钟,我才想起这件事,赶紧给妈妈回电。电话接通了,妈妈照例劈里啪啦地说着话,她那有些嘶哑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就像收音机在电台之间切换时发出的乱码声。我花了好一些时间,才理解她说的话:原来她想在这几天来参观我的大学。 离婚后,妈妈的情绪就变得极为不稳定。每次我只是犯了一点小错,她就会气得仿佛我刚杀了人似的。记得8岁那年,我不小心把水壶弄丢了——也许吧——她知道后,厉声骂了我一顿,还用藤条抽了我。奇怪的是,我在她的愤怒中,感觉到了一丝扭曲的满足感。我说不清那种感觉产生的缘由,但我知道它存在,至今犹是。 我15年没见到爸爸了,但他的样貌、声音,却偶尔会在夜深人静时,像坏了的唱片在我脑海反复回放。跟妈妈离婚后,他带着姐姐搬到了马六甲,把我和妈妈留在亚罗士打,那年,我才5岁。我一直想给姐姐打电话,但每次讓妈妈发现后,她总会气得满脸通红,像是我背叛了她似的,并威胁我说,再给姐姐或爸爸打电话,就要打断我的腿,把我赶出家门。 这些年来,她总是告诉我,爸爸是坏人,是魔鬼的化身。“你要记得,他为了一个女人,一个丑到不行的女人,抛弃了我,也抛弃了你。他是世界上最没用的男人。”但谁知道事情是不是真如妈妈所言呢?真相往往就像一个水质混浊的湖,必须小心翼翼地沿着湖岸走,时时保持清醒,才能免于掉入谎言的深渊。 得知她要来我的大学,我的第一反应,是世界末日般的恐慌。她为什么会突然想起她这个女儿呢?难不成是感知到了我把钱包弄丢的事?抑或说,是有什么人告诉她了?这些想法使我不寒而栗。我应该向她坦白我把钱包弄丢的事吗?还是继续瞒着她就好? “你不可以告诉你妈妈。”可颖说,脸色坚决。“不可以。” “为什么?” “相信我,怡琳。”她说。“如果你妈妈知道你把钱包弄丢了,不止会大骂你一顿,还会断了你的经济来源。到时候,你只好辍学,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怡琳,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失去你啊。” 可颖的声音颤抖。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如此不安,不禁难过了起来,说道:“我也不想失去你,可颖。可是我该怎么办?” “别担心,怡琳。我自有办法帮你。”她说着露出了微笑。(8月23日续) 相关文章: 朱洺衡/钱包(下) 周少龙/黑豆泥鳅汤(上) 周少龙/黑豆泥鳅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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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雅书局料28日“熄灯” 《老夫子》一本20仙 掀抢购
不敌电子化书籍与网络发展的浪潮,有12年历史的新雅书局即将于8月杪“熄灯”停业。书局在走入历史之前展开清仓大销售优惠,产品折扣高达90%,其中《老夫子》漫画一本只要20仙,吸引大批书迷疯狂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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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開攝像頭
“你烦不烦啊!” 建宇对着摄像头咆哮,小脸涨得通红。 他烦躁地坐在校门外的候车亭,摄像头则静静地站在矮墙上,一人一机大眼瞪小眼,都不让步。 放学前害他躲进男厕整整4节课,出尽了丑。 还是在建宇最不耐烦的时候——他考砸了。 平均40分不算考砸吗?怎么不算?建宇还记得班主任离开教室前的最后一句话:“我得跟你妈妈谈谈。” 妈妈一定不会高兴。 建宇想起她上次翻开成绩单,脸红得发紫,像西红柿,也像茄子,说不出更像哪个。妈妈没有打、没有骂,但他依然害怕。要是分数没达标,还能不能出门都难说,他才没准备好接受。好像自那时起,总感觉身边有一双眼睛,盯得他心里直发毛。 这会儿老师说要见妈妈,这烦人的摄像头就凭空出现。他逃它追,出了不少丑,建宇的耐心也耗尽了,它就像妈妈一样烦人。 建宇萌生逃避现实的想法。可是,还能去哪呢?他想到可以去二姨家,距离远,妈妈不会那么快找上门来。 打车好了。 马路边,一辆计程车渐渐放慢车速,建宇匆忙起身拦车,摄像头调整焦距,再度跟上,迎来他一声吼:“走开!” 迅速打开车门上车关门,建宇急欲摆脱摄像头的纠缠不休。可是,一转头,又看见那烦人碍眼的粘人精,建宇忍无可忍,打开车窗,抓起摄像头使尽全力往外扔。关上窗,建宇如激战后的战士,瘫软在车后座。 司机大叔是印裔同胞,一段冗长的沟通后总算明白要求,发动引擎。窗外景物飞速倒退,他在驾驶座哼起歌。 砰,摄像头猛撞一下车窗。它怎么就阴魂不散啊! 建宇想了想,犹豫着问:“Uncle.” 大叔的墨镜扫视到后座:“Ya?” “Kamu ada nampak apa-apa tak?” 大叔认真瞅了瞅:“Ada school bag…kau tak pakai tali pinggang keledar?” 建宇茫然:“Uh—” 没有国语老师提示,完了完了。 摄像头射出一道红光,打在安全带上。建宇恍然大悟,暂时收起白眼,他本想噼头盖脸一通质问,问摄像头为何不还他清净,但睡意袭来,他决定暂时休战,抱着书包沉沉睡去,独留摄像头叩击玻璃的声音。 没多久,建宇又悠悠醒转。他依稀记得,大叔好像咕哝了几句华语,但在思考不切实际的问题前,周围的环境让他吓了一跳。 车外迷雾缭绕,大叔凭空消失,雾气顺着车窗空隙钻,空气中弥漫一丝丝刺鼻的焦味。再细看,整辆车都报废了,不时窜出电火花。建宇打开车门,环顾四周,既不想呆在车里,也不敢出去,他好害怕! 摄像头飞进来,拉着他的衣角,示意他下车。 建宇别过头:“干嘛?”他不想让摄像头看见自己紧张得快哭出来的脸。 摄像头歪着镜头看他,退到车外,但不离开。建宇从书包里抽出一张纸巾擤鼻涕,平复情绪。雾气包围下,摄像头好像是唯一可以信任的活物。 那就算了,管它讨厌不讨厌的,别无选择下,建宇还是跟了出去。 车外山峦起伏,澹紫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轻拂,吹起一片细如虫鸣的呓语。摄像头很兴奋,绕着他拍照,闪光灯刺痛他的眼睛。 建宇抬手避开镜头,摄像头见他不喜欢,只好洗出一张照片,递给他后默默陪在他身边。 照片是自己雾中的背影,地平线那端却分明有一棵树。 叶片间星光点点的树。 建宇想起去年同学呈现的幻灯片:在瓜拉雪兰莪赏萤火虫堪称完美!夜幕初临,岸边的树便默契地一排排亮起,像在列队迎接,又像在预备欢送。我们陶醉在如此灿烂美景中……那晚,城市无法给予的宁静就在身边。 他回家后直奔厨房,想去的意图都写在脸上。水流冲刷锅具的碰撞间,妈妈只是笑:“改天吧。” 后来疫情席卷,再没有改天。 建宇有段时间很委屈:凭什么就这样忘了?爸爸常年在外办公,妈妈又忙于创业,因而希望他自律,才能自强。但他早就厌倦日复一日无聊无趣无谓的日子,于是不再与她交流,甚至出现对立的局面。两人都互不让步,就像他开始时对摄像头那样。 照片让他开心不少,好像真看到了远方树萌,还有那条泛着新月的河。 突然,建宇一脚踩空,崖边的苔藓凌厉地刮过手脚,耳畔狂风呼啸,他感觉自己向下翻倒了90度、180度── 建宇大叫:“救我!” 一双机械臂以速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了他,将他吊在石壁上,崖底水声轰鸣,让他惊出一身冷汗。摄像头用尽全力拉着他回到地表,它浑身是泥,表面浮现几道刮痕,建宇忍不住替它擦干净:“没事吧?” 摄像头作摇头状。建宇既感激又心疼地摸摸它,对它的厌烦感烟消云散。 翻过陡坡,走过平原,风时大时小。日落前,一人一机终于在崖底看到印裔大叔,建宇惊讶地招手,才发现还有其他人。 “我是未来的你。”那人双眼直视建宇,微笑着说。 “真的?”建宇瞪大眼睛。 “那肯定啊。”大建宇一脸认真。 建宇仰望高出他两个头的高中生,很是好奇:“中学考试难吗?” “难不到哪去。”大建宇笑。“长大后,妈妈开始放手,反倒考得更好,而且已经不像之前要求那么高了。” 大叔赞同:“Kau memang berpotensi.” 落日掉到地平线后,树上涌现无数光点飞舞。是萤火虫。 “她会降低要求?”建宇不信,这未免与现实中差得太远。 “因为我很乖啊──”大建宇大笑数声,伸手搭建宇的肩。“没有啦,人长大了,哪个妈妈不会让孩子去闯一闯?之后你也会重拾学画的梦想了。” 看着建宇狐疑的目光,大建宇拿出一本画册:“你看。” 建宇惊喜地发现,纸页雕刻着家中的每个角落,还有不少邻里街坊的素描,栩栩如生。 “妈妈不会一直要求高分了?”建宇追问。 “当然,你以为妈妈是什么?魔鬼?” 建宇喃喃道:“她……我有时不知道要怎么面对她。” 远处一艘茎梗缠绕的小船驶来,大叔截停,一把一把将各种藻类扯下。建宇眯起双眼,依稀辨认出几个大字。 “我的……噢,是我们的名字。” 大建宇让建宇先登船。“我们刚出世时,妈妈虽还在病床上,却为了一个好名字费尽心思,求神问卦,才得到这个好名字。不然啊,不知有多少位算命师说我们活不过12岁。” “那是迷信吧?”建宇不以为然。“去年她不让我去赏萤,就是算命师的歪理,说那年水会克我。” “那毕竟是为我们好啊。”大建宇分析道。“其实我去年就和妈妈一起去了,租民宿,玩够三天两夜才离开。” 建宇有那么一点惊讶:没想到妈妈还记着。此刻,已看不见旅程的起点,建宇感觉全身骨骼散得七零八落,但摄像头一路上照顾他,保护他,就像妈妈一样,不知比他累多少倍,此刻四仰八叉地伸着机械臂睡着了。 星空下,河水轻抚船沿,和流萤相映成趣。建宇又想起妈妈也是这样睡去的,长发半掩住脸,一下一下喘息,床边是一堆永无止尽的账单。 他开始有些愧疚。 “妈妈真的很爱你。别像我后知后觉,要好好孝敬她。” 大建宇的眼眶湿了。 建宇点头,靠在他身上,视线逐渐模煳。 建宇猛地惊醒,意识有些模糊,自己是在车上?或船上? 大叔歪头确认:“Bukit Tinggi ya?” “Betul.”建宇看向四周,摄像头不在了,心中一阵怅然。本不希望它存在,现在又离不开。 窗外的路牌招手,二姨家近在眼前。他向大叔借了手机,大建宇的话在耳边回荡,他想了想,妈妈找不到他,该有多着急啊。 “妈,是我。” “建宇,你在哪里?妈妈在学校找不到你,老师和同学都说没看到你,你到底去哪里了?”电话刚接通,一连串焦急不安的质问就炸到耳里。 “我在车上。”建宇压低自己习惯了拔高的音量。“快考试了,想去二姨家,呃,温习……” 他自己都觉得违心,明明能玩上两天,居然都要让给学业。不过大建宇保证过:他会越来越好,妈妈也是。 挂电话前,建宇鼓起勇气:“妈妈,谢谢你……对不起。”一半是今天不告而别的过错,另一半则是懊悔长久以来的无礼顶撞。 电话那头,妈妈语带哽咽:“去吧,等你回来。” 挂断电话,建宇长舒一口气。 “和妈妈起冲突了吗?”大叔突然问。 建宇吓一大跳:“Uncle,你真的会说华语?” “什么叫真的?”车停在交通灯前。“不过不孝顺父母会遭雷劈的哦。” 建宇莞尔:“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你以前会啊?” “可以这么说,反正以后绝对不会了,我发誓。” 【作家点评/若涛】 这篇小说有几点可谈: ·成功布置悬念,随着情节推演适时下“钩”,引读者追看。 · 人物鲜明,对白生动、自然,轻易让读者同情、共鸣。 · 有几个关键情节,作者并未交代清楚,如摄像头是实物还是幻象?主角进入的是梦境还是真的发生了时空穿越?我认为这些都是巧妙的“留白”,能让读者参与到故事里头,去推敲和补白。 · 我的解读:这篇可以视为成长小说,但成长的过程都发生在内心。其中“摄像头”最耐人寻味。通常,摄像头代表第三方的监控审查,小说开始时确有几分这样的意味,但中段我们发现,它其实是友善的,会适时伸出援手。因此,它也许是主角内心的另一分身,是那个欲提升自我、超越自我的另一面(类似心理分析中的“超我”)。由此推敲,主角进入的幻境,也是内心的投射。通常,成长小说会让主角经历试炼而成长,但在这里,主角的成长契机是对未来的希望(以大建宇为代表)。刻有主角名字的船以及河流,都是旅程的象征。当他从梦境中醒转,这一切包括摄像头都消失了,因为主角已完成这阶段的成长。渡河弃舟,他已不需要它们。 相关文章: 出發 火車站 烏龍鎮 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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