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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单据

(新加坡20日讯)面对严重资金流动问题,陷入无法偿还债务的窘境,常务董事决定伪造单据,欺骗银行发放逾91万元(新币,下同;约317万令吉),最终被判监禁20个月。 被告郭钦源(译音,58岁)事发时是奢侈品批发商Citimex的常务董事,面对伪造文件和欺诈等16项控状。 他早前不认罪,事后承认其中4项控状,法官今日将余项纳入考量后作出判决。 案情显示,Citimex在2020年5月与东亚银行(Bank of East Asia)达成应收账款融资协议。在协议下,东亚银行会提前发放资金给Citimex,待后者客户付款时再收回款项,并向Citimex征收利息。 在2012年3月,Citimex面对严重资金流动问题,因此无法清还拖欠东亚银行的债务。为了解决问题,被告前后伪造了4张开给知名表商的单据,企图从银行骗取资金。 被告将收据日期注明为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间,并指示职员把单据和申请表格提交给东亚银行。东亚银行事后批准这些申请,并于2012年3月21日发放72万8294元77分(约253万7143令吉)给Citimex。 根据法庭文件,一项纳入考量的控状就指被告以相似的方式,欺诈东亚银行发放18万4829元23分(约64万3885令吉)。这意味着东亚银行总共发放超过91万元给Citimex。 Citimex之后进行清盘,拖欠东亚银行的款项也无法偿还。 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于2013年2月就知名表商的单据展开调查时,揭发了被告的罪行。
6月前
(新加坡11日讯)为促进双方的商业交易,大马籍董事经理3个月内5次贿赂项目副主席近1万元(新币,下同),还教唆分包商职员伪造单据发给公司,索取约55万2200元的工程费,被判监禁16个星期。 《联合早报》报道,马来西亚籍被告叶鼎富(59岁)事发时是星煌控股(Starburst)董事经理,他总共面对8项教唆他人做假账和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3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昨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政府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将室内实弹射击靶场中心(Multi-Mission Range Complex)和林厝港军训区的维修工程合约颁发给裕合公司(Jurong Primewide)。 裕合公司事后将工程分包给星煌控股,由后者负责为上述两个设施进行安全和防弹工程,确保新加坡武装部队人员在设施里安全进行实弹射击训练。事发时是裕合公司的项目副主席陈经亮(64岁)则负责监督星煌控股的工程项目。 庭上揭露,陈经亮会不时约被告到KTV场所消费,被告有时会帮忙付费。有些时候,陈经亮花两三千元为陪酒女挂花时,会要求被告出钱“赞助”自己,被告也都同意。 被告通过为对方付费的方式,维持与陈经亮之间的良好关系,从而促进双方的商业交易。 从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1月26日,被告共行贿陈经亮5次,涉及贿赂金额约9934元。 至于伪造单据的罪行,被告则在2014年通知公司董事林清华(65岁),他须要大笔资金去招待中东伙伴以扩展公司在该区域的生意。 由于无法直接向公司索取巨额资金,被告和林清华决定串谋,教唆分包商G-Cube工程公司的职员伪造单据发给星煌控股,索取约55万2200元的工程费用。G-Cube职员事后会将钱转账给被告,而被告则会用于支付该招待费。 根据法庭文件,涉案的林清华和陈经亮早前已认罪,分别被判监禁8个星期和被判监禁3个月又2个星期,以及罚款1万4699元62分。(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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