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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

2星期前
(新加坡9日讯)不满母亲没搬走,男子大发脾气将母亲推倒在地,还踢铁椅击中母亲的脚导致骨折,之后又发酒疯拿刀恐吓妻子,被判坐牢10个月。 被告莫哈末法汉(38岁)面对3项包括恐吓、对他人动粗以及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与母亲、妻子以及两岁大的孩子住在蔡厝港一带的组屋。被告因母亲时常针对某些事情给予建议,为此感到不满,在2023年间要求母亲搬走。 今年1月21日晚上6时半,被告见母亲到厨房泡茶时,追问她什么时候搬家。母亲回说她尝试向有关单位寻求帮助,但都不成功。 被告于是问母亲,还需要多久时间才会搬走,母亲无奈表示自己在找住宿方面面对困难。 被告之后发火,推了母亲一下导致她跌坐在地上。被告后来又踢了一张铁椅,结果椅子掉落时击中母亲左脚。 母亲事后打电话给妹妹求助,后者决定收留她。母亲当天晚上9时到自己的妹妹家过夜。 母亲左脚隔天依旧疼痛,她到综合诊疗所就医,发现左脚骨折,拿了14天病假。 被告事后给予母亲400新元(约1300令吉)医药费赔偿。 根据案情,被告也在去年1月13日早上9时半发酒疯。他前一晚与朋友喝酒,回家后觉得楼上邻居装修声音太吵,到邻居门外大喊大叫。 被告在妻子将他拉回家后,开始对妻子发飙,频频辱骂妻子,还拿着刀子恐吓妻子说:“如果要结束,可以在这里结束。” 被告过后将刀子插在房门上,倒在沙发上睡觉。 律师:被告有愤怒管理问题 已接受辅导 律师指被告案发时正与妻子闹离婚,面对巨大压力,如今母亲和前妻都上庭给予他支持,前妻也愿意在被告出狱后搬回家里与他同住。 律师说,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房子原本属于母亲的,后来被告为了能让母亲养老,将屋子买了下来。母亲获建屋局帮助,可以住租赁组屋里,但她两次拒绝。 律师透露,被告承认有愤怒管理问题,已接受辅导。他也给了妹妹1万3000新元,让她好好照顾母亲和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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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7日讯)女司机在教堂内驾车不慎撞伤一名特需女子,导致对方多处骨折,住院假长达339天。肇祸司机今早(8月7日)被判监禁一周,并吊销驾照两年。 《新明日报》报道,47岁的被告张丽仪,原为一名活动经理,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危及他人生命并致严重伤害”的控状。受害者为特需人士林琳薇(译音),今年46岁。 事故发生在2024年8月18日上午11时许,地点是汤申路上段的圣神堂。张丽仪驾车到教堂参加礼拜,在驶入教堂车道并准备右转时,因未保持适当观察,撞上站在黄色方格区内的受害者。 监视器电视画面显示,受害者早已站在车道上,惟张丽仪未察觉,在转弯时将她撞倒。车辆右前轮更碾过受害者左腿,最终停下时,其左腿仍被车轮压住。 事故发生后,张女立即下车协助,但因车轮压住受害者,只能返回车上将车稍微移开。教堂多名义工与受害者父亲随后也上前协助。 受害者意识清醒,嘴角出血,左腿肿胀,送院后被诊断左膝、右肘、右眼眶骨折,脸部及双腿擦伤淤青。她接受手术与物理治疗,至今仍需使用助行器,生活起居仰赖家人协助。 她自2024年8月18日至2025年7月21日共领取339天住院假,医疗账单达1万9594新元(约6万8000令吉)。 有超速闯红灯前科 控方指出,张女过去近10年间至少7度因超速及闯红灯遭罚款,驾驶记录欠佳。 辩护律师谢勇光为张丽仪求情时说,她是四名孩子的母亲,事发时车上还载着3名孩子。她第一时间下车施救,也愿意赔偿对方1万5000新元医疗费用,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至今情绪低落。 律师也指出,事故并非严重违法行为如闯红灯,而是因车辆设计影响视线所致。张丽仪平日为教会及社区活跃志工,品行良好,恳请法官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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