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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

(新加坡19日讯)阿叔为卜基当跑腿,月赚至少2000新元(约6635令吉),金盆洗手后还将工作介绍给亲兄弟,今早被判坐牢24周,罚款13万7000新元(约45万4507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陆永汉(译音,60岁)面对3项抵触赌博管制法令控状,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5年间认识一名叫“阿忠”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并在吃了阿忠介绍的中药后,心脏疾病改善不少,因此觉得欠对方一个人情。 阿忠后来向被告透露自己经营非法万字票生意,要求被告做跑腿帮忙收赌注。 被告原本拒绝,只同意介绍顾客或有意当跑腿的朋友给阿忠认识。 阿忠说不认识被告介绍的顾客,最后说服了被告当跑腿,让被告每周向赌客收注,他则每月支付2000新元的薪水给被告。 被告接受提议,直到2021年8月,被告表明不想继续为阿忠工作,并介绍自己的弟弟“代班”。 阿忠每周支付被告的弟弟500新元(约1658令吉)作为酬劳,不过弟弟会把收到的赌注交给被告,再由被告把钱交给阿忠的手下。 到了2023年10月,被告也把哥哥介绍给阿忠,让哥哥替对方工作。 报道中提到,新加坡刑事侦查局专案科于2023年11月3日接获通报后,在同月6日突击被告住家。 调查揭露,被告自2015年至2023年11月6日间,从阿忠那里赚了至少13万4000新元(约44万令吉),当中有9万9745新元(约33万令吉)被警方起获。
5天前
(新山8日讯)一个通过强迫贷款方式,并向受害人征收20%至50%高额利息的大耳窿集团遭新山南区警方瓦解,集团中充当跑腿的3男1女被捕,其中落网女子是单亲妈妈。 3男1女今日被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他们聆听控状后皆认罪。他们因上个月,分别对新山及居銮的6所民宅泼红漆与张贴欠债告示而被控。 4名被告分别在刑事法典第426(蓄意破坏他人财物)条文、427条文(蓄意破坏)条文下被控,并与刑事法典34(同谋)条文同读。 控方在4名被告认罪后向法庭请求重新择定日期,以确定事实和判决。 承审这起案件的是来自新山的地庭法官莫哈末卡立,他择定此案于5月29日和6月5日过堂,以进行文档提交和下判。 4名被告分别是:纳吉赛莫哈末(33岁,技术员)、莫哈末惹兹万(30岁,厨师)、张伟晨(35岁,自雇人士;译音),以及28岁的单亲妈妈努鲁法拉莎菲嘉。 法官允准纳吉赛莫哈末以4000令吉保释、莫哈末惹兹万以3000令吉保释,而努鲁法拉莎菲嘉和张伟晨则分别以2000令吉保释。 本案主控官为莎丽法纳达莎副检察司,所有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 蓄意破坏他人财物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蓄意破坏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坐牢不少于1年但不多于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在较早前发布文告时说,新山南区警区刑事调查组警员于4月17日,在新山一带展开执法行动,逮捕了3男1女,他们己于今日被控。 他表示,4人皆是本地人,他们的尿检对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呈阳性反应。 他说:“初步调查显示,大耳窿集团会提供100令吉至350令吉的薪酬,让这3男1女向欠款者的住家泼漆、恐吓欠款者、锁上欠款者家门。” 他表示,警方在逮捕他们的行动中,起获一个汽车遥控器、4台手机、漆桶、小刀、铁链和钥匙、印有欠款者个资的纸张、用作书写恐吓字句的文具等。 古玛说,警方相信这个集团自今年3月起活跃,并在州内和彭亨州干案。 他表示,该集团的运作方式是在社媒如脸书、TikTok打广告,吸引受害者借贷。 他说,受害人会通过广告中的联络号码,以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与该集团联络,然而该集团未与受害人签署任何正式协议,便将款项汇入受害者的银行户口。 他说:“这个集团接著向受害人征收20%至50%的高额利息,若受害人没有偿还贷款,就会恐吓受害者。” “这个集团的主要目标是在新加坡工作的马来西亚人,所有的汇款事宜都经由新加坡的银行进行。” 古玛表示,随著4人落网,警方已侦破9起案件,这9起案件分别发生在斯里阿南警区和居銮警区(各2起)、新山南区警区和新山北区警区(各1起),以及彭亨州(3起)。 他说,警方已援引多条法令调查这起案件,包括: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借贷法令28B(骚扰借贷者)条文、危险毒品法令15(1)(a)(滥用毒品)条文。 他表示,若蓄意破坏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少于1年但不多于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骚扰借贷者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但不多于25万令吉,或坐年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滥用毒品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多于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 他吁请民众保持警惕,不要轻易受到网络借贷广告的误导,任何有关大耳窿的讯息,可致电柔佛州警队热线(019-279 2095)或柔佛州警察总部行动室(07-221 2999)。
2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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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依斯干达公主城17日讯)找跑腿帮忙运毒,一名涉嫌贩毒的新加坡籍毒虫在森林城市公寓内被逮捕!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古马拉山今午在该局召开的发布会上,公布这项逮捕行动。 他指出,该局毒品罪案小组是在本月12日晚上8时40分左右执行这起突袭活动,于森林城市的一所高级公寓内捕获39岁的新加坡籍男子,并起获超过5万令吉的毒品、汽车及名表。 “警方在室内找到1700多克的海洛因,可供应1700人使用,此外,还有67克重的冰毒,市值约7384令吉。” 他说,经过初步调查,嫌犯在我国没有犯罪记录,尿检则对冰毒呈阳性反应。 古玛拉山指出,嫌犯相信是自马来西亚取得毒品货源后,找跑腿代为运毒,活跃至少半年之久,至于这些毒品的销售市场,警方仍在调查阶段。 他说,警方已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一旦罪成,嫌犯恐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 “警方已自12日起扣押嫌犯7日,明日(18日)期满,为进行进一步调查,警方将申请延扣。” 警方将持续加强缉毒力度,并呼吁公众积极提供任何与毒品犯罪相关的信息,民众如有线索,可拨打警方热线:07-511 3622、07-511 4486。 出席发布会者尚包括依斯干达公主城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罗再米、新邦令金普通行动部队第5营警监沙勒兴、助理警监末诺。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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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日讯)收钱跑腿办事,7名18岁以下少年因涉嫌纵火泼漆,遭柔佛警方逮捕。 柔警总部刑事调查组是在日前接获这起恶意破坏的投报,当时涉案者使用红色油漆在淡杯商业场所的墙面上泼漆涂鸦,这起事件也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被广泛流传。 柔州总警长拿督古玛发文告指出,上述少年嫌犯是在去年12月19日和20日展开的5场“除暴行动”(Ops Cantas)中落网,行动是由柔警总部与新山北区警区组成,在新山周边地区展开。 “初步调查显示,这个团伙自今年11月以来在新山活跃,并承认涉及新山、士姑来及依斯干达公主城的另外5起纵火和1起泼漆蓄意破坏案件。” “他们每次前往特定地点纵火和泼漆,都可以从不法集团处获得500至1000令吉的酬劳。” 古玛补充,警方还扣押了一辆汽车、2辆摩托车、7部不同品牌的手机、衣物、一顶棒球帽、4顶头盔以及一罐与案件相关的红色油漆。 “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破坏导致财产损失)及第427条文(恶意破坏)展开调查。” 他补充到,警方尚在调查嫌犯是否可能为大耳窿团伙的成员。 文告中提到,调查文件已提交柔佛州法律顾问办公室,根据指示,警方将提控其中3名被捕嫌犯,另4人作为证人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文签署保证书,案件今日在新山地方法庭提控。
5月前
(新加坡31日讯)狮城前商人到马来西亚当贩毒团伙“经理”,负责接单、协调、洗黑钱,一年多内为自己与同党转移近130万元(新币,下同;约427万1800令吉)赃款,犯下狮城至今涉及贩毒收益的最大规模洗钱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58岁的连和兴,他共面对23项控状,包括洗黑钱、教唆他人贩运毒品,以及持有假护照等。他昨日承认其中5项罪状,当中包括他教唆男子陈国胜(30岁)贩运不少过249.99克冰毒,被判坐牢28年9个月。 案情揭露,被告于2018年11月19日离开新加坡后就一直居住在新山,直到去年3月31日因涉嫌毒品相关罪行在大马被捕。他于去年4月16日被遣返新加坡。 调查揭露,被告于2020年开始为贩毒团伙工作,由大马团员“卡迪”向他发出指示,他则负责协调工作,包括接单、安排毒品供应以及跑腿取货送货等。 被告一般会在收到订单后告知卡迪,卡迪和其他团伙就会安排把毒品从大马各个角落送到新加坡的不同地点。 当毒品送抵新加坡,被告得知放置毒品的地点后,便会通知跑腿或顾客到指定的地点取货。被告会在每单交易完成后获得冰毒或现金做为酬劳。 入行不久后,被告就结识一名顾客陈国胜,对方之后成了团伙的跑腿。 被告也帮贩毒组织洗黑钱,把客户支付的款项转移到不同银行账户。2020年9月至隔年12月之间,被告转移了约127万2530元(约418万1533令吉)赃款,当中有20万3650元(约66万9193令吉)是他自己的酬劳。(人名译音) 跑腿在新被捕揭发 被告被捕遣送回国 被告在新加坡的跑腿被捕,才揭发他涉案,在大马的他因拥毒而落网,随之被遣送回新。 2020年10月7日,被告让陈国胜去取刚送到新加坡的冰毒,但陈国胜却让另一名顾客邱毅豪代为取货。 邱毅豪取货后,拿走一包125克的冰毒,再把买冰毒的4500元(约1万4787令吉)及剩余的冰毒都交给陈国胜。 陈国胜收下500元(约1643令吉)作为酬劳,其余的现金存入被告指定的银行户头,再带着冰毒开车回他租下的私宅。 结果他在同天傍晚6时零5分刚抵达位于惹兰士拉末(Jalan Selamat) 的私宅时,一下车就被早已埋伏在附近的肃毒局人员逮捕。 根据新加坡中央肃毒局早前发出的文告,发现陈国胜是在被告的教唆下贩运毒品,随之对被告发出逮捕令。 庭上揭露,被告于去年3月31日因拥毒遭大马警方逮捕,随之于去年4月16日被遣返新加坡,交由新加坡警方处理。 控方:犹如集团营运总监 为了“洗白”卖毒品 被告还利用得到的赃款,雇用“第三方服务”,控方比喻他就是“营运总监”。 根据案情,被告于2020年10月6日到12月14日之间,想把他通过卖毒品赚到的钱“洗白”,于是雇用一名称“老板娘”的中间人代劳,利用不同银行账户洗黑钱。 在转账的过程中,被告会收下部分款项作为自己的酬劳。 控方表示,这是新加坡至今涉及贩毒收益的最大规模洗钱案。被告并非单纯地运送毒品,若贩毒团伙是个集团组织,他甚至能被比喻为公司的营运总监,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28年5个月到29年8个月之间。 求情:卖掉公司股份 经济陷困境才犯法 高庭法官指被告是贩毒团伙的核心人物,也因此赚取六位数的报酬。 资深刑事案律师朱时生在被告的求情书中提到,被告在小学毕业后就在父亲的建筑公司帮忙,服完兵役后就管理一家帐篷公司。 后来,被告卖掉了手中的股份,于2018年移居大马,2020年经济陷入困境,才被卡迪招揽进入贩毒团伙。 律师指被告配合调查,也已经知错,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不只是运毒,而是在贩毒团伙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为了牟利犯案。 陈国胜已被控运毒,案件仍在审理中。
5月前
5月前
(新加坡17日讯)一名中国籍男子被发现拥有近50万元(新币,下同;约164万8230令吉)的贼赃和现金被捕,被新加坡法庭判处监禁7个月。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疑似外国团伙到新加坡干下破门行窃案后,把巨额赃物藏在当地荷兰村一带的丛林。一名充当跑腿的中国籍男子飞来新加坡1天,准备接收这些贼赃。 这名现年28岁的中国籍男子吴敬兴(译自Wu Jinxing)承认了一项控罪,也就是持有另一名男子吴健欣(译自Wu Jianxing)犯罪所获得的赃物。 这两人皆同外国犯罪集团在新加坡私人住宅区的破门行窃案件有关。 吴敬兴原本在中国深圳是一名外卖员,每天收入约37元(约121令吉)。 7月的某一天,吴健欣和黄子谦(译自Huang Ziqian)闯入一间屋子,偷走了一些物品,随后将赃物藏在新加坡武吉思达路附近的铁道走廊一处隐秘地点。 7月27日,吴健欣向吴敬兴提出以约5559元(约1万8325令吉)为酬劳,让后者立即飞来新加坡,协助接收一个包包和一支手表,还给他支付了机票和相关费用。 虽然,吴敬兴得知这涉及非法活动,但基于提出的金额非常诱人,因此决定接受且直接飞来新加坡。 抵达新加坡后,他依据吴健欣的指示,找到了橙色爱马仕铂金里头有3支名表和现金。 随后,他入住新加坡芽笼的一间酒店,并通过视频通话将包内物品倒出,继续按照指示行动。 新加坡警方当晚逮捕了他,并在酒店房间起获赃物。 控方指出,吴敬兴涉案的金额巨大,且他的行为是为了协助跨国犯罪团伙的活动,因此要求判他8个月至9个月监禁。 不过,考虑到他只是协助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非自己直接犯罪,因此罪责较轻。
5月前
6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