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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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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前
(新加坡12日讯)在粉碎中国犯罪团伙的破门行窃罪案之后,狮城警方又逮捕三名拉丁美洲籍的男子。他们涉嫌在武吉知马一带的三间洋房干下破门行窃以及偷窃案件。一对母子目击这些人的可疑行为后,记下车牌号码,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的破案线索。 《联合早报》报道,三人分别是一名拥有西班牙及哥伦比亚双重国籍的60岁男子、一名51岁的墨西哥籍男子,以及一名拥有墨西哥和哥伦比亚双重国籍的48岁男子。他们在过去两个星期内,持社交访问准证入境新加坡。 新加坡警察部队于昨日发文告说,警方在本月9日和10日接到报案,称武吉知马一带的古鲁尼园、杜尼安弄和英娘道的三间洋房遭人破门行窃。 通过实地调查和查看道路监控器及警方监控器的画面,东陵警署、警察行动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局、辜加警察团、特别行动指挥处和内政团队无人机指挥部的警官确定三名嫌犯的身份,并在接获第一起报案的27个小时内(即11日)逮捕他们。 警方从三人的住处起获一辆汽车、一把圆盘锯、各种珠宝以及6000新元(新币,约1万9834令吉)、3100欧元(约1万4966令吉)和6400美元(美金,约2万7483令吉)的现金。 三人将在今日被控上法庭,一旦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外加罚款。 东陵警署署长张志明高级助理警察总监说,一对母子在案件中提供了重要线索,协助警方迅速破案。这对母子于昨日获颁感谢状,表彰他们与警方的紧密合作。 这对母子接受访问时说,他们半年前搬到武吉知马一带,邻里关系融洽,因此很快就熟悉周边环境。 犯案汽车区内连转三圈 母子决定将车牌抄下 陈姓家庭主妇说,本月9日晚上约8时,她与儿子在住家附近散步时,注意到一辆陌生汽车多次在他们的邻里绕行。 “起初我以为是快递员或司机迷路,但那辆车连续转了三圈,我就觉得不对劲了。” 她随即与儿子商量,决定将车牌号记录下来以防万一。 她说,汽车最后一次绕行,准备离开的时候,自己刚好与车内的驾驶员对望,她发现对方并不是亚洲人。驾驶员察觉自己被人看到后显得有些不高兴,猛踩油门让汽车发出轰鸣,绝尘而去。种种迹象让她和儿子确定车内的人行为不寻常。 第二天一早,她听到邻居说屋子进贼,立刻回想起昨晚看见的可疑车辆,于是马上报警,将所看见的情况以及车牌号码告诉警方。 她说,去年发生三名中国人在武吉知马破门行窃的案件后,警方不断给这一带的居民发传单,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因此,看到可疑车辆时,她和儿子马上想到先把车牌号码拍下来。 “我很多邻居家都有装监控器。这次事件后,我也觉得应该加强自己家的安保了。” 她的儿子李明杰(16岁,学生)说,这件事情让他意识到,犯罪活动离自己并不远,他呼吁居民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做好预防罪案的措施。 警方:做足预防措施 防范罪案发生 2024年6月至8月间,武吉知马和铁道走廊的高级私宅区接连发生10起破门行窃案,失窃财物总值约385万元(新币,下同;约1272万6945令吉)。调查显示,窃贼是来自中国的犯罪团伙,其中三名中国公民已落网被控,另14人已潜逃出境。 2024年12月,荷兰路附近绿叶景私宅单位与波那维斯达贞德路私宅单位,被两名中国籍男子盗走总值超过1万7000元的财物。 警方强调,虽然破门行窃案整体有所减少,但新加坡仍是跨国罪犯下手的目标。
2月前
(新加坡12日讯)犯罪团伙租下新加坡武吉知马惹兰甘榜彰德的一间洋房经营赌档,当地警方逮捕12名操中国北方口音的男女。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在4天的全岛扫荡罪案行动中,捣毁多个非法赌档,逮捕36名涉案男女。 本次行动是新加坡警方在3月5日至8日,展开的联合打击非法和犯罪活动的一部分。 《联合早报》记者本月6日跟随警方,突击武吉知马一间洋房。 犯罪团伙租下洋房后,在2楼的会客厅摆放赌桌,由专业团队运营“小型赌场”,主要经营一种在中国流行的麻将游戏“筒九”,并从中抽取佣金。 据悉,赌局的最低投注额高达1万元(新币;约3万3263令吉)。 警方进入赌档时,12名年龄介于35岁至52岁、操中国北方口音的男女围坐在赌桌旁。 面对警方和媒体的镜头,有人迅速转身回避,有人低头沉默。所有涉案人员过后被带至休息厅单独问话。 据观察,洋房外还安装多台监控器,屋内的犯罪分子通过监控屏幕,实时观察洋房内外的动静,以防警方的突击行动。 凌晨2时许,一名涉案女子疑因身体不适,被新加坡民防人员送院治疗。 针对所有被捕者的调查还在进行。 另一方面,在新加坡东陵警署、建屋发展局、移民与关卡局合作下,执法人员在大巴窑、诺维娜、武吉知马、乌节路、马里士他路和实里基路等地展开行动,有62名18至73岁的男女,因抵触不同法令而被逮捕接受调查。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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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讯)大姐和二姐生前联名买如今价值240万新元的洋房,死后由两人的三妹、四妹和大姐的儿女继承,但大姐儿女住在洋房多年却不愿卖房,76岁四妹入禀高庭起诉外甥女,法官下令外甥女卖屋。 《新明日报》报道,起诉人是76岁的老妇陈秀清,答辩人是她大姐的女儿张菅菅。 根据高庭判词,起诉人是家中老幺,她上有一名哥哥和三名姐姐。大哥40多年前已经过世。 大姐和二姐生前联名在实龙岗上段一带的海星路购买了一栋洋房,两姐妹各持洋房一半的权益。 判词显示,大姐在2015年过世后,她的儿女成为洋房的受益人,两人各持洋房25%的权益。 二姐则在去年过世,她生前立下遗嘱,让四妹即起诉人当洋房的执行人。二姐在遗嘱里列明继承她洋房权益的三名受益人:起诉人、82岁三妹以及外甥女张菅菅,即答辩人。 根据分配,起诉人最后拥有洋房30%的权益、三姐获10%、答辩人获35%、大姐的儿子拥有25%。 大姐和二姐过世后,答辩人原本同意脱售洋房,之后却反悔。判词并没说明反悔的原因。 诉方于是入禀高庭提出申请,要答辩人卖屋。 根据诉方提供的估价,洋房目前价值约240万新元。 法官裁决时说,若让大姐的儿女继续住在洋房里,两人独享洋房,对起诉人和三妹不公平。再者,大姐和二姐生前并没说明要如何处理洋房。 法官下令外甥女卖屋 法官认为,以四人的权益分配卖房收益是最好的办法,因此最后裁定答辩人必须卖屋。(人名音译)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