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厂84员工持假身分证 认罪罚4千或监7个月



(古来20日讯)士乃一家印刷厂的84名员工因非法持有假身分证,或使用不属于自己的身分证,今早被押往古来法庭面控,被告全数俯首认罪。
古来推事莎丽妮宣判其中83名被告,每人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7个月的监禁取代;首名被告则在求情时表明没有能力缴付罚款,希望被判处最低的刑期,因此直接被判监禁7个月,从被捕日算起。
ADVERTISEMENT
84名被告(66女、18男)的年龄介于18至53岁,他们分别来自印尼和菲律宾,并有一名女被告自称是大马人。
根据控状,被告们被指于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时左右,在士乃科技工业园的一家印刷工厂,被国民登记局执法人员揭发使用假身分证、持有他人身分证和使用他人身分证副本,触犯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2007年修正)第25(1)(e)条文,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监禁高达3年、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辩方律师分别是诺拉丝静(代表30名被告)、吉哈莎希达(代表20名被告)以及法援义务律师莎玛茵。
代表律师们向推事求情时披露,有3名18岁被告是孤儿,其中两人需要赡养抚养他们长大的年迈婆婆,还有一人需负担两名12岁和15岁弟妹的上学开销。
他们也指出,部分女被告为单亲母亲、需照顾年幼子女,部分男被告需承担家计,所有被告都在同一家工厂任职,薪资介于1000至1700令吉,而且被告皆为初犯,希望推事能从轻发落。

不过,国民登记局主控官祖卡纳依强调,身分证是马来西亚人极为重要的官方证件,滥用身分证对国家造成严重影响,包括经济、政治,尤其是国家安全。
他说,持有他人身分证者去享有国民特别福利,如爱心基本援助金等,不仅对国家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也冲击国家的廉政。
“我们请求法庭给予严厉判罚,以儆效尤,让被告吸取教训之余,也警惕社会大众不要犯下类似行为。”
此案由5名国民登记局主控官负责,分别是莫哈末拉兹、诺丽拉瓦蒂、依祖查万、努鲁娜蒂雅及莫哈末沙兹兰。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整个提控过程耗时近5小时才完成。

布城国民登记局调查与执法部总监莫哈末凯鲁今午在古来法庭受询时表示,执法队联合移民局于上述日期展开大规模取缔行动,在工厂内检查233名员工的身份资料,其中也包括本地人。
他表示,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对时,发现指纹和身分证资料等不匹配,甚至有些伪造的身分证并不是由国民登记局发出。
“执法人员当时扣押了86名男女,经过多天审查,84人今日被提控。”
他也补充,在执法行动中,还有31名未成年男女职员被扣查,他们在检察署的建议下,协助一天的调查后被释放,大部分未成年人是在职学生。
至于涉案工厂,他指出,案件也交由移民局和柔州劳工局介入调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