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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2pm 18/08/2025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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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校长认性侵6男生 16控状共判监112年鞭32下

**即时国内**全国:宗教校前校长认性侵6男生  16控状共判监112年鞭32下
阿都哈迪哈伦(左)在法庭宣判后,被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18日讯)一名宗教学校涉嫌于3年前肢体6名男学生,今日在庭上对16项控状俯首认罪,共被判坐牢112年及32下,刑期由今日算起。

由于法庭谕令每项控状的刑期同期执行,加上刑事程序法典第288条文下,一个人的鞭笞次数不可超过24下,这意味着被告只需坐牢7年及鞭笞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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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来自峇株巴辖巴力拉惹得得阿都哈迪哈伦(37岁)。他被控于2022年5月杪至同年6月29日,在学校的厕所及洗手间,分别肢体性侵6名年龄介于12至13岁的男学生。

被告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b)及(c)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6条文下同读。在第14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鞭笞,至于第16条文的附加刑法则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及鞭笞最少2下。

被告对所有控状皆点头认罪,并通过律师莫哈末拉扎以有家庭负担及事后感到懊悔为由,请求法庭轻判。

麻坡地庭法官莎雅妮聆听控辩双方陈述后,裁决被告的每项控状坐牢5至7年,至于每项附加刑法则须坐牢2年及打鞭2下。

调查显示,被告在肢体性侵受害人后,威胁后者不得将事情告诉任何人。直到被告离开学校,新校长接任后,其中一名受害人才把遭遇告知新校长。

新校长于今年6月30日向警方报案,揭发这起校园性侵案件;被告也与同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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