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妨碍司法公正 狮城富豪王明星认罪聆讯再展期




(新加坡2日讯)涉嫌教唆与蓄意协助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接受免费多哈行和妨碍司法公正,狮城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的认罪聆讯再度延期,案展至7月8日进行审前会议。
《联合早报》报道,王明星(79岁)的案件原定7月3日进行认罪聆讯,但新加坡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显示,案件改期至7月8日进行审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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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认罪聆讯曾一度展期,王明星早前原有意在4月2日认罪。
不过,他的代表律师后来要求更多时间,向医生索取其病情、检测和治疗的详细报告,以确保能给控方和法庭提呈这些信息,让这些信息得到适当的考量。
控方不反对这项申请,案件因此展期进行审前会议。
王明星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在2022年12月,邀请易华仁乘搭他的私人飞机前往多哈,并为易华仁提供多哈四季酒店的免费住宿,以及返回新加坡的商务舱机票,这些好处总值2万零848元又3分(新币,下同;约6万9067令吉)。
王明星这么做,等于唆使易华仁犯下违反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的罪行。
第二项控状显示,王明星涉嫌刻意协助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让他在2023年5月18日至25日,向新加坡赛车公司支付5700元(约1万8883令吉),补偿他从多哈飞回新加坡的机票花费。
根据易华仁承认的案情,他接到王明星通知后,得知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在询问多哈行,便赶紧安排付费给王明星的公司。
根据刑事法典,如果唆使别人犯法、与他人串谋犯法,或蓄意协助他人犯法,都属触犯教唆法律条文;控方可结合教唆条文与犯罪活动所抵触的法律条文对教唆者提告,而教唆者可能面对与犯案者同样的刑罚。
易华仁因以新加坡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和接受价值40万余元(逾132万5164令吉)的物品及好处,去年10月3日被判入狱1年。
今年6月,易华仁在刑满4个月前获得假释,他目前已完成8个月的狱中服刑与居家宵禁,若接下来4个月不再触法,料可在今年10月正式完成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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