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深伪不雅照丨辩方需确认文件 16岁被告3案728再过堂




(古来23日讯)16岁宽柔中学古来分校男学生涉深伪不雅照案,被告代表律师今日取得控方提呈的相关文件,需要时间研究,法庭择定7月28日再为案件过堂。
16岁男被告的代表律师林廷杰今早在古来推事庭向《星洲日报》指出,他今日才收到控方提呈的文件,需要时间研究以确认文件的完整性,因此要求法庭择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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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现年16岁的被告面对3项指控,他将提呈求情信,同时也需另外安排时间,让未成年的被告接受心理学家的心理评估。
承审此案推事莎莉妮随后择定案件于7月28日过堂。本案主控官为蒂薇雅副检察司。
被告于4月23日首次在古来法庭面控,首项控状指他于今年4月8日下午5时28分左右,在古来优美城被发现手机内含有14张不雅照片等色情内容,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持有猥亵物品),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当时,他对控状表示认罪。
林廷杰表示,被告承认持有猥亵物罪的立场保持不变,他需要时间整理控方提供的文件,再给予被告更多的法律咨询。
被告也于4月23日当天,被控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5条文(制作、生产、执导、参加、参与或涉及儿童色情物品),惟当时被告不认罪。
被告于5月9日再被加控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6条文(准备制作、生产或执导儿童性虐待素材),被告同样表示不认罪。
另一方面,16岁被告于今早8时45分左右,与父亲共乘一辆摩托车抵达古来法庭,父子皆戴上口罩。期间,其父亲也向行动党士乃州议员特别助理傅勇翔了解案件进展,被告则全程不发一语。
基于涉案被告及受害者皆未成年,推事于4月23日曾下令禁止媒体发布他们的姓名及照片,避免暴露他们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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