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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國內

發佈: 3:33pm 19/03/2025 49230点阅

華男進食被穆掌摑

華男進食被穆掌摑

华男进食被穆掌掴案 | 重新被控不认罪 大叔保外候审

**即时国内**全国:华男进食被穆掌掴案 | 重新被控被告不认罪,暂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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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9日讯)“案”的65岁被告阿都拉查,于今午再度被控以蓄意伤人罪名时,否认有罪。此案因此展至4月29日过堂,被告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阿都拉查获政府法律援助下,于今午2时许由代表律师莫哈末沙烈陪同出庭。

替代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6日傍晚6时15分,在新山一家购物广场内,致伤21岁男子以利亚林兆忠(译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在此条文下,袭击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一年监禁,和罚款2000令吉。

被告在听取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本案主控官之一诺阿菲卡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保释金额定为8000令吉。

代表律师莫哈末沙烈指出,被告已65岁,是一名退休公务员,需要抚养三名孩子,包括其中一人目前在沙巴大学就读,而被告的学历只有大马教育文凭(SPM)。

他为此建议法庭尽量减低保释金额。

本案承审推事莎阿米妮过后将案件定于4月29日过堂,让主控方呈交相关资料,同时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附加一名担保人条件,保外候审。

本案另一名主控官为诺法蒂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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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44pm 29/04/2025 1.0万点阅
华男进食被穆掌掴 | 案件6月11日再过堂
**已签发**柔:华男进食被穆掌掴〡案件6月11再过堂提呈文件
“华男进食被穆掌掴”案的被告阿都拉查周二现身法庭。(林添喜摄)

(新山29日讯)“华男进食被穆掌掴”一案,推事莎薇妮定于6月11日再次过堂以提呈文件。

65岁的被告阿都拉查今早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新山第2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今年3月16日下午3时45分,在淡杯安莎娜广场一家便利店内,致伤21岁男子以利亚林兆忠(译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在条文下罪成,将面临最高一年监禁和2000令吉罚款。

被告于3月19日面控时,在认罪后对案情内容“受害者脸部被打肿”有异议,法庭不能接受有条件认罪。案件原定于4月9日过堂,后因主控官临时收到总检察署的指示,案件报告交由总检察署重新整理,应主控官要求,法庭将案件定为释放不代表无罪(DNAA)。

总检查署随后发文告示,早上法庭审理案件时出现技术问题,不过已经被解决。被告于同日下午被重新提控。

阿都拉查在下午面控时否认有罪,案件展延至4月29日过堂。被告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金以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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