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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15pm 14/0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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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 凶徒3家属受审 隆高庭10月22日开审

(吉隆坡14日讯)凶徒的3名,对恐怖犯罪行为未如实供证的案件,已定从10月22日起,一连8天在吉隆坡高庭

根据《马新社》报道,3名被告分别是凶徒的母亲罗斯娜(60岁)、姐姐韩索丽娜(24岁)和妹妹玛丽雅(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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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在与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及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法蒂玛祖莱卡达成协议后,确定了案件的审理日期分别落在10月22日至24日,以及10月27日至31日。

此前,莫哈末慕斯达法表示,控方将召集15名证人,其中包括地方法庭法官、查案官及普通公众。

去年9月30日,罗斯娜对指控表示不认罪,当时她被控于2017年4月至2024年5月,对甘榜双溪地南一间住所涉及恐怖主义意识形态未如实提供信息。

韩索丽娜也于去年10月23日,对她在上述同样日期和地点,故意拒绝提供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相关信息的指控,表示不认罪,而玛丽雅则于去年11月27日,对同样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有关指控是依据刑事法典第130M(隐瞒事实)条文提出,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今年1月20日,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胡欣批准将这3起案件合并审理。

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是在2024年5月17日发生,事件造成2名警员阿末阿扎(22岁)和莫哈末沙菲克(24岁)命丧当场,38岁的伍长莫哈末哈斯夫则受枪伤,21岁凶徒最终也在事件中被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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