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轰动全国的贩毒印假钞案,两名华裔好友今日双双被提控时否认有罪,不获准保释候审。
两人的贩毒案分别展延至3月10日及3月25日过堂,以等候化验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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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邓良义(34岁)和31岁林伟雄(31岁,人名皆译音)今日被带上新山法庭面控。
邓良义面对两项控状,根据控状,他于本月14日凌晨12时10分左右,在开屏山庄的住家门口,贩售3630毫升的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液体。
上述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被定罪,刑罚为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被判死刑,可被鞭笞15下。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个地点与时间,拥有1.4克安非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艾莎副检察司,被告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念完控状后否认有罪,推事希达雅择定3月10日过堂,以待化验报告出炉,同时禁止被告保外。
另一被告林伟雄则在不同推事庭面控,他被控于本月13日下午1时15分左右,在一个豪华公寓内被发现贩运2160克的MDMA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同样可能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被判死刑,可被鞭笞15下的刑罚。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但否认有罪。推事诺法汀择定案件3月25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并同样禁止被告保外。
被告的两名亲友现身法庭,其中一名女子听到被告可能被判死刑后,一度哭红了双眼,退庭时被告一度以已上铐的双手为女子拭泪,后来法警上前阻拦被告与亲友接触。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揭露相关贩毒集团去年12月开始投入运作,警方在行动中起获总值约368万令吉的毒品、23张假证件和银行卡及18张假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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