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涉及在麻坡斯里德烈花园持械打劫,并致伤屋主与父亲的两名华裔匪徒,今早在麻坡法庭各面对3项指控,两人对所有控状皆直认不讳。
两人除了在刑事法典第395/397(结伙持械抢劫)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24(持械伤人)条文下被控,也因落网后尿检对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同时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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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1月24下判
其中,两人的结伙持械抢劫罪及持械伤人罪将于1月24日下判;危险毒品法令罪行则各别被判坐牢5年及鞭笞1下,出狱后还须接受警方监视2年。
两名被告是同样来自古来,现年皆35岁的辜金昌及朱清怀(人名皆译音)。他们今早被带往法庭面控时,身穿橙色扣留服及赤脚行走,在庭上神色轻松,也不时低语交谈。
首名被告辜金昌拥有2项毒品相关前科,次被告朱清怀则有3项相关前科。
两名被告被控于12月17日下午5时20分左右,在麻坡斯里德烈花园的一间住家,分别手持巴冷刀及铁撬棒结伙打劫,抢走一台平板电脑及摩托车钥匙,导致物主损失2599令吉。
两人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95/397(结伙持械抢劫)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高达20年及鞭笞。
两名被告也被指控在同一日期的下午5时10分左右,在同样地点使用能致命的武器,即一把巴冷刀及一支铁撬棒,蓄意致伤一名32岁华裔男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持械伤人)条文,并可在34条文下同读。
在持械伤人罪下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种刑罚。
两人的结伙持械抢劫与危险毒品罪行是在麻坡地庭面控,由法官莎雅尼审理,主控官为丹尼尔副检察司及戴安娜副检察司,两人皆没有代表律师。
持械伤人罪则在麻坡推事庭面控。推事法汀达丽拉在主控官诺雅琪拉副检察司以刑事程序法典第177条文,申请把案件转移到地庭审理后,给予批准。
| 新闻背景|
徒手与匪搏斗身多处伤
两名匪徒持械入屋打劫并致伤返家的男屋主与父亲案件,于去年12月17日下午5时许,发生在麻坡斯里德烈花园。
两名匪徒手持巴冷刀及铁撬棒进入目标住家干案,当时屋内尚有一名女佣和婴孩躺在沙发上睡觉。
32岁男屋主(商人)通过监控器察觉住家遭人闯入后,急忙与60岁父亲赶回家中,徒手与匪徒发生激烈搏斗,惟匪徒最终成功逃离现场,父子二人则手部、肩膀及脚部受伤。
匪徒犯案及与屋主父子搏斗的过程被监控器摄下,事后也在各大社交平台广为流传,引起民众哗然。
匪徒乘坐的白色第二国产迈薇轿车于次日(12月18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马六甲野新被警方寻获。
12月20日,两名匪徒及其中一人的35岁女伴在霹雳州宋溪落网。警方同时起获与案件相关的物品,包括一台平板电脑及干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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