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0日訊)41歲電商今日因收了錢卻無法交貨而被控,推事庭宣判被告罪成,罰款2000令吉或以入獄2個月替代。
彭亨州國內貿易和生活費局今日發表文告說,該局是根據消費人投訴展開調查後,採取上述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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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柔佛州新山投訴人是於今年3月份通過網絡,向來自關丹的41歲電商莫哈末尼佔購買共804令吉嬰兒床墊,當時對方同意免費贈送毛毯,然而投訴人付款後,卻遲遲沒有收到相關產品。
“投訴人於是向本局投訴,而隨後莫哈末尼佔也向投訴人發出部分產品。”
文告說,經過調查後,該局援引1999年消費人保護法令第25條文第16(c)條文於今日把莫哈末尼提控上新山推事庭。
文告說,被告人當場俯首認罪,推事莫哈末依漢宣判被告罰款2000令吉或以入獄2個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為諾巴祖拉,被告並沒有聘請律師代為辯護。”
視頻由彭亨州國內貿易和生活費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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