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11日讯)古来法庭接受辩护律师提呈的陈情书(Representasi),将6岁女童被掳案再展延至12月10日(星期二)第四次过堂,届时将针对陈情书内容进行裁断。
主控官奥曼阿凡指出,法庭刚接收辩方律师提呈陈情书,需审阅内容,确保它符合法律要求及确认是否纳为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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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古来推事艾祖里沙希拉与辩方律师定下12月10日的过堂日期,主要是以陈情书裁断(Keputusan Representasi)为主。
被告梁文胜的代表律师诺扎菲拉在步出法庭后向记者表示,由于案件尚未进入审讯阶段,因此梁文胜依然保外候审。
梁文胜今早8时30分已在古来法庭等候室等候,他一改往日阴霾和拘谨的态度,显得轻松自然,且不时与律师翁姑阿末哈菲兹和诺扎菲拉相谈甚欢。
延续一贯着装,他通过渔夫帽、墨镜及蓝色口罩遮掩自己的容貌,并穿着紫色长袖衬衫、长裤及夹脚拖。
他在推事宣布新的过堂日期后,向推事鞠躬,并低头快步行走,紧随律师离开法庭。
在记者询问他是否愿意发言时,他挥手拒绝,不过,他最后回头向记者说了一句“辛苦你了”,即与两名律师共乘一部轿车离去。
住处有性骚儿童等猥亵内容物品
31岁的梁文胜(译音)涉嫌于今年7月20日,在新山Eco Galleria掳走一名6岁女童,引起全国关注。
警方当时在48小时内,即于7月23日凌晨4时45分许,在雪州峇冬加里成功寻获女童,并逮捕被告,且二度申请延扣。
随后,警方因在他的住处发现性爱玩具、成人色情及性骚扰儿童等猥亵内容物品,在8月4日再次逮捕他。
梁文胜于8月8日分别在新山和古来法庭被提控,除了在新山法庭面对的8项控状,被告在古来法庭共被控7项控状,主要指被告拥有不同猥亵物品,包括拥有动漫女童抱枕、枕头、仿女性私处物品等,因而触犯刑事法典29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在古来法庭表示不认罪之后,获允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案件分别在9月10日、10月13日及今日在古来法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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