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新加坡立化中學命案19歲被告上訴至當地最高法院,以判決未充分考慮他的嚴重抑鬱症為由而要求減刑,不過上訴庭三司今日駁回上訴,維持16年刑期的原判。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大法官梅達順代表三司宣讀裁決時指出,這起上訴案的關鍵在於被告案發時所罹患的嚴重抑鬱症,對他的罪責有多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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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認為,被告案發時並非在妄想的情況下犯案,他的思路有邏輯,而且知道他犯罪行為的不當性質,以及所將造成的傷害。
被告在案發前所做的準備也是冷酷和做過計算的,如選購兩件武器和將武器磨利、研究立化中學校園藍圖,以及上網觀看類似暴力事件的視頻等,而受害人剛好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
被告今年7月針對刑罰上訴,辯方律師蘇呢爾在上訴陳詞中說,即使被告能在案發前計劃如何殺人,這不意味著他的理智未受嚴重抑鬱症的顯著影響。
根據精神評估報告,若非因案發時患有抑鬱症、影響他做出邏輯判斷的能力,被告不會決定執行殺人計劃。
這起震驚新加坡的命案發生於2021年7月19日上午11時許,死者是中一生韓喆凱。
由於被告犯案時僅16歲,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法庭原本也禁止媒體報道死者的名字,但韓喆凱的雙親在2023年通過控方申請撤銷禁令,獲得法官批准。
自案發後就還押的被告,於2023年12月1日在新加坡高庭承認誤殺罪,被判坐牢16年。
高庭法官宣判時指出,儘管被告患有嚴重抑鬱症,並清楚知道校園殺人計劃是錯誤的,但還是做了精心部署,下定決心執行如此暴力與殘忍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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