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涉嫌倾倒工业废料,造成哥打丁宜河流受污染的5名男子,包括一名新加坡人,今早因危害水源行为而在哥打丁宜法庭被控,他们皆不认罪。
5名被告中,陈永荣(41岁)是新加坡人,他是新山至达城一家工厂的股东,另一名本地华裔男子刘锦伟(53岁)则是该工厂东主。(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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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刑事法典第124K条文(蓄意破坏),以及第109条文(教唆)的共同实施破坏行为罪名下被控。
另3名被告是本地男子R拉瓦拉什(23岁)、K柏拉山(28岁)和K再也古玛(52岁),他们是罗里司机和跟车员,并在刑事法典第124K条文(蓄意破坏)下被控。
陈永荣和刘锦伟被控于今年9月4日晚上8时至11时30分,联合另3名被告,在哥打丁宜东南镇甘榜巴西英旦原住民村的矿场进行破坏行为,危害供水服务。
他们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不少过30年,但不多于40年。
承审法官海达法里查将案件定于11月14日再次过堂,并不允许被告保释。
本案主控官是阿都马立、诺阿芝查、娜蒂雅副检察司。
陈永荣和刘锦伟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纳西尔和吴思汉;另3名被告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逮9人 5被控 4保释
另一方面,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今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警方在上述事件中逮捕了9人,其中5人人今日被控,另4人则获保释。
他表示,根据调查显示,上述事件涉及矿场,从矿场流出的水将流入登吉尔河、岭桂河及柔佛河,而岭桂滤水站、士芒加滤水站的生水来目这些河流。
他说:“由于矿场的污染,有理由相信相关河流也被污染。”
他表示,5名被告的行为在国家安全罪行法令(特别防范措施)(SOSMA)条款下,所志明的罪行。
古玛表示,警方还在调查这起案件,并相信还有其他人士涉及;警方也相信上述事件,与发生在新山的污染事件没有关系,不过调查工作还在进行。
他说,警方会严厉对付造成污染环境者,而5名被告被控,就是警方要向造成污染环境者传达的讯息。
陪同发布消息者,包括:柔佛州刑事调查主任胡传发、柔佛州刑事调查副主任(情报/行动)莫哈末再里。
1被告情绪崩溃
其中一名被告K柏拉山开庭时,情绪一度崩溃,干扰法庭的进程约3分钟。
他也在庭上表示不认罪,因为他称自己并不知道运载的货物是什么。
法官海达法里查对被告说,他可以在审讯时说明上述情况。
38村民呼吸困难
今年9月初,新山和哥打丁宜发生多起空气污染事件,事件起因相信与化学废料倾倒进河流有关。
巴西英旦原住民村逾38名村民,指当地岭桂河(Sungai Linggui)发出异味,让他们出现呼吸困难等征状;他们过后被安置到附近的民众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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