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轄12日訊)稱女學生為“暗戀對象”還涉嫌對女學生做出不當行為的巴士司機,今日因為在TikTok視頻發表不雅評論被控上庭,但他不認罪。
《馬新社》報道,身穿黑衣的被告於今早約9時30分,被警員押送到峇株巴轄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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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於9月5日在巴力拉惹布迪曼花園一帶,在一則他注視一名9歲小女孩的視頻中,寫下及發送“今天暗戀對象忙著做功課”並加上愛心符號的評論。
被告因此觸犯《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的第233(1)(a)條文,即發表威脅、下流、虛假、恐嚇或冒犯言論,意圖滋擾、欺凌、威脅或騷擾他人,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判刑。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以及在定罪後若仍繼續犯罪,則可每重犯一次罰款1000令吉。
被告在聆聽通譯員宣讀控狀後,在法官奧斯曼阿芬迪面前否認有罪。被告代表律師為烏瑪祖卡乃。此案主控官為努伊扎蒂副檢察司。
奧斯曼阿芬迪批准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候審,附加條件為每個月需到臨近警局報到,以及保釋期間不得騷擾受害人。
奧斯曼阿芬迪也批准控方的建議,將此案帶到麻坡地庭提控及審理,並擇定案件於10月10日過堂。
家人溫情喊話
“Din(被告)要忍耐,我們都在!”
《每日新聞》報道,被告的家人包括父親,今日來到峇株巴轄地方法庭探望被告,家人在他被押上警車前相擁而泣,並對他溫情喊話。
被告也在離開法庭前,向家人比出愛心手勢作為回應。
這名24歲的巴士司機日前因涉嫌在巴士車上親吻及注視兩名孩童,並拍下短片上傳到社媒,而在本月10日於麻坡地庭被控兩項性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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