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來屆新加坡大選最遲明年11月舉行,該國擬禁止選舉期間,在網上發佈歪曲候選人言行的深度偽造視頻等數碼篡改內容,免選民受這類逼真假信息誤導。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數碼發展及新聞部兼衛生部政務部長拉哈尤,今日在國會為新加坡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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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法案擬修改該國選舉法令和總統選舉法令,從頒佈選舉令狀至投票結束期間,禁止發佈由數碼技術生成或篡改後的網絡競選廣告,逼真地描繪候選人未曾做過或說過的事情。
網絡競選廣告涵蓋可合理視作影響政黨,或候選人選舉成績的網絡內容。
這意味著一旦禁令生效,經由生成式人工智能、修圖、配音或拼接等數碼技術創作的內容,如果歪曲候選人的言行,就不可在網絡發佈,無論是視頻、圖像、音頻或由機器撥打的自動語音電話。
花錢推廣和轉發等行為,會讓更多用戶接觸到內容,所以也會被禁。
不過,包括家庭群組的私人溝通方式,以及受認證的新聞機構所報道的違例內容,將不受禁令影響。
動畫和卡通人物、娛樂內容和梗圖和競選海報,如果不逼真且沒有扭曲候選人的行為,則不算違例。人們也可繼續對內容進行微調,例如美顏和調色。
一旦確定違例,選舉官可向內容發佈者、社交媒體服務和網絡服務提供者發出更正指示,撤下違例內容,或禁止新加坡用戶在選舉期間訪問違例內容。
不遵從更正指示屬於違法。定罪後,社交媒體服務最多可被罰款100萬元(新幣,下同;約333萬8320令吉),其他涉事者則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元約3338令吉)、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候選人若故意針對相關內容,做出虛假或誤導人的聲明也是違法的,可面對罰款或失去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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