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訊)“6歲華裔女童失蹤案”31歲本地男被告涉嫌綁架、秘密非法禁錮、脫下受害者衣服、擁有數千張兒童猥褻照片等,在新山法庭面對總計8項控罪。
被告梁文勝(譯音)今早8時02分被警方押至新山法庭,先在第二地庭面對6項控罪,之後被帶到第三地庭被控兩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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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對控狀皆不認罪。
承審案件的第二地庭法官西蒂諾艾達允准被告以3萬令吉保外候審,第三地庭法官拉詩達允准被告以2萬令吉保外候審。
兩名法官也增加保釋條件,包括有一名本地擔保人、保釋期間不得騷擾本案證人或受害人、必須每個月向警方報到一次直至案件了結,以及交出護照。
尚面對其他控罪的被告,於上午11時許,由警方從新山法庭押至古來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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