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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44pm 07/08/2024

拐带儿童

非法禁锢

6岁女童失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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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失踪案

6岁女童失踪案 | 31岁男嫌犯明上庭 面对15项控状

涉嫌6岁女童失踪案的31岁本地男子,将于8月8日在新山和古来法庭面对15项控状。图为嫌犯日前被警方带上法庭申请延扣时摄。

(新山7日讯)的31岁男嫌犯,明天将分别在新山和古来的法庭,面对15项控状。

上述15项控状包括:、拥有猥亵物品、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和性侵儿童法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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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总警长古玛今晚发文告指出,警方向柔佛州副检察司办公室提呈了2份调查报告,事关嫌犯在于今年7月20日在新山Eco Galleria掳走一名6岁女童,因此获准对嫌犯提出15项控状。

古玛在文告中列明的控状如下:

一、1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63(绑架)条文的控状,即绑架被合法监护的儿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及罚款;

二、1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46(秘密非法禁锢)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

三、7项触犯刑事法典第292(拥有猥亵物品)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四、4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8(b)条文,即拥有、收集及索取儿童色情照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15年及鞭笞不少过3下。

五、1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即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六、1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a)(ii)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说,嫌犯将于8月8日分别在新山法庭及古来推事庭面控。

古玛促请民众尤其父母时刻监督孩子的活动和身心灵发展,以及早发现儿童性侵罪案的发生,并让干案者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他促请民众协助警方打击罪案,若有任何情报可联系柔佛州警方热线(019-279 2095)或行动是联络号码(07-221 2999)。

新闻背景:

在本案中第五名被逮捕的上述嫌犯,是于7月23日凌晨4时45分许,在雪州峇冬加里被捕后,被警方押至新山法庭申请延扣7天至7月29日。

他于7月29日第二度被带往新山法庭获准延长扣留6天至本月4日期满,在获得警方口头保释,在同日再遭警方援引上述2项法律条文逮捕调查。

警方随后在隔天(5日)将嫌犯押至古来法庭申请延扣令,获准延扣至本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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