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柔佛州总警长古玛披露,“6岁华裔女童廖家慧失踪案”,警方仍持续以绑架罪名调查此案,而警方相信这起案件仅涉及个人犯罪没有涉及集团或组织犯罪。
他于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询问为何还没有以绑架罪名提控案中嫌犯时回应,警方目前仍维持以较早前援引的刑事法典第365(绑架)条文调查此案,没有撤回(没有提控绑架)是因为涉案者没有向家属要求赎金;再者,随着警方在嫌犯家中找到性爱玩具,因此再次逮捕并且延扣嫌犯至本月10日,以进行延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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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这起案件中,警方目前在找到新线索后,目前锁定一个调查方向,希望近期内可以调查出涉案者的干案目的。
他表示,警方相信这起案件属于个人犯罪,没有涉及集团或组织犯罪。
他也回应媒体表示,廖家慧被寻获后已接受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依照目前的情况,他不认为廖家慧还需要再次接受身体检查。
“6岁华裔女童失踪案”目前唯一被扣查的31岁本地男嫌犯,于昨早被警方三度押至古来法庭申请延扣令。
这名嫌犯是于前日再次遭警方逮捕,以协助调查嫌犯住家被发现性爱玩具、成人色情及性骚扰儿童的内容。
目前,警方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0条文调查此案,因嫌犯涉嫌浏览或拥有性骚扰儿童内容,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同时,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亵物品)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新闻背景:嫌犯被捕申请延扣至前日期满
在本案中第五名被逮捕的上述嫌犯,是于7月23日凌晨4时45分许,在雪州峇冬加里被捕后,被警方押至新山法庭申请延扣7天至7月29日。
他于上周(7月29日)第二度被带往新山法庭获准延长扣留6天至前日期满。
该嫌犯于前日获得警方口头保释,在同日再遭警方援引上述2项法律条文逮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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