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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36am 19/07/2024

贪污案

易华仁

如期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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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仁

如期开审

高庭驳回辩方申请 狮城前交长贪污案料813开审

*已签发*国:新闻:狮城高庭驳回辩方申请 易华仁贪污案料813开审
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7月5日向高庭申请,谕令控方准备所有证人的条件性陈述书,不过法官于7月19日驳回有关申请。(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19日讯)新加坡高庭今日驳回前交通部长的申请,不批准他要求控方为56名证人录取条件性陈述书,并且在案件开审前把陈述书交给辩方。随着高庭这次驳回辩方申请,料将如期在今年8月和9月在高庭审理。

《联合早报》报道,法官洪承利今早9时30分开庭宣读裁决时指出,控方已按照刑事诉讼法将控方立场与细节披露给辩方,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控方必须把他们准备在审讯所引导的内容都事先提供给辩方,现有情况没有对辩方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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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的聆讯揭露,这起贪污案件料在今年8月在高庭开审。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易华仁(61岁)在7月5日向高庭申请,谕令控方准备所有证人的条件性陈述书(conditioned statements),并在案件开审前把陈述书交给辩方,但控方不同意他们在法律上有义务这么做。

当时聆讯揭露,控方准备在接下来的贪污案审讯传召56名证人,由于不打算提呈任何证人的陈述书给法庭,控方因此也没有为证人录取陈述书。

控方解释,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控方一定得为所有证人准备这份陈述书。

不过,控方已按照刑事诉讼法和辩方的要求,将审讯所需材料提供给辩方,履行控方应尽的披露义务。

这包括披露所有控状细节、56名证人的名单和证据清单、易华仁所录的66份口供书、易华仁与两商人王明星和林国城的手机通信聊天记录,以及其中7名控方证人的37份口供书。这些口供书是被告和证人在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接受或协助调查时所做的。

洪承利当时听了控辩双方1天的陈词后,决定择日对辩方的申请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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