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涉嫌酒驾撞交警的34岁男子今早被带到新山法庭面控时否认罪行,法庭允准他以9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驾驶执照暂被吊销,每个月须向警方报到一次。
男被告黄威龙于今早9时10分,被警方押送到新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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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被告于今年7月14日清晨7时零5分,在新山海边路(Jalan Pantai)往百万镇方向3.6公里处,被测出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达121毫克,以及致伤交警莫哈末拉苏,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b)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最少7年、最高10年,以及罚款3万令吉至5万令吉。
被告在华语通译员读出控状内容后否认罪行。
主控官薇琪妮思建议法庭,将保释条件定为保释金1万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每个月必须到避兰东警局报到,驾驶执照暂被吊销。
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在求情时表示,自己上有父母,一个人必须负担一家人生计,希望法庭减少保释金额。
承审法官法玎将案件定于8月25日过堂,允被告以9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另,每个月必须到避兰东警局报到以及吊销驾驶执照。
被告被父母训屡劝不改
被告被年迈父母斥责不知死活。
今日也到法庭了解情况的被告父母,在开庭前苦口婆心,也当场斥责儿子不知死活。
被告的78岁父亲黄先生向《星洲日报》指出,被告是他的大儿子,下有一名妹妹。
他指出,被告近年前曾因酒驾被警方拦截后被控,当时被罚款逾万令吉。
“我们已经劝他很多次,要喝酒就招电召车,不要开车,但他就是不听,还说我老了。”
他指出,被告在一家海鲜酒家工作,平时工作天多数在晚上11时回到家,但事发当天凌晨都还不见回家,直至早上他才知晓儿子出事了。
新闻背景:
车祸现场指挥交通
交警被酒驾司机撞伤
这起案件于本月14日上午7时许,在新山海边路(Jalan Pantai)往百万镇方向3.6公里处发生。
案发时,一辆拖车正在拖吊一辆翻覆的轿车,年约30岁的警员当时在现场指挥交通,却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轿车撞飞。他先被撞飞至轿车的前挡风镜上,再被弹飞重重摔在马路上。
经医院诊断后,警员左髋骨骨折,脸部和下巴多处擦伤,右手也有伤口;肇祸司机则左手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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