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宗贩毒案 2狮城男包括首脑被控



(新山12日讯)柔佛州警方日前所侦破国内最大宗毒品案,捣毁国际贩毒集团,新加坡籍的49岁首脑与其36岁同伙今日被带上法庭,各被控7项及3项贩毒和拥毒控状,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刑罚。
两名被告,包括贩毒集团首脑陈孝威和成员余忠杰(人名皆译音)今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此案仍需等候化验报告出炉,案定8月14日过堂。
ADVERTISEMENT
在今早9时许,两名被告由警方押送抵达新山法庭。两人都戴着口罩,以及用手遮脸,闪避镜头拍摄。
此案推事为莎丽妮,主控官为努阿美拉,代表律师努雅菲卡。
被告陈孝威共面对7项控状,其中5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
至于余忠武则面对3项控状,其中两项控状若罪成,同样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的刑罚。
被告陈孝威和余忠杰双双被控于5月29日晚上10时30分,在新山浩然山庄安绒8/1路,贩运5万8625克MDMA摇头丸,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条文。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条文被控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过15下。
除此之外,被告陈孝威被控于5月29日下午6时35分,在新山避兰东工业区的慕迪亚7路的公寓,分别贩运1005克MDMA摇头丸、1万1020克MDMA摇头丸、460克MDMA摇头丸、660克冰毒;此4项罪行,皆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条文。
另外,被告陈孝威也因2项拥毒罪,面对另两项控状,即他被控于5月29日下午6时35分,在新山避兰东工业区的慕迪亚7路的公寓,分别拥有510克的克他命及170克“一粒眠”,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在此法令12(3)条文被判刑。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被控,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在此毒品案中,被告余忠杰还单独面对两项控状。
被告余忠杰被控于5月29日下午3时40分,在新山百合花园柏西尔兰布米西角路的公寓,贩运74克MDMA摇头丸,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条文。
另一控状指被告余忠武因拥有26.4克的克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在此法令12(3)条文被判刑。
警起重达198.54公斤毒品
根据早前新闻报道,武吉阿曼毒品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许国振日前召开发布会表示,警方起获总值1160万令吉,重达198.54公斤的毒品,为国内最大宗毒品案。
警方于5月29日,分别在新山、斯里阿南和依斯干达公主城区,逮捕首脑在内的14名男女嫌犯。其中2名本地华裔男子、6名外籍男子和6名外籍女子,年龄介于22至52岁。
其中5名外籍嫌犯是外国通缉犯,而被捕的1名本地华裔男子则有毒品犯罪前科。
毒贩将毒品从北部国家邮寄到大马后,在柔州进行分拆包装后,再走私到邻国。起获的毒品可供国外124万人吸食。
据调查,毒贩租下公寓、围篱社区排屋,主要是进行毒品加工和包装。
警方也在行动中充公总值约120万令吉的豪华休旅车、名表、金饰、令吉和新元现钞等物品。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