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新加坡30億元(新幣,下同;約104億6895萬令吉)洗錢案被告王德海今日在庭上認罪後被判坐牢16個月,其約4920萬元(約1億7169萬零780令吉)資產在下判後被充公。
《新明日報》報道,塞浦路斯籍的王德海(35歲)是第9名被判刑的被告,也是刑期最長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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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共面對兩項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4項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他今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新加坡警方從王德海和其妻子名下共起獲價值約5400萬元(約1億8844萬1100含吉)的資產,包括現金、轎車、加密貨幣和奢侈品等。其中約九成資產在案件下判後被充公。
案情顯示,王德海在2012年起參與菲律賓的非法線上賭博生意,剛開始從領月薪的客服做起,升職後才獲得3%的利潤分成。
協助經營線上賭博生意期間,他前後曾獲得約1500萬元(約5234萬4750令吉)和約138萬元(約481萬5717令吉) 的酬勞。
後來,王德海為了讓孩子在新加坡求學,才與家人移居新加坡。
新加坡警方在2023年8月15日逮捕王德海時,搜出229萬9950元(約802萬6020令吉)現金,有合理理由相信全額或部分是非法線上賭博贓款。
他無法合理說明這筆錢的來源,且在調查中的說辭反覆,原本指是與他有親戚關係的蘇永燦售賣加密貨幣所得,後又指可能是賭博所贏。
本案至今已有9人被治罪,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被判坐牢13個月,他們已服刑完畢,在5月6日被驅逐至柬埔寨。
被判入獄14個月的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服刑後,分別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驅逐至柬埔寨。
王水明(43歲)被判坐牢13個月又6周,服刑後在6月1日被驅逐至日本。
這5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其他被告張瑞金(45歲)、陳清遠(34歲)和林寶英(44歲),皆被判監15個月。
另一人蘇劍鋒(36歲)在本月6日認罪後,案件展期至本月10日下判。(部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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