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新加坡30亿元(新币,下同;约104亿3928万令吉)洗钱案被告林宝英今日认罪,被判入狱15个月,约九成被起获的资产被充公。
《联合早报》报道,她是本案第8名被治罪的被告,也是刑期最长的被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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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的被告林宝英(44岁)共面对10项控状,包括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两项使用伪造文件,以及3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林宝英今日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林宝英被起获的资产总值约1亿7050万元(约5亿9329万9080令吉),包括现金、汽车、房地产和加密货币等,其中约九成在下判后被充公。
控方指出,林宝英把赃款带入新加坡,还使用复杂手法伪造文件掩盖资金来源,罪行难以被发现。
控方认为刑罚必须起阻吓作用,以维护新加坡作为金融枢纽的声誉,建议法官判她坐牢15至17个月。
被告代表律师周继仁求情时说,林宝英选择尽早认罪,还自愿上缴约九成被缴获的资产,显示她有悔意。
他表示,林宝英是单亲妈妈,育有两名孩子,恳请法官判她坐牢不超过13个月。
根据案情,2020年8月,林宝英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头和大华继显证券公司户头,分别存入约2115万9386元(约7362万9585令吉)和约129万5831元(约450万9180令吉)。
当银行要求她证明资金来源时,她向银行提交出售澳门房地产的合约。
实际上,这些合约是伪造的,林宝英并没有房产出售,也根本不认识文件里所说的买家。林宝英当时持有就业准证,她无法合理解释这些资金的来源。
林宝英与另一名被告张瑞金(45岁)是同居情侣关系,后者已在上个月被判坐牢15个月。
本案目前共有8名被告被治罪。
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早前被判坐牢13个月,两人已服刑完毕,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并禁止入境。
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14个月。
王水明(43岁)则被判入狱13个月又六个星期。
陈清远(34岁)也在5月23日被判坐牢15个月。
苏剑锋(36岁)和王德海(35岁)的案件分别展期至6月6日和7日让他们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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