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麻坡第二高庭司法专员苏利亚古玛今日批准昔加末慈光亭释照亮法师提出的上诉申请,判他于6年前涉及的猥亵儿童一案无罪释放。
俗名曾国宝的释照亮法师(58岁)6年前因涉及触摸3名15至16岁年儿童下体,意图性侵,于2019年3月20日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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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承审此案的昔加末地庭法官拉希达因受害人不愿继续供证,以及控方撤消所有4项肢体性侵指控后,裁决他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
基于控方在过去两年完全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上诉人于今年4月5日透过代表律师向麻坡高庭提出上诉,要求法庭宣判他无罪释放。
代表控方出庭的副检察司布特拉阿米鲁件对上诉人提出的请求并没有表示反对,于是法庭作出无罪释放的裁决。
上诉人当年共面对4项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的控状,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项条文下被判刑。在此天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鞭笞。
在今日的庭审中,上诉人坐着轮椅上庭,在获悉被判无罪释放后,神情轻松地与代表他出庭的律师尤晶怡(译音)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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