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臉書貼文誹謗該國兩名內閣部長,新加坡高庭法官諭令他賠償兩名部長各20萬元(新幣,下同;約69萬7492令吉),總賠償額為40萬元(139萬4984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法官吳亦涵今日發出書面裁決指出,李顯揚對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以及外交部長維文所做的誹謗屬於惡意誹謗,他知道自己的話並不屬實,但仍公開發表誹謗言論,而且他事後沒有向兩名部長道歉或刪除貼文。
ADVERTISEMENT
法官認為,李顯揚所做的言論直擊兩人的個人品德、專業信譽與名聲等,屬於最為嚴重的誹謗言論,因此法庭須諭令他做出較高金額的賠償。
尚穆根和維文去年8月入稟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訴李顯揚誹謗。
由於李顯揚沒有提呈應訴通知書,高庭11月發出缺席裁決,批准兩名部長申請的禁制令,諭令李顯揚不準發表對兩名部長的不實指控並做出賠償。
這些不實指控包括,指稱兩部長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給他們特別待遇,在裝修萊道路黑白洋房時不必尋求批准就違法砍伐樹木,以及不必支付裝修費。
新加坡高庭本月2日舉行聆訊,讓法官評估李顯揚須賠償的金額,但李顯揚沒有出庭,也沒有代表律師上庭。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