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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9pm 09/05/2024

易华仁

易华仁

称收密友礼物不违法 前狮城交长获准所有控状同时审理

(新加坡9日讯)称收“密友”礼物不违法,新加坡前交通部长申请合并审理所有控状,获高庭批准。

《新明日报》昨天报道,易华仁(61岁)涉嫌贪污案未正式开审,但他先入禀高庭提出刑事动议,寻求法官在今年8月至9月同时审理涉及两名商人王明星和林国城的所有35项控状,而不是分成两个审讯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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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发**全国:称收密友礼物不违法,前狮城交长获准所有控状同时审理
易华仁(中)申请同时审理所有控状获准。(新明日报图)

控辩双方针对是否分开或一起审理两套控状,在庭上展开一番争论。

辩方指本案两套控状有相同性质,易华仁是在友情的基础上收下“非常亲密的朋友”的礼物,他没理由怀疑两名商人朋友有任何不良的意图。辩方也称控方试图延迟进行涉及当地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控状的审讯,却没有提出这么做的充分理由。  

不过,控方指涉及王明星与林国城的两套控状性质不同,一个与新加坡F1有关,另一个则涉及林增建筑与陆路交通管理局之间的合约关系,而且两套控状所涉及的礼物并不一样。  

高庭法官昨天下午5时做出裁决,批准辩方的申请,指两套控状在法律和案情上都有相似之处,抗辩理由实质上也相同,应一起审理。

这些控状都是在易华仁担任新加坡部长时发生的,法官指虽然涉及的物品、赠予人的身份以及证人有所不同,但这不意味两者案情不相同。

法官补充,易华仁提出了合理的顾虑,无论这两个审讯前后或是同时进行,都必然会造成时间成本和压力。

易华仁早前被控27项控状,包括两项贪污罪、2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这些控状指他以不同形式向本地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索取总值38万4340元的贿赂及好处。

事后,他被指在主管交通部期间,向建筑商林国城索取总值约1万8957元的礼物,又被加控8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罪状。

律师:合并审理更公平

律师指若分开审理两套控状,易华仁的公众形象会受损,难以继续生活。

辩方高级律师文达星指出,案件引起国内外的关注,而媒体集中报道涉及王明星的控状,因此可以在第一时间澄清和反驳指控,对易华仁更为公平。

文达星也指出,若延迟审理,王明星可能因健康或是年龄相关问题而无法供证,进而影响易华仁。

最后,文达星也指出,若两套控状分开审理,涉及林国城的审讯结束后,若上诉庭决定展至涉及王明星的审讯结束后再处理上诉案件,易华仁还须长期处于焦虑和压力。

这也会影响公众对他的看法,也严重破坏他继续生活和寻找工作的机会。

庭内几乎满座

庭内几乎满座,易华仁离开时,对媒体微笑说“辛苦了”。

昨日许多公众前往聆讯,庭外有庭警在场维持秩序,公众进入前必须排队领取号码牌,再依次进场,庭内几乎满座。

昨午5时许法官批准刑事动议,易华仁事后同律师团离开高庭时,微笑跟媒体打招呼说:“谢谢你们来,辛苦了!”

针对申请结果,易华仁不愿置评,快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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