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狮城前交通部长易华仁目前面对贪污等35项控状,当中包括27项涉及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的控状,以及8项涉及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营运董事林国城的控状。他的代表律师今早在高等法院针对是否能将两套控状一并审理等问题提出动议。
《8视界新闻网》报道,易华仁今天在代表律师文达星、纳文(Navin Thevar)等3名律师的陪同下,于上午9时26分抵达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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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达星在庭上指出,易华仁在被提控涉及王明星的控状后,就表明希望能早日进行审讯,让他进行抗辩,但是之后却被加控涉及林国城的控状。
律师指出,原本在刑事案证据披露会议中,控方已经表示能于今年8月到11月开始审讯,法庭因此安排了于8月和9月的日期进行审理。
不过,之后控方却针对涉及林国城的一套控状进行加控,并在4月2日要求将两套控状分开进行审讯,并将原定审理涉及王明星的控状的审讯日期,用来审理涉及林国城案件的8项控状。
文达星表示,他们曾询问这是否意味着针对王明星的控状将被搁置,但控方指出,这些控状将在之后进行审理,并没有表明将搁置这些控状。
他认为,控方这么做的目的是要先了解律师在针对涉及林国城控状的抗辩时的立场,让他们能为针对涉及王明星的控状时的审讯做好准备。
他认为,控方以资源有限为由,提出分开审理这两套控状的说辞并不成立。
根据早前报道,易华仁于1月18日被控27项控状,其中包括24项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也就是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的控状,涉案总额超过38万4000元(新币;约134万6918令吉)。
他随后于3月25日在国家法院面对8项加控的新控状。被加控的8项控状分别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也就是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的罪名。控方当时要求将所有控状一并提交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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