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獅城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起訴李顯揚誹謗勝訴,案件今天開審定奪賠償金額,兩名部長出庭供證,賠償金額交由法庭審理決定。
《8視界新聞網》報道,兩名獅城部長在代表律師文達星的陪同下,出席新加坡高等法院的聆訊,李顯揚則沒有出席,他也沒有委任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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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律師文達星在庭上指出,團隊已經幾次聯繫李顯揚,提供聆訊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文達星請兩名部長確認宣誓書的內容,聆訊在不到半個小時以內就結束。
法官保留裁決,擇日針對賠償金額髮表裁決。
新加坡高庭去年11月因李顯揚沒有回應起訴通知書,發出缺席裁決,判兩位部長勝訴,批准兩位部長所申請的禁制令,諭令李顯揚不準發表不實指控。
也是已故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的李顯揚,去年7月23日針對兩名部長租住萊道路(Ridout Road)黑白屋一事,在臉書發佈貼文指“兩名部長向他們其中一人掌管的機構租住國有洋房”,並稱房子的裝修是“國家贊助”的。兩名部長指他的言論構成誹謗。
李顯揚最終沒有向高庭作出任何回應,說他打算應訴或者答辯,高庭法官於是按照訴訟程序發出缺席裁決,批准兩名部長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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