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再有一名涉及獅城最大洗錢案的被告認罪被判刑。42歲的柬埔寨籍被告蘇寶林今天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監14個月,他是涉及本案10名被告中第四名認罪被判刑的被告。
《8視界新聞網》報道,隨著他的認罪判刑,他被捕時被凍結的約7200萬元(新幣,下同;約2億5218萬令吉)資產中約6500萬元(約2億2766萬令吉)將被充公,意味著蘇寶林服完刑後仍可取回大約700萬元(約2451萬令吉)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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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寶林共面對13項偽造文件、牴觸宣誓與聲明法令、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拒絕在警方口供書上簽名,以及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控方將以其中3項加以提控,餘項則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獅城警方去年8月15日掃蕩蘇寶林的住家時,從他租住的的家中搜出77萬7220元(約272萬2290令吉)的現款,但蘇寶林無法對這筆鉅款的來源作出合理解釋,先說是自己買賣加密貨幣所得,之後改口說是去馬來西亞雲頂賭場賭博贏來的錢。
另外,蘇寶林相信也用參與非法遠程賭博的犯罪所得,購買了一輛價值33萬2281元(約116萬3847令吉)的豐田Alphard Hybrid豪華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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