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涉及新加坡最大宗洗錢案的被告王寶森今天被加控6項罪名,他表示有意認罪。
《8視界新聞網》報道,王寶森原本面對兩項牴觸貪汙、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其中一項指他擁有超過11萬2000新元(約39萬2000令吉)的現款,而這筆錢的全部或部分款項是他非法參與網絡賭博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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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項控狀則指他利用非法遠程賭博的款項,購買一輛豐田Alphard Hybrid Elegance汽車。
他今天(11日)被加控6項包括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法令、使用偽造文件、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王寶森被加控後,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更新資料顯示,案件將展期至本月16日過堂讓王寶森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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