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幸彤在监狱》放映会新山场在开场之际,13名内政部和警员到场干预,以“未经电检局审查”为由禁止放映影片,并带走负责人问话。
被指“未经电检局审查”
这场活动于昨日下午2时,在新山的47号教室举行,但就在影片即将放映的时候,因内政部的干预而紧急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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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活动由柔南黄色行动小组举办,负责人李成钢向《星洲日报》证实上述事件,并表示他当时被内政部官员扣留,并带到新山的内政部办公室问话。
他说,当时官员援引《电影审查法令》第6条文(未经批准的电影、电影宣传品),扣留他并带走了手提电脑等设备。
他指出,在跟随内政部官员离开后,官员一度先到新山甘拔士警局报警。
李成钢说,官员向他录口供时间为半小时左右,主题围绕放映场地、影片内容、放映目的等,期间也要求向他们播放影片,但官员的态度温和有礼。
他透露,影片只播放了几分钟,内政部官员就表示可以停止了,由于影片存放在硬盘内,该硬盘最终也被扣查。
他透露,他被释放时,负责的查案官表示过后会联系他,告知后续调查结果,包括是否会罚款或提控上庭。
据《电影审查法令》第6(2)条文,触犯第6(1)条文者,一旦罪成可罚款5000至3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李成钢表示,该会之前也曾举办纪录片放映会,从未需要申请准证也不曾面对问题,只是偶尔政治部警员会到场观察。
他因此指出,这是该会首次在举办放映会被当局叫停,还被扣留问话。
他也对此表示疑惑,并质疑当局为什么需要这么做,觉得当局没有必要通过这么大的动作,浪费人力去调查一个放映会。
《幸彤在监狱》是一部时长102分钟的纪录片,内容讲述香港人权律师兼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控违反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被拘禁在狱中等候审判的故事。
除了槟城场因场地问题取消,吉隆坡和怡保场次早前已顺利举行,新山场则为最后一个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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