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新加坡政府擬訂立新法,日後若隨意把個人資料交給陌生人註冊新加坡電話卡,或售賣註冊在自己或別人名下的電話卡,或沒正當理由卻接收、供應或擁有他人的電話卡,可構成刑事罪。
《聯合早報》報道,新法案旨在阻嚇濫用新加坡電話卡行騙的現象。根據新法案,濫用新加坡實體和電子電話卡(e-SIM)的違例者,可面對最高1萬新元(約3萬5000令吉)的罰款,或坐牢最長3年,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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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部兼內政部政務部長費紹爾今天在國會,為執法與其他事務(Law Enforcement and Other Matters,簡稱LEOM )法案提呈一讀。這項法案也擬議嚴懲以欺詐手段協助新加坡電話卡註冊的零售商,相關高層或職員可被判坐牢。
數據顯示,去年詐騙案同比攀升46.8%,總損失金額達6億5180萬新元(約22億9508萬令吉)。過去兩年,政府推出嚴防海外詐騙電話和短信的措施,但有跡象顯示,越來越多騙徒轉用新加坡電話卡行騙和非法放貸,甚至開設PayNow等戶頭接收贓款、創建WhatsApp等聊天應用賬戶。
新加坡電話號碼遭犯罪團伙濫用的情況日趨嚴重,從2021年的5867個,增加3倍至2023年的2萬3519個,損失金額達3億8400萬新元(約13億5212萬令吉),比2021年的1億3700萬新元(約4億8240萬令吉)增加近兩倍。犯罪團伙去年也利用1329個新加坡電話號碼進行無照放貸活動。
新法案賦予警方更多權力,針對3組濫用新加坡電話卡的犯罪情況採取更嚴厲的行動。
3組情況包括電話卡註冊者不負責任的行為;無正當理由接收、供應和擁有他人或未註冊的電話卡;零售商以欺詐手段協助註冊電話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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