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9日讯)26岁的汇款公司助理主任,涉嫌于7个月前挪用公司3万9476令吉财物,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官依万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麻坡地庭法官依万也谕令被告在保外期间,每月须向巴冬警局报到一次,并把案件展期至今年3月8日过堂,以便控方移交所需的审案文件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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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努莎尼阿提拉(26岁),已婚及育有2名年幼的儿女。她在该公司任职6年,犯罪时前是巴冬分行助理主任,负责保管该公司的汇款。
依据控状,她被控于2023年7月25日至28日,一连4天,在巴冬某间汇款公司失信3万9476令吉现金,抵触刑事法令第408项(书记及佣人刑事失信)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少1年及最多14年监禁及罚款与鞭笞。
今日开庭时,被告聆听通译员读完控状后,摇头否认有罪,并透过律师以收人微薄及要照顾家人生计为由,要求减少副检司努苏丽翰所建议的1万5000令吉保释金。
案情显示,该公司的一名稽查员于去年8月6日向警方投报,指该公司一笔3万9476令吉现金不翼而飞,疑遭人盗用,使公司蒙受巨额损失。
警方援引刑事法令第408项条文调查案件,并于今日逮捕被告及提控上庭。
依据警方调查显示,被告被怀疑一连4天挪用上述款项,该笔款项是客户委托该公司汇兑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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