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訊)商家公然在購物中心門市售賣情趣用品,甚至將商店充作貨倉,內政部管制與執行組於今年初,分別在柔佛州、霹靂州、檳州及砂拉越展開執法行動,起獲總值逾7萬令吉的情趣用品,並逮捕4名本地男女。
其中,該部在柔佛州新山馬西破獲今年柔州最大宗的情趣用品充公案,一家商業註冊為售賣化妝品及保健品的商店,被充作儲藏情趣用品的貨倉,執法人員當場起獲2012件總值3萬7350令吉的情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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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起獲的情趣用品,包括有按摩捧、假性器官及各類自慰器、玩偶等等,當中也有電動情趣用品。該部起獲的情趣用品中,又以女性使用的居多。
內政部執法與管制部秘書聶尤賽米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該部估算在柔州起獲的情趣用品,市價平均介於50至300令吉,並有一名年約30多歲的女店主被捕。
與此同時,該部今年初也在砂拉越古晉充公135件總值萬零890令吉50仙的情趣用品,在檳城峇六拜充公102件總值1萬5732令吉的情趣用品,以及在霹靂州怡保起獲46件總值6050令吉的情趣用品。
他指出,上述3個執法地點皆位於購物中心內的商店,古晉和峇六拜各有1名年約30多歲的女店主落網,怡保則有1名年約30多歲的男店主落網。
“這些被充公的情趣用品皆進口自中國。”
他表示,本地店家以售賣紀念品、保健品為門市標誌,實際上卻允許任何年齡的消費者入店,公然展示和銷售情趣用品。
聶尤賽米指出,該部是援引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AMCP)第7(1)條文(損害道德)及刑事法典第292(a)條文(銷售淫穢物品),對上述店家展開執法行動。
“我國禁止生產、售賣、租借、收藏、擁有、推銷、供應及運送情趣用品,違例者皆會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包括罰款、監禁或兩者兼施。”
他說,情趣用品有違大馬社會的文化及價值觀,該部擔憂情趣用品的銷售,將會給社會尤其年輕群體和下一代帶來負面的心理影響。
他表示,該部發現情趣用品銷售日漸增加,除了在線上售賣,也有商家公開在商店售賣。
聶尤賽米指出,該部去年在全國各地,共充公了總值130萬令吉的各類情趣用品。
他強調,內政部將通過執法,嚴厲打擊任何涉及損害士氣、公共秩序、國家安全、煽動公眾思想、違反任何道德和文化,以及損害國家利益者。
他呼籲公眾,通過內政部熱線03-8000 8000或網站www.moha.gov.my與內政部聯繫,以提供與銷售情趣用品有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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