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訊)24歲華男在夜店遭謀殺案,涉案的6名男子於今早被押上新山法庭面控,4人被控謀殺,面對謀殺罪名的其中一名男子也與另2名男子同時被控非法囚禁。
涉案的6名嫌犯當中,5人為華裔男子,1人為巫裔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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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謀殺罪名的4名被告,於今早被押上新山第一地庭面控。
另一方面,涉嫌非法囚禁罪名的3名男子則是在新山第三推事庭面控。
根據早前新聞報道,警方於2月4日下午4時54分接獲情報,指一名24歲的華裔男子在新山拿督阿都拉達希路的某夜店遭謀殺,柔佛州警方過後扣查15名本地男子,包括其中1人是在搭機從泰國曼谷飛抵士乃機場後被扣。
等待相關化驗報告出爐
謀殺案5月23日過堂
由第一地庭法官希達雅都承審的這起謀殺案,主控官為妮維娜,被告代表律師皆為蔡學捷。
本案第一至第四被告薄建發(28歲)、莫哈末阿士(31歲)、黃守豪(48歲)和林威皇(32歲)(以上人名皆譯音)。
4人被控於2024年2月4日凌晨2時30分至上午11時15分,在位於新山世紀花園拿督阿都拉達西路段的DNP廣場3樓的Route66夜店內,謀殺致死一名24歲華裔男子夏俊輝,牴觸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控狀皆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共謀)同讀。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最低30年或最高40年監禁;若沒有被判死刑,也會面對最少12下鞭笞。
法官希達雅都在被告表示聽明白控狀內容後,諭令將案件定於5月23日過堂,以等待相關的化驗報告出爐。
據瞭解,第四被告林威皇既是較早前在搭機從泰國曼谷飛抵士乃機場後被扣者。
非法囚禁案 可面臨監禁最高1年
另一方面,由推事莎莉妮承審的非法囚禁案,主控官為阿米拉,被告代表律師皆為蔡學捷。
本案第一至第三被告羅家志(29歲,助理會計)、薄建發(28歲)、劉以豐(37歲,主管),被控於2024年2月4日凌晨2時至2時20分之間,在新山士姑來五福城De Calvary酒吧內,囚禁一名24歲華裔男子夏俊輝,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42(非法囚禁)條文,控狀皆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共謀)同讀。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高1年,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3名被告在聽取控狀後,皆否認罪行。
主控官阿米拉告訴法庭,此案涉及嚴重罪名,理應不得讓被告保外候審,若法庭允准被告保外候審,建議法庭將保釋金定於每名被告5萬5000令吉。
被告代表律師蔡學捷指出,除了本案第二被告因另涉及謀殺案不得保外候審,本案第一和第三被告應獲得保外候審的機會。
他指出,本案的罪刑為最高2000令吉,保釋金定於5萬5000令吉實屬過高。
他也指出,第一及第三被告分別是助理會計和主管,兩人的月薪大約3000令吉,各別還得負擔雙親生活費,加上被告主動配合警方傳召前往警局錄口供,也沒有犯罪前科,因此建議法庭將保釋金降至最低。
法官莎莉妮在聽取兩方陳詞後,允准第一及第三被告各以6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並將案件定於3月21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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