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新加坡30億元(新幣,下同;約106億3815萬6000令吉)洗錢案又一被告被加控新罪名,蘇劍鋒面對多兩項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控狀。
《8視界新聞網》報導,35歲的瓦努阿圖籍被告蘇劍鋒今天加控兩項控狀,指他在2022年3月22日和2023年5月8日,分別向新加坡銀行和渣打銀行,提交3份偽造的一家公司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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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他這麼做是為了欺騙銀行,讓銀行相信陳清遠(譯自Chen Qiuyan)的財富來源是合法的。
陳清遠是新加坡律政部旗下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部門,早前向寶石和貴金屬經銷商發出的電郵通告中列出的34人之一。
若這項罪名成立,蘇劍鋒每項罪名可被判監禁10年,也可能面對罰款。
蘇劍鋒的案件將展延至本月15日進行審前會議。
控方最近針對本案被告進行新一輪加控,蘇劍鋒是落網的10人當中,第4名面對加控的被告。包括這兩項新控狀在內,他目前面對6項控狀。
蘇寶林、蘇文強和王水明早前也被加控更多控狀,目前分別面對10項、11項和16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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