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45岁的宗教学校教师涉嫌于5天前,在宗教学校内肢体性侵2名分别只有15岁及16岁学生,今日在地庭面控时承认有罪,被判坐牢7年及鞭笞6下,刑期由被捕日,即今年1月5日算起。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在下判时,也告诫被告一定要在狱中好好反省,出狱后有机会遇见2名受害人,一定要向他们认错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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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哈比尤斯尼(45岁)来吉兰丹格底里,他在麻坡六马路的一所宗教学校任职,并于今年1月5日被警方扣留,协助调查一起学生遭教师性侵案件。
被告是在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肢体性侵)条文及第16项(可信任的人)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分别可被判不超过20年及不超过5年监禁及鞭笞。
首项控状是指控他于今年1月4日中午12时,在麻坡六马路一所宗教学校内吮吸1名15岁学生的性器官,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16项条文同读。
第二项控状是指控他于去年11月的某一天,上午7时30分至8时之间,在上述地点抚摸1名16岁学生的性器官,抵触相同法令。
此案由副检察司丹尼尔主控,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出庭情况下,亲自向法官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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