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訊)56歲狼父於9個月前在住家肢體性侵未成年的親生女,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他要求法庭開庭審訊。
麻坡第一地庭法官依萬聆聽了被告請求減少保釋金的理由後,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審,同時指示被告在保外期間不可干擾受害人及每個月須向巴力拉惹警局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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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訂在明年1月22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過堂,以便控方有充足時間移交審案文件給被告。
現年56歲的被告是一名按摩師,與離異妻子育有2名女兒,其中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受害人是其長女。
年僅12歲的受害人因時常曠課、性格孤獨及不喜歡與同學交往,學校的老師發現其怪異行為後,與受害人母親會唔,揭發她遭親生父親侵犯的事情。
警方接獲投報後,於今年9月13日逮捕被告。
控狀指控被告於2023年3月的某天晚上10時,在峇株巴轄巴力拉惹住家犯下肢體性侵罪行,即要求受害人撫摸他的性器官。
被告的行為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b)項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此案由副檢察司努蘇麗翰主控,被告尚未聘請律師出席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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