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訊)新山大豐花園命案是否涉及桃色糾紛,坊間傳得沸沸揚揚,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今日回覆媒體詢問時強調,警方還在調查事件的起因。
根據瞭解,這起命案發生後,社交媒體上有多種傳聞,其中一位疑似瞭解案情的網民在貼文中,更意有所指地稱命案之所以發生“事出必有因”,並指事件中的“女主角”是紅顏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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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指女嫌犯跟男友(男嫌之一)吵架鬧分手,然後在夜店尋歡作樂,“無辜男”(指死者)誤信女嫌沒有男友,情投意合下走在一起。
昨日(27日)凌晨命案發生當天,女嫌又與男友複合,並指稱“無辜男”早前非禮她,因此開口要對方賠償5000令吉,同時要接受3下掌摑。
該名網民更稱,男嫌還揚言若不遵守他們的規矩“就要他的手腳”,期間還稱自己是新加坡通緝犯,不怕再給自己增多一條罪名。
文中也提及,“無辜男”過後要求多給一天的時間準備,隨後便走出夜店去取車,不料“變態狂魔可能玩了毒品走火入魔拔出鋒利的利器向無辜男衝了過去,無辜男只能一邊跑一邊被桶,最後因支撐不起而倒在血泊中”。
這名網友更為“無辜男”申冤,“希望上天能保佑讓兇手一命還一命,還死者和家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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