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訊)7歲男童疑遭生父虐待長達6個月,獲鄰居發現投報非營利組織和警方而救出男童,當時男童全身赤裸被鎖在住家廁所內,身上多處有傷痕,體重僅29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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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男童與27歲的父親及39歲女友,居住在新山埔來再也花園的一座組屋單位內。
一名鄰居於本月12日到男童住家使用冰箱時發現男童遭虐待,於是告知另一位居民,對方向一個非營利組織投訴,以及在隔天投報警方。
根據國文《大都會日報》(Harian Metro)報導,江加埔來印裔居委會主席峇曼拉嘉指出,他在救出男童時,發現男童已奄奄一息,且全身赤裸及在發抖。
他說,男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口,腳板也受傷,導致行動困難。
“當時屋內還有一名婦女,相信是男童父親的女友,以及該婦女3歲女兒。”
峇曼拉嘉透露,男童的父親是一名工廠貨車司機,當時沒在家。
“我嘗試聯絡該單位屋主,但未取得回應。”
他說,鄰居之前常聽到男童的尖叫聲,據男童告知,自己常被鎖在廁所內,並因淘氣和喜歡出門而受到懲罰。
非營利組織負責人嘉仁南德尼指出,男童已被送往新山蘇丹後阿米娜醫院(中央醫院)治療,他也聯繫居住在瓜拉雪蘭莪的男童生母(40餘歲)。
“男童生母聲稱前夫約兩年前,在沒聯絡她的情況下,帶走了他們唯一的兒子。”
男童生母表示,兩年前她和兒子住在一起時,兒子的體重達到60多公斤,性格開朗、友善。
她說,前夫一年多前不允許她和兒子見面,她已向警方舉報7次。
“直至社會福利部的兒童保護員通知後,我上週六才有機會見到兒子。”
這名母親也說,兒子在餓的時候喝廁所的自來水,有時只吃剩下的食物。
“幾個月來,我的兒子因捱餓和被鎖在廁所裡,承受著痛苦、壓力和折磨,肇事者應該受到懲罰。”
另一方面,依斯干達公主城警區主任拉末受詢時證實接獲投報,兩名嫌犯即男童生父和女友于10月13日下午4時許被逮捕,目前延扣至10月19日。
“警方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即父母和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下,調查此案。”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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