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訊)3年前涉嫌販運人口而被控的兩名柔佛州移民局高級官員,由於控方無法證明兩人表面罪證,今日獲新山高庭釋放。
《馬新社》報導,獲釋的是柔佛州移民局副局長諾雅蒂(53歲)和高級官員哈里斯(5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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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高庭司法專員諾哈雅蒂宣判時說,兩名被告當初提領8名印尼籍的外來移民時,過程符合移民局程序,也沒有證據證明,兩人事前知道他們經由非法管道進入我國。
她說:“我聆聽了所有證人的供證,他們供證時講述了印尼藉外來移民在事發當天要離開我國的工作範圍。我認為控方無法證明兩名被告,事先知道有關外來移民是經由非法管道進入我國。”
因此,她認為控方無法證明兩名被告表面罪證,所以兩名被告無須自辯並獲釋。
控狀指出,兩名被告與另外3名被控者,於2020年6月15日中午12時許,在巴西古當港口的菲里路,販運8名外來移民。
他們在2021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26A(販運人口)條文下被控,並可在同法令下判刑,以及與刑事法典34(同謀)條文下同讀。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坐牢至15年和罰款,或兩者兼施。
罪件自2022年審訊以來,控方已傳召21名證人供證。
諾雅蒂的代表律師是拉蒂法和再益,哈里斯的代表律師則是佔裡、莫哈末阿都卡迪、末裡祖安和凱魯納迪雅。
主控官是R.柯迪斯維雅裡副檢察司。
另一方面,本案的另3名被告,即建築工人阿米爾、渡輪船票代理東姑加江沙吉塔、巴西古當渡輪終站保安人員拉查裡,先後於去年和今年初認罪,各被判坐牢2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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