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无力偿还信用卡债务,马来亚银行经理动起歪念,3个月内从银行保险柜中挪用超过143万新元(约486万令吉)用于还债和赌博,被判坐牢46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34岁的潘凯良(译音),事发时是马来亚银行(Maybank)蔡厝港分行的服务经理。他面对一项失信控状和两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控状。法官把另一项纳入考量后,昨天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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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职务之便挪用现钞 因赌输巨款罪行败露
案情显示,身为银行服务经理,被告负责监督分行的日常业务,包括在银行每天开始和结束营业时清点保险柜内的现金,以及开启或解除保险柜的保安防盗报警系统。
2021年初,被告因外汇投资失利欠下信用卡债务,无力偿还。他开始向亲朋好友及合法放贷商借钱还债,也会到赌场赌博,试图挽回损失。
被告后来决定动用银行保险柜中存放的现金,用于赌博和外汇投资。他知道保险柜的安全钥匙放在一个未锁的抽屉中,于是趁无人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取走保险柜中的部分现金。
被告将现金放入自己的包里,再把钥匙归还原位,将保安防盗系统再次开启,随后带着钱离开银行。被告将挪用的钱款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或用在金沙赌场赌博,并拿赢来的钱还债或投资。
为了避免被发现,被告会确保在银行下一个营业日开始之前,趁无人之时,将之前挪用的款项原封不动地放回保险柜中。被告也会确保归还钞票的数量和面额与银行记录相符。
2021年3月23日至6月10日,被告以相同手段,15次擅自挪用银行保险柜内的现金,总金额达143万9250新元。
被告有一次在赌场输掉挪用的40万4000新元后,通知家人,才被揭发罪行。未婚妻当时劝他向银行自首,并答应帮他作出赔偿。被告在6月11日向银行承认罪行。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已归回所有挪用款项,马来亚银行没有遭受任何损失。
控方指出,身为服务经理,被告没有履行应有的职务,而是滥用银行对他的信任实施犯罪,因此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48个月。
被告的律师代求情说,被告如今已对银行作出全额赔偿,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46个月。
马来亚银行发言人受询时指出,银行对违背商业守则和道德规范的员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被告已不再是银行的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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