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揭露,涉及一家六口死亡车祸的载沙罗里司机,总共曾接获19张陆路交通局罚单;目前还有7张罚单尚未缴清。
该机构表示,该辆涉案交通工具另有警方发出的1张罚单,迄今也是尚未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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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构说,交通部严正看待这起于本月1日在昔加末至关丹5公里处发生,涉及1辆载沙罗里和4辆车辆及造成6人死亡的交通意外案件。
该机构表示,交通部再次强调,对于任何危险驾驶公共陆路交通车辆引发事故、威胁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违法行为,绝不妥协。
“交通部旗下各机构正在介入调查并确认事件肇因,以进一步确保以防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该机构表示,陆路交通局(JPJ)正在对Sepadu Ikhlas有限公司,进行陆路交通局检查和安全稽查(JISA)。
该机构说,陆路交通局也将对2010年道路运输活动职业健康与安全行业实践守则(ICOP)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需要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及其下条例采取法律行动。
该机构表示,陆路交通局最新调查发现,涉案驾驶车牌VEE 4751交通工具的司机,在陆路交通局共有19张罚单的记录,其中7张是尚未缴付的。同时,该辆交通工具也拥有大马皇家警察发出的1张尚未缴付的罚单。
“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已于昨天(9月4日)采取后续行动,向该经营执照持有人发函指示呈上解释信(STS)。”
该机构表示,根据该部接获的报告,发现该罗里在案发时未能刹车并失控,撞上有关车辆的后部和右侧。
该机构说,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可以援引《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715法令]第62条文,以及参考第58(1)条文的违反经营执照持有人罪行,采取冻结或吊销执照的行动。
该机构今天发表文告强调,根据相关条款,经营执照持有人及其司机有责任将乘客,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放在首位。
该机构表示,根据同一法令,被发现违反任何许可证条件的经营者可能会被起诉,罪成者将被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且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年或两者兼之。
该机构正在与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联手获取技术调查报告,以确定事故肇因。该调查报告预计将在不久的将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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