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訊)新加坡總統選舉期間,公開進行選舉民意調查和公佈結果,原來是犯法的。
根據《8視界新聞網》的報道,獅城選舉局發出媒體聲明,指選舉期間若發佈任何選舉民意調查,或任何可能涉及結果的內容,都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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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留意到有人向民眾展開網上調查,詢問網民誰是他們心儀的總統候選人。
當局指這是一種民意調查,旨在瞭解選民的投票意向或偏好某位候選人,或是跟候選人相關的課題。
獅城選舉局說,自上個星期五(11日)總理李顯龍頒佈選舉令狀當天起,到下個月1日的投票日,都屬於競選期。
當局禁止公眾在這段期間發佈任何形式的選舉民調和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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