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加密業者起訴女子偷轉加密貨幣,獲得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即席判決,裁定加密資產在法律上可被承認為“無體財產”(thing in action),即可以在法律上追討持有權的非實體財產。
《聯合早報》報道,這是在採納普通法(common law)的不同國家中,有法庭首次將加密資產裁定為可在法律上被追討的無體財產,料對日後涉及加密資產權的案件有著標誌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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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案件中,女子在為加密貨幣公司處理僱員薪金支出程序時,偷偷把總值約577萬新元(約1984萬令吉)的加密貨幣轉給自己,之後大手筆購買奢侈品,甚至取消原本申請的預購組屋,改為入手一套永久地契的豪華頂樓公寓。
根據裁決,答辯人何凱芯不當轉移屬於加密業者ByBit Fintech的泰達幣(Tether USDT),價值約420萬美元(約577萬新元),她必須將這些加密資產還給ByBit。
本案起訴人ByBit是一家經營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的公司,公司向來以傳統貨幣與加密貨幣來支付員工的薪金。答辯人何凱芯是新加坡公司WeChain Fintech的僱員,負責為ByBit提供僱員薪金支出程序的服務,包括把加密貨幣轉到不同員工的數碼賬號。
判詞揭露,2022年5月31日至8月31日之間,ByBit發現公司不尋常地支付了約420萬美元的泰達幣(加密資產的一種)給4個數碼賬號。何凱芯聲稱,這些支出是支付ByBit員工的薪金,但公司進一步調查後發現,4個賬號都屬於何凱芯,而且何凱芯也曾把屬於公司的逾11萬新元(約逾37.83萬令吉)法定貨幣(fiat currency),轉至她的個人銀行戶頭。
當被ByBit質問時,何凱芯辯稱是她的表哥偷偷使用她的電腦轉移加密資產,而且收到泰達幣的4個賬號是屬於表哥的。但ByBit指出,何凱芯未能提出任何證據證明確實有“表哥”此人,她甚至連“表哥”的個人資料和住址都無法提供。
另外,在發生可疑的加密資產轉移事件後,何凱芯購買了總值3萬新元(約10.32萬令吉)的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產品,以及一輛價值逾36萬新元(約逾123.81萬令吉)的新車。何凱芯也突然取消原本進行中的預購組屋申請,然後買下一套370萬新元(約1272.63萬令吉)的永久地契頂樓公寓。
高庭法官菲立·惹耶勒南在判詞中指出,法庭在做出裁決之前,必須先決定加密貨幣屬於什麼性質的資產,以及是否可交託他人代為持有。他說,一些人可能對於加密資產的價值有所懷疑,但一件東西有多少價值不在於它本身的屬性,而是取決於人們如何判斷其價值。“這項判斷也會因為不同情況而改變。例如,在一艘沉船上的一張木椅,就絕對比黃金寶座更有價值。”
法官認為,加密貨幣是可用來交易和具備價值的資產,加上過去判例顯示,法庭對無形財產的定義是廣泛和靈活的,因此加密資產無疑是可在法律上追討持有權的非實體財產。由於本案證據強而有力地指向何凱芯不當轉移屬於ByBit的加密資產,ByBit有追討資產的權利,法官諭令何凱芯把她“偷走”的加密資產還給ByBit。(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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